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庄君稽开始敬重林叶,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少年,会有着如此不符合年纪的坚守。
但他知道所有能坚守的男人,不论大小,都值得尊敬。
马车上,赶车的灵山奴问:“二当家,这样回去,大当家会不会骂?”
庄君稽闭着眼睛回想着和林叶的交谈,听到灵山奴的话后他漫不经心的回了一句:“你猜,大哥他为何让我来?”
云州城的江湖,许多人都说青鸟楼那位大当家方凌渡是个吃白食的。
青鸟楼能拔地而起,是庄君稽一刀一刀杀出来的,一碗一碗喝出来的,从未见过方凌渡抛头露面。
可是庄君稽对方凌渡的敬畏,自始至终,从未有丝毫减弱。
外人说什么就任由外人去说,他们兄弟两个才不去理会那些。
灵山奴脑子笨,他也懒得去想那些,他只是怕二当家挨骂。
二当家云淡风轻,他就知道没事,他听不懂二当家的话没关系,他会听语气。
“灵山奴。”
“在呢。”
“派人去金沙郡送信,让那两个回来。”
“那两个?!”
灵山奴听到这话就有些头疼,那两个家伙若回来了,天都要被吵翻。
当初就是因为那俩家伙实在太闹腾,包罗万象的大当家都受不了,才把他们送去金沙郡做主事。
他一想到那两个家伙出现在自己面前,仿佛耳朵里就已开始嗡嗡响。
“非得他们俩吗?”
灵山奴从不会质疑二当家的吩咐,这句话也不是质疑,语气中甚至带着些哀求。
“嗯,得他俩回来。”
庄君稽闭着眼睛,眉头微微皱着。
他说:“这次的事,有点麻烦。”
灵山奴不说话了,二当家说有点麻烦的时候,那就肯定不是一般的麻烦。
可他不知道这麻烦究竟有多大。
方凌渡说过,青鸟楼若想一直都在江湖上,有三件事就必须遵守。
一,不负恩义,二,不弃规矩,三,不为鹰犬。
前边这些年青鸟楼确实这三样都坚持的住,这次,连大当家方凌渡都不得不让庄君稽出头。
这不为鹰犬四个字,大概是守不住了。
“二当家。”
“嗯?”
“那个小家伙真能治好你吗?”
“不重要。”
庄君稽睁开眼,马车里的黑暗,藏住了他眼神里的明亮。
他说:“治得好治不好放在一边,重要的是这个治。”
灵山奴又不懂了。
可他不在乎啊,二当家说的对,那就对。
在临街的一座木楼上,一个大概二十七十八岁的女子站在那,她低头看着马车经过。
“他是要去说说,便真的只是说说?”
女人自言自语了一声。
她身后有人问:“堂主,那咱们呢?”
女人道:“总舵主说过,庄君稽要做的事,飞鱼堂不准插手,不准争抢。”
她身后的人似乎叹了口气:“那又要撤回去了吧。”
女人笑了笑:“庄君稽是去说说的,他说完了,那不知进退的家伙显然是没听他的话。”
她看向另一个方向。
那个少年,又站在了梨花亭那边,亭子没了,他还在。
女人说:“庄君稽去过了,也说过了,所以这事就不再是他的事了。”
她双手放在栏杆上,轻轻的拍了拍:“你们明白不明白,那小家伙凭什么就值十万两?”
她手下人笑:“属下觉得凭什么都没关系,十万两,真好拿。”
灵异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件。亦如霍离,谜一样身份的女子。她身边总跟着一只胖乎乎肉嘟嘟的小橘猫橘嘟嘟,还有一个好奇心极重的闺蜜6暖。没人知道霍离是什么人?只知道她奇术厉害,背景复杂不可言说。她身上总是寒气逼人,让人望而退却。跟她同住在半月湾别墅的是她从小到大的死党兼闺蜜6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络悬疑小说家。霍离性判官之使霍离...
简介关于杀戮游戏,近战莽夫从摸尸开始注意不是无敌流杀戮游戏降临,异世界魔物入侵蓝星。在前世混迹两年半的徐琛,穿越到游戏降临蓝星的一个小时前。觉醒摸尸的育天赋,只要触碰尸体就可以吸收属性点!但,随着属性点的堆叠和他对自身这个神秘天赋的理解徐琛猛然现自己已经成了一名近战莽夫!敌人攻击施法特效炫酷伤害高且自带范围伤害,行动轻盈且迅,各种远程攻击手段层出不穷。徐琛攻击手中长刀挥舞的密不透风,踩爆地面,身形加!冲过去就是一记鞭腿!膝击!扼喉!抽身拔刀,劈!劈!劈!!...
双洁医术空间宠夫男二追妻火葬场穿成家财万贯的小寡妇,苏浅浅每天吃香喝辣之余不忘给她那死鬼丈夫早晚三炷香,保佑他早登极乐,岂料,她那本该在战场上坠崖身亡的死鬼丈夫突然诈尸回来了,并且要跟她和离!?NONONO和离不要紧,跟她抢家产就另说了!于是乎,苏浅浅一招以退为进,成功让渣男净身出户。本以为,自此可以过上左拥右抱美男成群的富婆生活,岂料皇帝老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让她在他众多皇子之间选一个,好藉慰她那为他殚精竭虑为国献躯的老父亲。眼看着逍遥自在日子一去不复返,苏浅浅只好随手一指,挑了一个又丑又残疾的九王爷。据御医断定,九王爷身中剧毒,活不过二十!想想,自己很快又能够当寡妇,还能继承这短命鬼一大笔家产,苏浅浅嘴角差点连AK都快压不下去。只是,这剧情怎么好像有些不一样?前夫哥后悔了求复合?来人!关门!放旺财!最后,九王爷也不丑了,腿好了,并且化身成狼一把将她抵在墙角听说王妃想守寡?那先跟本王生七八个孩子再说。医界天才vs傲娇残王...
恶女郡主她福运绵绵宁若薇萧墨玹宁若薇萧墨玹萧墨玹宁若薇萧墨玹宁若薇宁若薇萧墨玄...
有人说网游无经典,那我的书立在这里就是一个里程碑!本书写作认真,风趣幽默,不给你震撼也给你眼前一亮的感觉。...
又名作为末世时代的大反派,在最后一战她选择自己杀死自己。我非畏惧光明,我只是为信仰而亡。回到末世之初,提前知道结局的大反派,按剧本应提前杀掉主角,或者抱紧主角的大金腿,你在开什么玩笑?无论是站在光明阵营,还是黑暗阵营,她都是最强的存在,根本不屑那种下三滥的手段。我在我的信仰中,我就是主角,我就是神。备注封反派的我抢了主角的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