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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鹿并不知道屋里已经多了两个小访客。
女巫画像坏心眼的没有提醒。
毕竟只是两个无害的妖精小鬼罢了,他们不会伤人性命,只会捉弄人。
此时江鹿坐在沙上,陷在青翠欲滴的树海里,在花香和草木香的簇拥下,悠闲自在地翻阅着玛德琳带来的妖精书。
心也因此轻飘飘的,像一只在枝头跳来跳去的小鸟,无忧无虑唱着歌。
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在森林看书的快乐,真是太爽了。
江鹿想,反正,楼下的镇民把他当成了魔鬼,他出门就是狼入虎口,还是在屋里继续看书,守株待兔等玛德琳带老师上门好了。
这本妖精书上大部分都是讲妖精的起源神话的,有关魔法的部分很少,所以江鹿看的很珍惜。
书上说,妖精是魔法生物,他们是天地造物,生而不凡,生而知之,不用学习,就能自然而然地使用魔法。
妖精是亲人的种族,只是他们天性烂漫,孩子气,喜欢搞一些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所以让人类们又爱又恨。
可惜在一百年纯血妖精突然集体消失了,只留下绿野镇的混血妖精。
书里提及妖精的施法技巧时只写了一句话。
“闭上眼睛,顺应自然的呼唤,感应元素的波动,向它们敞开身体。”
它们是什么?元素吗?
宁星看不懂,但是体内不知为何却有种莫名的躁动。
这种感觉,就像考试时做数学大题,隐隐约约觉得这道题好像老师有讲过,但是就是死活想不起来解题步骤。
宁星后知后觉现自己有点好笑。
他一个人类,琢磨妖精的施法有什么用?他就算琢磨出来了他也用不了啊。
况且,这本书就是镇民自己编的故事,也无法保证真实性。
。。。。。。
杰森化作孢子,气呼呼地飞进客厅,他誓,他一定要痛扁这个可恶的骗子小偷!
他打量着坐在沙上的骗子。
毫无疑问,是个人类。
只是他从没见过像他这样长相奇特的人类——不仅指他黑色的头和眼睛,还奇特在他柔和的五官和肤色上。
他的肤色,不是他见过的纯血人类冻肉那样惨白的肤色,而是温和细腻,脸颊还有淡淡的粉色,是很多王都人类不惜得肺病也想拥有的玫瑰般娇嫩的脸颊。
——但是再好看也没用!
杰森迅醒过神。
这个装神弄鬼的骗子可是偷了他们古代传承的坏蛋!
杰森思索着,要怎么狠狠给他一个教训。
用油腻术让他烂臭?
用粉尘让他遗忘一切变成白痴?
还是用孢子让他看到世界上最可怕的怪物然后吓得屁滚尿流?
每一个想法都很有诱惑力。
就在杰森纠结的时候,就见骗子突然合上了手上的书,然后拿下了压在一个小桶上的盖板。
下一秒,他从没闻过浓郁的香味占据了他的鼻孔!
他的嘴里几乎是立刻分泌出了很多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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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书后,江鹿终于想起被他遗忘很久的泡面。
在森林里野餐可是他从小的梦想。
可惜他穿越得太仓促,只能用泡面凑合一下了。
江鹿拿下压泡面的kind1e,掀开了盖子,康麻子红烧牛肉面的油腻香味扑面而来,闻起来就让他有点腻了。
再看里面的面都吸饱了汤汁,坨成了一团,他用叉子戳了一下,触感软唧唧的。
更没胃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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