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用了。”姬邛摆了摆手,“我来就是等你口中的这个消息,现在听到我老头子就心满意足了。至于茶,就不喝了。”
说完便要起身离开,温琼上前扶住老爷子说道:“那我送您出去。”
走出大堂是姬邛看到了正在庭院静坐呆着的温稚骊,转头对温琼说道;“族长可是有个好闺女啊。”
温琼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对着还在呆还未察觉到父亲与姬邛姬爷爷走近的温稚骊说道:“还不送送你姬爷爷。”
温稚骊听到父亲的声音赶忙回神,看到正一脸微笑看着自己的姬爷爷,连忙起身:“姬爷爷我送送您。”
姬邛赶忙摆手道:“我就不惹小辈们的嫌弃喽,还是让你父亲送我吧。”
“姬爷爷您这是说的什么话。小骊怎么会嫌弃您呢。”温稚骊听闻姬老爷子的话跺了跺脚上前扶住姬爷爷。
“那小骊嫌不嫌弃我家那不成器的孙儿?”姬邛打趣般问道。
“姬爷爷,我怎么会嫌弃姬哥哥呢。”温稚骊笑着回应道。
“不嫌弃是一回事,可喜不喜欢却又是另外一回事喽。”
“哎呀,姬爷爷您就不要拿小骊开玩笑了。在这样小骊就不喜欢您了。”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竟是姬老爷子率先“投降”。
温琼和温稚骊父女将姬邛姬老爷子送到府外后,温稚骊说突然想到有要紧事便向姬老爷爷道了声别后便赶忙跑回了温府中。
“这丫头,做事还是这样毛手毛脚的。”温琼笑着似乎是要给女儿解释道。
“年纪大了便留不住人了。”姬邛看着府外飘落了的满地的槐树叶的街道,指着说道:“有时间你这当族长的也要亲力亲为嘛,就像扫一扫这满街的落叶。门前不扫又怎么扫。。。”
姬老爷子欲言又止,拍了拍脊背似乎想要挺直一些,“年纪大了就爱说胡话。”
温琼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赶忙说道;“小歌和稚骊他们俩?”
“儿孙自有儿孙福嘛。我们当长辈的也不好强迫他们什么。”已经走远了的姬老爷子只是摆了摆手。
温琼注视着远处佝偻缓行的老人,袖中的双手紧握成拳。
若说自己的女儿是万中无一的青莲相,那远处那位老人的孙子被自己亲手送进思规楼中面壁十年的在尚未出世时便被那位称其“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出生之时又求了大长老一个琳琅美誉的姬歌可是居二十四相之的帝鸿相。
信府。
信府后花园的走廊内一位中年男子慢步而行,一位青年男子紧跟在其后,不逾越半步。
“父亲,我听府内人说姬歌要出楼了。”青年男子询问道。
“嗯。虽说不确定是温琼对那位吹得耳边风,但要姬歌出楼是那位的意思毋庸置疑。既然如此,我们也不便再在此事上做手脚。但他想要顺利出楼,恐怕楼内的那些看阁人也不会轻易答应。”走前前面的中年男子抚摸着红漆参金刷着的栏杆淡淡地说道。
即便当下无外人但依然敢直称族长名字的在此境内一双手也数的过来。前面姬家姬老爷子是一位,他是看着温琼长大的,并且没少让他吃苦头。而这位中年男子便是当代信家家主信流平。
至于紧跟在他身后玉树临风面如冠玉的青年男子便是温琼的女儿温稚骊整日心心挂念的信家嫡长子信庭芝。
作为这片境地上的十座名门望族之一,信家历代嫡系子弟便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比如上代的信家次房其实是信家家主遗留在外的私生子,据说上上代的嫡长子在酒楼看到其他饭桌都是清汤粗饭便是一句“何不食肉糜”,岂不知当时饥荒连年饿殍遍野,被有心人称之为肉糜公子。但以这代信家的嫡长子信庭芝为殊,不知是从何处传出的“信家有玉树,属天人之姿”流传在市井深处。
“这些年我也为你造足了声势,也幸好你识趣没有让我失望。已经踏入辟海境,就连族内那群长老也不过是凝神境。若你仍旧没有信心胜过那姬歌。。。”信流平转身看了看这位被外界誉为“天人之姿”的自己的长子,“那就滚出信府去。”
说完便转身离开走廊。信庭芝看着朱红参金的栏杆上的硕大的手印,不由得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虎毒尚且不食子,父亲您难道真要如此?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简介关于高武穿越未来五千年这是一个凶兽横行武道昌盛的世界。高考前夕,顾少晨现自己能在梦中穿越五千年后的未来五千年后的武道呼吸法,经过改版几千次,效果是现在的数千倍!五千年后的导引术五千年后的炼体药方五千年后,铺天盖地的凶兽遮蔽天地,人类文明迎来黑暗灭亡。而我顾少晨将是那一缕晨曦,划破黑暗,重启时间线!...
