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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洼庄比乌头庄还要大上三十亩地。
谢府这些年一直致力于商贸上,田地只置了乌头庄一处,作为府里米粮的专供地。
而南洼庄是杨太太的嫁妆庄子,二房人又不多,吃用不完,所以每年还可以卖出去一千多石粮食。这一千多石的收入就成了田庄的收入。天底下开米铺的没有只开一间的道理,米铺这东西,开的越多成本拉的越低,所以通常开米铺的都是有实力的人家。
南洼庄这一千多石粮食的年产,若是用来供应她将来的米铺,是九牛一毛,但是却可作为后备货源。
所以,她也想庄子里的产量能够更提高一点。
“你怎么不说话?”
魏暹忽然拿胳膊肘戳了戳她。
她回过神来,看着在屋里走动打量的他,说道:“你刚才说什么?”
他说:“我刚刚说,怎么一路走的也没你说的那么多狗?”他拍拍放在桌上那堆骨头,苦恼地道:“害得我带了这么多骨头,可要怎么办才好?”
“这么冷的天,狗也不会出来呀。”她端起桌上摊凉的姜枣茶,喝了半口。
杨武在门口探头探脑,拉着罗矩在廊下叽叽咕咕地说话。多半是打听魏暹的来历。
她索性跟玉雪道:“你去告诉淑娘,就说魏公子从京师来,平日里山珍海味吃得多了,不稀罕她的鸡鸭鱼肉,让杨武上鱼塘里打两条活鱼嫩嫩地蒸了,另外再拿蘑菇冬笋啊什么的,炒几个家常菜就是了。”
魏暹听得冬笋二字,立即道:“这时候有笋么?”
谢琬道:“冬笋不在这个时候在什么时候?开了春就是春笋了,没这么好吃了。”想起前世在齐家时,舅母教她和表姐烹饪之道,也不由笑起来:“冬笋炒肉,冬笋烧汤都好吃。春笋味道浓些,却是适合做笋干。笋干焖五花肉,佐以红椒葱丝,再勾点芡汁下去,红焖出锅,那才叫美味。”
魏暹两手扶膝坐在椅上,不知想到了什么,透出一脸的向往来。
“我平日就是去了庄子,也只是被人团团护着在田野间逛悠,竟不知还有这样的好处!”
谢琬笑道:“还有呢,若是开了春,山上多的是蘑菇,可以一边找蘑菇一边寻狗舌、猫耳等野果,到了夏日,又可以去河边捞菱角了。蘑菇你不稀罕,那野生的小菱角你却一定很少吃。剥出肉来指甲盖这么大一颗,粉甜鲜香,入口即化。”
“我吃过那种像牛角尖的大菱角!”魏暹吞了口口水,击掌道。
谢琬笑道:“那种生吃并不好吃。”
魏暹黯然下去,但很快又泛出光采来:“那还有呢?”
“还有,”谢琬喝着姜枣茶,继续道:“秋天便可以上田里河沟里挖泥鳅和鳝鱼了,有时候出门得早,还可以在瓜棚下捡到飞累了的野鸭。像这个时候就更好玩了,也是男孩子们最喜欢往田庄上钻的时候,上山捉野兔,掏鸟窝,又可以砸冰捕鱼——不过这些你不要想,跟着我出来,我是肯定不会让你去的。”
她含笑看着他,毫不留情地打灭他眼里的希翼。
“我干嘛要你管?”
魏暹不服气地瞥着她,一副看不起她年纪小的样子。但是他到底是个有分寸的孩子,他出来时谢府并没有人知道,若是因此惹出事端,最逃不过干系的便是谢琬。她能带他出门来寻鲜他已经觉得很刺激很开心了,可不能连累别人。
斟酌再三,片刻后,他又小心翼翼地道:“那,我们去摘冬笋总可以吧?”
他指指窗后半坡上那片竹林。
罗矩闻言噗哧笑了,魏暹不解地看着他。
谢琬笑道:“冬笋是长在土里的,就算要去,也是挖,而不是摘。”
魏暹闹了个大红脸。
不过谢琬到底是个识之人,见得天色尚早,便就让杨武拿了两把小锄头,与魏暹出门去了后山。
谢琬对挖笋没兴,她一向只是从旁观战。魏暹拿着手上锄头便犹如将军拿着征战的宝剑似的,飞快地跑在了领路的罗矩前面,等谢琬和拿着小竹筐的玉雪玉芳优哉游哉赶上来时,一路上已见到两三个他刨过的坑了。
竹林里积雪还有些厚,杨武唤来两个庄户帮着铲目标物附近的雪,魏暹嫌他们动作慢,自己夺了铲子过来,不到半刻,他就被一铲雪压到了雪地里。
谢琬像老翁似的袖着双手,站在一壁笑道:“魏公子金尊玉贵,哪擅长干这些活?还是让他们来罢。”
魏暹爬起来,红着脸嘴硬道:“我也就是一时没留神。”
抬头一看她披着狐皮大氅套着貂皮套袖,气定神闲站在那里,活似出来逛花园的样子,心里顿时起了玩兴,弯腰从地上掏了一手雪,趁她一不留神塞到她脖子里道:“你这个指点江山的大小姐,也活动活动吧!”
说着一路手舞足蹈地奔向远方。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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