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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缩在吧台后用笔记本看《斯巴达克斯》,听见小媛与来人的对话,慢慢抬起视线。“你就是上官初?”女人不怎么友善的表情我很熟悉,台词对白也不陌生。又来了,我黑线。平均每月三四个,她们不腻我都腻了!作者有话要说:啊。。。日更啊,久违的日更~~好痛苦啊啊啊俺要打劫!!喜欢的统统吱个声~~~~不吱声的统统拖出去喂鸟。。。(俺就会这招--)这收藏和留言的比例像话吗像话吗像话吗像话吗……以下重复一百万次~~~~33、【未婚夫的女人】第三曲——未婚夫的女人不得不说,轩慕的确有魅力,交往的这些女人,一个比一个漂亮。小媛倒了两杯咖啡,送上二楼办公间。她大约也习惯了,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下楼时有些不放心的看我一眼。在小媛观念中,我就是小说里那种屡屡被豪门未婚夫背叛的可怜女主。我还记得当初第一个女人找上门要我和轩慕分手时,她是拿着拖把将人家赶出去的。后来这事被告到轩慕那里,也不知道那女人是怎么说的,他颇为激动的对我来了句戏剧台词,“上官初!你真是让我失望透顶。”这话让我颇为费神,我几时要他对我有希望来着?大约是我无声的沉思状引起他更深层次的不满,甩手离去后,他愈发卖力的和女人交往,数量也渐渐产生量的变化。我喝着咖啡胡思乱想,对面的女人却渐渐坐不住了。“上官小姐,我直说了吧。我已经有了慕的孩子,我很爱他,想和他结婚,可是我知道他跟你早有婚约。今天来,是希望你高抬贵手,给我,给慕,也给我们的孩子一个机会。”“好。”我的回答干脆简短。“……?”“我说,好。”“……”对方看来还是不明白。我惦记我的《斯巴达克斯》,开始不耐烦,“这位美女,你要我给你机会,所以我说好。你可以和轩慕结婚生孩子,我不会做任何阻扰的事——只要他愿意和你结。”如果我没记错,这个女人并不是前几天轩慕带去精品店的那位。从她略微憔悴的神情可以判断,这阵子她应该遭到了冷落,所以才会在无奈之下找到我。只可惜,我和我的未婚夫,从来不是那种关系。“好,我希望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她大约本以为会有场大战,现在的平静结局让她压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离开时连指尖都在微微颤抖。这并不是一个惯于逢场作戏的女人。觉察到这点时,我第一次对轩慕有了种厌恶感。我不自觉起身,想将轩慕的另一个电话告诉她——他一直有两个电话,一个正常号,另一个专门储存女人电话。追到楼梯前时,意外发生了。先我一步踏下楼梯的女人身体一斜,尖叫着滚了下去。¤¤¤¤¤¤¤¤¤¤¤¤¤¤¤¤¤¤医院。当轩慕在我的电话后赶到医院病房时,刚刚做完刮宫手术的女人缓缓抬起手指,用虚弱而悲伤的表情望着我说,“是她推我下去的……”小媛和轩流沉送人来医院后就被我打发回琴行工作,我身边没有任何证人可以证明我的清明——真难为她在这么痛的一刻还可以保持这么敏捷的思维。算我看错人。我拨拉拨拉头发,面无表情的离开病房。刚踏上走廊没几步,身后追上来的人拉住了我手臂,“等一等!”“贵干?”“我来医院前,给小媛打过电话,我知道这事和你无关。”“那就好,琴行还有事,我要回去了。”“等一下!”他再度拉住我,之后又缓缓松开,眉拧了起来,带着质问的口气,“你为什么要聘请流沉?我说过不要给他任何帮助,你也答应了。可你现在不但聘请他还留他在你那里住,你到底想怎么样?”他一口气这么多问题,要我先回答哪个啊!