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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仲庭的目光直直地落在我的领口,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我的话彷佛都从他耳边擦了过去,半句也没有落入他的耳内。隔了半晌,庄仲庭才沙哑地道:「还是让我先试试,这样能不能令我的微微觉得爽快吧!」他说着脸微微向前倾。即便再机灵精变,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被庄仲庭压住,无法挪动分毫,只好干笑了一声,道:「庄世子,这么对您的世子妃不太好吧!」庄仲庭俯视着我,半天才道:「你还在为这事生气……我虽然娶了妃子,但是最喜欢的仍然是微微!」说完,他的头一低便要亲我的脸。可是庄仲庭还没有碰上我,便觉察到脑后一阵凉风。他很迅捷地转身,只见一道寒光从眼前擦过,只这么一转一躲,他已经不得不离开我的身边。舱里多了一个邋遢年轻人。庄仲庭见我面带微笑,朝那年轻人看了一眼,这一眼似乎令庄仲庭觉出亲疏有别的味道。「你好大的胆子,敢行刺世子!来人啊!」庄仲庭脸色铁青,怒目喝道。但是他刚喝了一声,我连忙打断道:「世子不要误会,他是……他是我的随从。」「随从?」庄仲庭看着邋遢的年轻人,冷冷地道:「你叫什么名字!」来人稍一犹豫,便道:「我叫元宝!」庄仲庭冷笑了一声,道:「你是元宝?」我连忙在旁补充了一句,道:「他是金……金元宝!」庄仲庭的脸色铁青,道:「寄微,我倒不知道你收了这么大的一个仆人。」我这个表哥除了人品次了点,其实也不算太差,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身分地位一样不少,但最令人忍受不了的就是太过自以为是。我明明每次见他都唯恐避之不及,他却偏偏以为我是跟他玩欲擒故纵的游戏,这一点才令人吐血身亡。我笑道:「世子,我是来找二哥的。你也明白寄微的难处,毕竟太子是跟我一起出门的。如今他不见了,寄微难辞其咎!」庄仲庭淡淡地道:「寄微看似对个个有心,其实真上心的倒也不多,但对太子倒是真心实意的。你放心吧,太后已经将太子带回去了。」我松了一口气,看来太后的杀念,到底只是在心里转了一个圈又回去了。庄仲庭深吸了一口气,道:「我的这顿饭,想必寄微是不会吃了。」我微微一笑,道:「吃,为什么不吃!」不吃那就太可惜了,我怎么会错过白吃这种好事。心事一了,我大马金刀地坐下,比起刚才吃得更欢。没想到胡不归也不请自入,难得在庄世子那对阴沉沉的目光之下,他的那双筷子还能上下翻飞,速度比我都要快几分,这份胆色倒是让本王不得不钦佩。吃完了饭,我与庄仲庭道别。庄世子道:「我的饭,寄微看起来很爱吃。」我笑道:「表哥的饭菜一向是皇亲贵族里最讲究的,爱吃的人很多。」庄世子又道:「但是我比较喜欢请寄微吃饭。不如这样,你知道我家新盖了一座宅院,你搬过来与我们同住。你小的时候,我父亲就提出来过让你跟我们同住。」这事倒是真的。但当时我还没住过去,舅舅就把我父亲精心收藏的古玩字画搜罗一空。倘若搬过去,只怕晋王府也早就被他卖了。当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福至心灵,拉着太后的手道:「奶奶,舅舅太凶,孙儿要跟您住。」皇太后奶奶叹了一口气,道:「也罢,就跟我住吧!」皇太后一开口,舅舅自然只好作罢。我只可惜了他雇用的马车,听说有几十辆之多。其实我在皇宫里能待几年?上了十岁就搬出来了,听到庄仲庭旧事重提,本王也只好微微一笑,虚以委蛇。难道要本王这个虚有其名的红人,得罪一个货真价实的红人吗?我的目光轻轻地瞄了一下胡不归,权拿他当了挡箭牌。旁边这人还在摇扇子,浑不知我这一眼已经把他给卖了,我瞧他大约还在纳闷为什么世子冲他阴阴一笑。我与胡不归出得门来,微微一笑,道:「月色很好!」胡不归心存困惑,皱眉拍了拍扇道:「这天乌漆,风又大,哪里能见月色?」月黑风高才好杀人啊,我微微一笑。胡不归与我拱手一别,转身就离去,看起来是不太客气,本王倒是欣赏他这种风格。他的轻功不赖,我远远跟着,却颇要花一些精神才能跟紧了。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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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