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裴泽早就防着穆凌风了,在他刚捉过来的时候,就朝着右边一跳,完美的避开了穆凌风的捉拿。
“是啊,是啊。”想到当年的事,裴泽依旧觉得精彩不已,一边在屋内乱窜着躲避穆凌风,一边不断的开口说着话,“嫂子我问你哦,你能想象得到陆遇笙被人塞了一怀抱玫瑰花的表情吗?哈哈哈哈哈,那表情,比吃了屎还难看,哈哈哈哈哈。”
穆凌风的身手远不如裴泽灵活,追了半天也追不到人,不由得有些气急败坏:“裴泽!”
“略略略,追不到我,追不到我。”裴泽冲着穆凌风办了个鬼脸,紧接着又朝着江瑾欢道,“其实吧,送玫瑰花也就算了,但关键送花的那位是个男人,哈哈哈哈哈。”
‘玫瑰花?男人?’
江瑾欢想象了下陆遇笙被人送玫瑰花时的表情,并且送他花的还是个男人,那表情…………
“噗~”江瑾欢实在是没忍住笑了起来,“抱歉,我不想笑的,可是实在是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哈。”
看着笑得欢快的江瑾欢和裴泽,穆凌风头疼的揉了揉额。
要说他这辈子干的最后悔的事,就是‘追’陆遇笙这件事了。
其实说起来也不算是真的追求,只是那个时候的他,急需另一个人来帮他忘了那个人。
而救了他,又帮了他的陆遇笙,就理所当然的被他当成了那个人。
说起来,还是年少无知惹的祸啊。
不过一场失恋而已,若是放在现在的这个年龄,算得了什么呢。
毕竟男欢女爱,娶妻生子才是这世间正常的走向啊,他的感情本就是违背伦理的,又怎能拉着旁人一起沉沦,一起接受外界的质疑和声讨。
那个人,不过就是选择了一条正确的道路罢了。
沈奚楠是被一阵阵愉悦的笑声吵醒的。
昨夜穆凌风和她说的那些话,让她有些触动。
静坐思考了很久,发现自己的确不甘心后,沈奚楠便回房睡觉去了。
在床上辗转反侧了许久,沈奚楠才渐渐的有了睡意。
然而她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不过一会儿,就被这一阵阵笑声给吵醒了。
--
作者有话说:
第204章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穿上鞋子,打开房门走到客厅,沈奚楠就看到昨天还只有她和穆凌风两个人的屋子,多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她若是没看错的话,正是前段时间网友们热议的主角:江瑾欢。
沈奚楠看到江瑾欢的时候,江瑾欢也看到了她。
同前世新闻里看见的人儿相差无几的长相,神情气色却是好的太多了。
真真切切的看到沈奚楠出现在面前,江瑾欢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前世已死的人儿活生生的站在那里,让江瑾欢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庆幸,迷茫,怀疑等情绪错综复杂,最后汇聚在一起,成了一个温柔的笑。
read_xia();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简介关于乡村妖孽小医仙小小村医赵大宝,获得青鸾圣女传承,修炼无上功法,左手银针,右手种田。隔壁王寡妇半夜拉着他的手暗送秋波道大宝,来嫂子家,嫂子让你看个大宝贝!赵大宝嫂子,你又骗我,每一次去看大宝贝,都把我累个半死,我才不去!...
开局我转职成厨师,不能下副本,不能打怪升级。没想到,跟妹子组队,竟拥有烹饪全图怪物的能力。我建立妹宫,跟更多妹子组队,下副本,打秘境,战野区。我只是个厨师,为什么妹子们总想吃了我?全民我是厨师,把全图怪物烹饪...
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