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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欢忘不了,她第一次见到林赋的时候,他的木质书桌上摆着厚厚一摞的书,他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霉,手里的钢笔一圈一圈转着。而她只是看着,他利落的短,干净的白衬衫。那天窗外蝉鸣了三声,而她的心似乎狠狠地跳动了一下。
宋欢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不错,可是宋家不缺这一个女儿。其他的姐姐妹妹都缠足,沿用旧时的习俗。而她仰慕革新文化,受此影响,还专门来学堂上学。她穿着青色的手工高定旗袍,珍珠项链挂在外头,梢微卷的亚麻色长,她浅色的眸,丰满的嘴唇,无疑都是是让男人溺毙的尤物。
“宋欢,很高兴认识你。”
她明艳的笑,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打在林赋的心上。毕竟,谁会拒绝太阳的照耀呢,“林赋,双木林,天赋的赋。”
他们一起上课,交流意见,批判政事。那天林赋带来从家里偷的威士忌,是洋酒,他们点灯举杯畅聊,只是没料到林赋一杯就醉。他在空旷的草坪上,挥舞手臂,慷慨激昂的,朗诵文豪们的文章。
他们的关系一下拉的很近,像知己,像恋人,外人看来总是暧昧的,缠绵的。
无需解释,这就是宋欢的目的。
宋欢遮掩住眼底的阴郁和消极,用着仅剩不多的热情去搭理林赋,她早就不是一张白纸了。
深色的涂鸦上盖再多的白色,也只能遮盖,时间长了还是会透露底下绝望的深沉,这无可避免。宋欢掩饰的很好,她在林赋的前后,是两个极端。
阴郁的眼神和气质,绝望孤独的死寂;明艳的笑容和神情,生动灿烂的温暖。
如蛊惑人心,那悠远、糜烂的大烟的味道。颦眉垂眸,低头含笑,举一动皆是风情
若要她有多喜欢林赋
她说不清,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喜欢他。宋欢没有童年,没有朋友,没有乐趣。二十三年来的春秋,陪伴她的是只已经老去的御猫。她的母亲生前,唯一留给她的遗物。北京城里有大大小小的高楼林立,京郊有大片大片的森林。但宋欢不喜欢树,或许某一棵树下,埋葬着她的母亲。
她的母亲是留洋回来的,上海的一朵玫瑰,凭借出色外貌和才华,当然少不了手段,搭上了宋欢的父亲。
那是个名动一时的女人,显然将自己的美貌完完全全遗传给了宋欢。
宋欢不喜欢她的母亲,她童年的白眼、谩骂、轻蔑,都是因为她的母亲,也有的出自这个女人的口。因为这个女人不甘,不甘心做一个小小的五姨太,她在后院里点火,害死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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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赋喜欢上了一个女人,一个平平无奇,甚至低贱的女人。样貌才情家世,样样比不上宋欢。
“林赋,如果我说我喜欢你。”宋欢眉眼弯弯,还是那副烂漫的样子,她带笑,笑却不达眼底。她语气轻快,可此刻却备受煎熬。她从她的母亲身上得到的不止美貌,甚至连不服输不甘心,也学了来。
“欢,你很优秀,可是我不会喜欢你,因为我心里已经有人了。”林赋如此说道。
她装作漫不经心的挑起眉,用玩笑的口吻,“那如果她不在了呢。”林赋却没有再回应,同时也不曾看到,她轻轻抬起下巴,满眼难以言述的冷漠,和往日截然不同,如同海面的浮冰,深沉、孤傲的冷漠。
“我明白了。”宋欢优雅的抬手看了一眼手表,略缓慢而沉重的音色,让人有些不寒而栗。她即含万千风情的弯起唇,看着林赋,话语恶劣,却像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我是法医,能够轻易的将人肢解。你是医生,不知道能不能再把人缝起来呢”
她惊慌失措,此刻露出马脚。
伪装的皮囊几乎就这么撕开,但是林赋或许一心在他的爱人身上,没匀给她一点在意。
再次相见的时候,是一个月之后上流社会的聚会,林赋一身得体白色的西装,与往日不同的事是,他的臂弯里有一个女人。那女人穿着浅蓝的旗袍,规规矩矩的挽着他,容貌最多算着上秀气,面皮上浮着薄薄一层红晕,是幸福。
宋欢看着,理了理定制的洋装,别起鬓边的碎,朝他们走去。
目光大多是给女人的,多纯洁灵动的眼神啊。宋欢看着那双漆黑明亮的眸,“真好看。”她说道,
女人朝她微笑,“小姐也很好看。”
宋欢从手包里拿出烟盒,点了一支放到唇边,抽了一口之后,才换手拿烟,把手递过去,“宋欢。”
女人握住她的手,甜甜的回答着,“宋小姐,我叫楚楚。”
“哪儿的人”
楚楚笑容微微停滞,林赋将她往怀里带了带,“欢,这是我的未婚妻,跟我姓,林楚楚。”
宋欢笑的很耀眼,她捏着烟,漫不经心的打趣着,“娼妓之女,也要林家愿意接纳才是。
话说完,宋欢便不再理会他,转身就走。林楚楚还尴尬的站在原地,而她兀自抽着烟,直到一位军官站到她身边,拿走她手里第二支烟,她才抬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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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的红唇轻轻张开一条缝,她吐出一阵云雾缭绕,从吊灯照射的迷蒙的光影里看清楚来人。
男人一身得体的军装,军衔不低,腰间还别着枪,他很高,比宋欢高一个头不止,踏着一双军靴,手里拿着刚从宋欢手里拿走的烟。香烟被皮革手套夹着,他目光很凉,是和林赋的温润完全不同的,属于战场的果决冷厉和血腥。
“这就是你说的戒烟”从烟上移开,他目光最终凝聚在宋欢的脸上,宋欢付之一笑。
“这种聚会,你居然也会来,我还以为顾大少爷看不上这种社交场合。”她自觉的把打火机从手包里掏出来交了出去,放到来人的手中。像两个认识很久的朋友,多年不见,闲话家常,“什么时候回来的”
顾氏,京城世家,底蕴丰厚,就这么一个独子,早几年参了军,一路下来战功赫赫。参军之前留过洋,在英国修的心理学,也受革新文化影响。
“别拿这幅伪善的神色与我说话,认识这么久,我会猜不出你在想什么吗。”顾弥一边说,边翻开打火机的盖子,重新点燃手里那只从她手里收来的烟抽了一口。
嘴唇覆上烟嘴的口红印,他们都没介意。
宋欢似是喟叹般的舒了口气,人明明还是那个人,但那眼神,已经充满浓厚的化解不开的阴霾。她恶劣的扬起过分红艳的唇,像是白色颜料褪色后,露出了原本的浓墨重彩。
迤逦且危险。
“就是这样,”顾弥的手隔着手套怜惜的划过宋欢的眉眼,“在我面前,你什么都不用掩藏,这才是最真实最纯粹的你。
宋欢往那边看去,林赋正低头和林楚楚说些什么,林楚楚听完那神色便好了很多,又往他怀里靠了靠。唱片在留声机上缓缓转着圈,顾弥把才抽了半的烟灭了,向她伸出手,宋欢不做声,也没有抬手。
“顾弥,我们不适合。”
顾弥执着的没有收回手,只是问她:“你既然觉得我们不适合,难道就觉得你和林赋适合吗”
你不笑的时候,很好奇你在想什么那我也不会问,我知道总有一天会告诉我的如果今天可以不轻易的结束就好了因为那是我们每一次相遇的日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与你相遇的瞬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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