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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假笑一声说:“失陪!”

  无语至极。

  后悔至极!

  我怎么就答应跑三千米了呢?

  校运动会后,我的知名度大大提高,以至于让程子恒都认得我了。

  程子恒攻读法律博士,据说是本科直接保送硕博连读的高才生。

  一个人从七岁起到二十八岁都在学校里度过,不用大脑也能想象出,这是多么书生气的一个人。

  偏偏他不仅是法律系的一辩,还是学校的最佳辩手。据说他参加过几届全国大学生辩论赛,用才思敏捷形容他一点儿也不为过。

  而这个人就和我在离操扬不远的小卖部认识了。

  起因是一根奶油煮玉米。

  我和他几乎是同时对老板说:“一个玉米!”

  照常理,我要了,他当然就该退让。我是女士,这个道理很明显。

  而程子恒却说的是:“我每天这个时候都来,老板是给我留的。”

  我看向老板,他嘿嘿笑着不回答。看样子是给他留的,但又顾及我的一个女孩子,就嘿嘿一笑了。

  那天我不知道哪来的火气,大概是长期郁结在心得不到舒展吧!我拿起了那根玉米对程子恒说:“你付了钱吗?”

  他一怔,“我每天都来。我只是告诉你这件事,我没说……一定要。”

  最后三个字化成很低沉的声音,像是一声叹息,叹息我在他话没说完时咬了一口玉米。

  “多谢了!”我笑呵呵地道谢,把钱递给老板说,“麻烦明天这个时候多留一个。”

  “宁福生,你一点儿也不像读研的人,倒像是才进大学校门的生。”

  我啃着玉米仔细打量他。程子恒没有戴眼镜,白净的皮肤,瘦高个子,还有清爽的小平头。看在小平头的分上,我和他说话:“你是谁?你认识我?”

  “认识,学校运动会看到你们院的老师欢欣鼓舞,说人文学院破纪录拿了女子三千米第二名!就是你吧?”

  “你是系里的吗?”

  他笑笑说:“我叫程子恒,法学院的。”

  我说了声“再见”就走了。我不关心谁是大名鼎鼎的程子恒,虽然室友橙多也是他的崇拜者之一。

  老板的煮玉米一般在晚上八点就卖完了,那天我是晚上十点半跑完步经过的时候被香气所吸引,那根玉米让我认识了程子恒。接着一连两天我跑完步去买玉米时都遇到了程子恒,然后各持一根玉米边啃边聊边走回去。

  我告诉了室友橙多——她是以酷爱喝鲜橙多而得名。她便决定明晚的玉米由她去买了。

  橙多是攻读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她拿着根啃光了的玉米芯子做游离梦幻状飘回来,满嘴淫诗:“我想我是醉了,醉倒在与你唇齿相依的芬芳中……”

  “那根竹竿子有这么大魔力?”我不以为然。

  在经历了俊眉星目的丁越、气宇轩昂的夏长宁之后,程子恒只能算是白马蹄下的狗尾巴草。

  橙多和我同岁,是本校本科考上来的。她对程子恒的仰慕据说能追溯到大一时期。

  她兴奋地对我说:“福生,程子恒钱途无量,就算他留校任教也会是个有钱人!他本人又不木讷,是上上结婚人选!”

  我不为所动,继续写我的博客玩。

  橙多幽幽地叹了口气,“我是不当灭绝师太的,等我研究生毕业就二十七了,我得趁着这三年找个好男人!最佳恋爱地点就是学校,出了校门这岁数只能去相亲了,那就遇到谁是谁了!”

  我便不可自抑地想起了那场可笑的相亲,还有夏长宁。思念汹涌而至,我想也没想就拿起手机对橙多说:“我出去买点儿东西,一会儿就回来。”

  走到楼下,我站在树下犹豫了会儿,究竟打不打电话给夏长宁?

  如果,他娶了逸尘,我也就断了这个念头,好好地把握我的三年。忍不住心酸,我多希望他是在开玩笑、在玩手段,非逼得我低头说爱他不可。

  记忆中的夏长宁是打不死的小强,是永远黏着宁福生的流氓。原来,真的没有谁能等着谁。

  思绪间,我已按下了键。铃声一响,我就希望夏长宁接不到这个电话,又盼着这铃声能一直响下去,每响一声,似乎我就变得更平静。

  而他的声音意外闯了进来,“福生?你好吗?”

  “……还好。”

  “适应江南的气候了吗?”

  “嗯。”

  夏长宁轻声笑了,“我以为你连朋友都不和我做了,完全成陌生人了。我不打电话来,你就学不会主动?福生,你是想我了吗?”

  我踌躇着还没回答,旁边有个声音喊我:“福生!”

  我顺着声音看过去,竟然是程子恒。这么晚了,还没啃完玉米回宿舍?橙多的玉米早就啃得只剩个芯子,喜滋滋地拿回来当纪念品插着了。

  我赶紧对夏长宁说:“哦,没事,打个电话问声好。再见!”

  我挂断了电话问程子恒:“有事吗?”

  “没事,路过看到你招呼一声。”

  手机已握得热了,亏得他招呼我,否则,让我对夏长宁说什么?难道,我真的可以对夏长宁说“我想你了,你不要娶逸尘,不要管你的儿子”?或者说“我想明白了,我只要你,你的儿子就是我儿子!我爱你,我可以接受你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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