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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芳看了一下自己的余额,决定:“老板,我要一个肉包。”
十二块一个,也挺贵的,不过好在够大,给一些小鸟胃的人吃,绝对能吃得饱饱的。
孔芳拿到肉包后,立马咬了一口,肉汁的味道在味蕾传递,险些让她幸福到流眼泪。
这个小老板到底是什么神仙,为什么能做出这么美味又不腻人的肉包?
她以前也吃过肉包,腻人,有怪味,差点没吃吐她,至此之后,她再也不敢吃外面的猪肉了。
可是这个肉包完全没有那种味道,它并不像一些商家,用浓烈的配料去掩盖味道,让人一口咬下去只有满嘴的配料味。
小老板的这个肉,不仅没有怪味,还鲜美不减。
她不仅不觉得腻,甚至觉得很爽口?没错,肉居然可以爽口!
恕她贫瘠的语言,完全没有办法描述这种绝美的味道。
就一个字——绝!
在孔芳为美食感动的时候,温家良已经吃完了两份虾饺,两个肉包。
他更加坚定,这个师父他拜定了!
温家良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一个心仪的人选,现在终于遇到了一个,说什么都不能放弃!
在两人吃饭的功夫,云苒又卖出了十五份大肉包,虾饺因为太贵,那些人问了价后就不了了之。
能在这么快时间内卖出十五份肉包,其实还要归功于温家良和孔芳的现场表演,看两人吃得这么香,引起了大家的好奇,想尝尝鲜。
这才让云苒这么快就卖出了这么多肉包。
看来换场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云苒为逐渐好转的生意,感到高兴的时候,有人正在找她。
找了二十分钟的王艳艳,终于在这时候看到了云苒。
和她一起找人的,还有女儿宋雨萱。
两人看向云苒,面色不一。
以前在宋家,云苒永远都是病恹恹的模样,再好的容貌因为病弱,也削弱三分。
可是现在的她面色健康红润,即便穿着最简单的衣服,素面朝天,也是人群中最显眼的存在。
宋雨萱心里浮起了嫉妒。
王艳艳之前得知云苒在摆摊卖东西,蹲了好几天,也没看到云苒出现。
王艳艳以为她是不是得知了什么消息,提前跑了,心里不知道骂了多少次。
然后今天突然从别人口中得知,疑似在这边的大学城看到过她,所以王艳艳打算过来碰碰运气,居然真让她找到了人。
看着周围的环境,又看看云苒那个简陋的小摊子,王艳艳的嫌弃溢于言表。
这么多年,她们宋家好歹好吃好喝的供着她,她倒好,恩将仇报不说,还跑到外面做这种丢人现眼,掉价的事情。
现在外面的人还不知道萱萱是她的亲生女儿,都以为这个死丫头才是。
如果死丫头摆摊的消息,传到了那些富太太的耳边,她以后还怎么在圈子里混?不得被笑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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