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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嫂也笑:“墨汁子都是臭烘烘的,难得你用的这竟还有股香味儿呢!”
凌城燕笑:“我碰巧买了块老墨,压在旮旯没人要的东西……”
说到这里,凌城燕心里突然跳出一个念头,经过这些时日了解,这世上刚刚经历了一场动荡,各种旧物古物破坏严重……就像她偶然间得到的这两块墨,虽然缺角少边的,但能看得出都是几十年的老东西,还是正经好东西,她却只花了一毛钱,两个馒头的价钱!
这会儿根本没人觉得这是好东西。若是用心搜罗些,只要国运昌盛,民生繁盛,十几年,或者几年下去,就能卖个大价钱了。
念头转回来,凌城燕有些哑然,若她这一副心思谋算赚钱,蝇营狗苟模样让那些书呆子见着,不知道如何笑话她了。
“燕子,你这大字写的可真好看。”大堂嫂真心地夸赞着。
她不识字,更不懂书法,但看着字体赏心悦目、笔画舒展漂亮,就真心实意地夸,没有什么专业术语点评,却真心让人喜悦。
凌城燕脸上的笑都深了些,道:“这话让我爹和哥哥听见,指定笑我也有被夸的一天了。”
当初,父亲嫌弃她的字毛糙,锋芒太过,不够圆融内敛,一个丫头还是圆融些更好;倒是兄长总会宠溺笑笑,说女孩儿难得活的肆意自在,且容她在家几年自在些吧。
她明白,父亲的担心和兄长的宠溺,也没真的在乎过……却不想,父兄战死,她扛起凌家军大旗上了战场,同样没能活着回去。
她到了这里,跨过结亲、成婚,直接成了妻子、母亲。
倒是可以告慰父兄在天之灵,让他们尽可放心,凌家女儿不管到了哪里,都不会被人欺负。
听她提起老爹和哥哥,大嫂略一迟疑,还是问了一句:“孩子姥爷和舅舅没写信来吧?”
凌城燕摇摇头。
她说的是前世的父兄。大嫂问的是这一世的爹和哥哥。
凌城燕教小杏识字写大字,拿了只铅笔给红苓,让她写铅笔字,其他先不学,先学会写自己的名字:王红苓。
红苓很喜欢写字,十四岁的半大姑娘,像个小学生一样,认认真真地学着写字,写了满满一张格子纸。
因为写得慢而认真,红苓写出来的字还算成型,到后边,基本能看了。
凌城燕夸她聪慧,手也巧,直接把铅笔和本子送给了她。还布置了几个字当作业:天、人、日、月。
看大闺女写字写得认真,大嫂也有些歉疚:“红苓红芝都给耽搁了,没上学,搁在现在,咋也送她俩去学校念两年书,识几个字。”
红芝还小,懵懂无知的,红苓如今跟着人学缝纫机,清楚察觉到不识字的
凌城燕没有多说什么,大齐国时女儿家上学堂的更是稀罕,只有大户人家才会延请先生上门教授,绝大多数女孩子都不识字。
这里,女子能与男子同样上学读书,还能工作上班,当老师、当医生、当售货员……已经让凌城燕觉得很开明了。
她笑笑道:“只要她们俩愿意学,就让她们晚上过来,我正好教小杏,一起教着,不多费事。”
“哎呀,那敢情好呀。”大堂嫂高兴地应承下,心里盘算着,老四家的针线上不太行,以后娘仨的衣裳她要多上上心了。
送走了娘俩个,凌城燕打了热水,给小杏洗过,娘俩上炕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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