简介关于网恋的粘人精小富婆是高冷校花?孔刘因为打游戏厉害,被一个粘人精小富婆给缠上了。对方非要做自己的女朋友,孔刘稀里糊涂的答应了。网恋一年,两人从未见过面。直到今天,他来到校花家里,给校花的妹妹当家教。孔刘突然现,传说中的高冷校花好像就是自己的网恋女友!...
你现在是不是在心里骂我变态呀?我告诉你,这个地球上存在的所有东西都是合理的,哪怕是人们最最厌恶的东西,都有它存在的使命,包括垃圾,呵呵。一地鸡毛的人生,鸡零狗碎的生活,不够完美有何妨,生活照样可以很美好!自认为既会做事又会做人的米粟,大学没毕业就兼职进入了职场,成为一名高级培训师,没想到正值春风得意时,却接连被一地鸡毛的美好...
公元1911年末,滦州起义,袁肃经历了人生重大的转折,他最终选择站在法统北洋政府的立场,经营属于自己的北洋少壮派团体,在重大历史事件中逐渐崭露头角并发展壮大,以铁血手腕统一中国,重铸北洋雄狮,捍卫中华威仪!第1章滦州郊外 已经是入冬的天气了,滦州一带早已是一片银装素裹。震惊宇内的武昌起义在一个多月前发生,给这个原本寒冷的冬天带来数不尽的火热。但凡能识得几个字的中国人都不难想象,大清国的江山总算让人给被撼动了。然而,即便革命烈火燎原之势,全国各省纷纷宣布独立,可烧到直隶时不知不觉竟弱势了不少,毕竟是靠近近畿的地方,纵然清廷的气数已近强弩之末,但总有几个实力派的身影笼罩在这里。在滦州东南荒郊的山路上,一支身穿蓝色新式冬装军服的新军小队正慢慢悠悠的前进着,队伍前面是六骑骑兵领路,马蹄和脚印在厚厚的雪地上留下一道逶迤的痕迹。一眼看去,领头的骑兵全部身穿着新军军官服饰,其中两人还披着厚实的狐裘披肩,可见职衔不低。至于跟在骑马军官后面的士兵,粗略算去也有三十多人。队伍整体上显得松松散散,士兵们一个个将双手交叉插在袖筒里,缩着脖子埋着头,就像是午后散步的乡野村夫似的,一副心不在焉的迈着步子。袁肃正是领头的六名骑马军官之一,只是此时他整个人显得神志恍惚,脸色异常惨白,微微躬着身子,让脸颊尽量躲在狐裘披肩的领子后面,彷佛大病缠身似的。倒不是因为他受不了这苦寒的天气,而是在一个月前发生的ldquo滦州兵谏事件rdquo时,被一名情绪激动的革命士兵开枪误伤,子弹正中肩窝,险些就伤在心脏要害上,抢救了大半个月才保住性命。枪伤未愈,伤口又渐起炎症,因此身体状况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