“上官初!”他目光逐渐深沉,定在我脸上,“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怔。他突然又知道了?真神奇!“我知道,你一直想用你的方式引起我注意。可这么多年下来,有些事你早该明白了!我绝对不是那种会乖乖听从家人安排的人,我的人生要由我自己来做主!我劝你,还是早点对我死心吧!”我沉默了。此时此刻,看着他如此深沉纠结复杂的表情,我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都这么多年了,这人该不会还以为我喜欢他吧!-_-|||轩慕,你真是自恋的典范人物!我僵了片刻,伸手拍拍他肩膀,转身走人。¤¤¤¤¤¤¤¤¤¤¤¤¤¤¤¤¤¤回到琴行,小媛和流沉正在整理谱架。小媛见我神色异样,忙迎上来,“你没事吧?他又骂你了?你别去理,他就是个白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就这么喜欢他?不要伤心了,这种男人不要也罢!”小媛,其实你和轩慕是一路的吧!(ㄒoㄒ)~~“你还好吧?”耳旁传来试探性的询问。我侧头,流沉正静静望着我,眼底似乎带着某些我看不懂的东西。见我不说话,他走上前,“别为不值得的人难过,他配不上你。”这两人,我冤的想哭!“就是就是!流沉说的对极了!今天好冷啊,不如早点关店一起吃去火锅吧,我请客!”小媛,你还真是个不达目的不死心的人!-_-|||大冬天吃火锅的确是件很欢乐的事,当然前提是排除小媛对流沉的调查式问答。但也因为这番问答,我才知道流沉和我是同年生的,大约因为有外国人血统比较早熟,少年时代第一次见面时我就以为他比我大,现在却发现他比我还小上几个月。“原来比我小……”我嘀咕一句,对面的混血大男孩立刻抬眸看我。敞亮灯光下,他的面容愈发显得深邃立体,耀眼逼人。晚饭后,小媛独自坐公车回家,我和流沉因为火锅店所在的步行街离琴行不远,选择走路回去。一月的夜空,寒冷深邃,每一口空气都带着冰涩。今天只有零下五、六度,路边的积水都结了冰,相当滑。我怕冷,把自己裹成了狗熊,走路很不方便。不一会就落在他身后,他停下脚步,等我好不容易赶上去,不一会功夫又落了一大段。这样重复两次后,他在我面前弯下腰,手撑着膝盖。轩家的人似乎都不怕冷,这种冬夜他居然只穿了件薄短的烟灰色修身外衣。“你背我?”“别废话,快点。”我有些意外。在印象里,他是个相当倨傲的人,无论表情还是眼神都充斥着某种程度的排外气息。现在看来,是我误解了。我冲他笑了笑,“流沉,你很可爱。”银白月光下,他脸色渐沉,直起腰,淡淡道,“你还是自己走回去吧。”说完,径自朝琴行方向而去。我囧,我说错什么了?¤¤¤¤¤¤¤¤¤¤¤¤¤¤¤¤¤¤流沉来琴行工作后,原本清冷的店子渐渐热闹起来。新增的客人大部分都是一旁商铺的常客,偶尔路过见到年轻的混血帅哥在店内忙碌,便会忍不住进门。对此,小媛得意许久。琴行以销售钢琴和小提琴为主,也有卖吉他、古筝、横笛这类乐器,一般销售数量最多的是各式乐谱和零配件。拜他所赐,这个月的钢琴销售数已打破历史记录,连送货的司机都说我们销售力度大为进步,可喜可贺。我愈发看流沉顺眼,觉得当初聘请他真是明智之举。也因此,在我这个店长和他这个店员之间,产生了些很微妙的变化。表误解,此微妙非彼微妙!举个例子吧。他刚来琴行那几天,除却第一日的意外不算,之后都是他先起床,然后为我弄一份标准西式早餐。(我是想要吃中式的,不过你总不能叫只会烤吐司的人熬粥吧?)在我吃早餐时,他会下楼开店门,擦窗擦桌,整理谱架,泡咖啡。晚上关店的工作,基本也由他负责。至于晚饭那就更别说了,反正我什么都吃,他厨艺也还可以,于是全由他包办。简单来说,之前由我和小媛共同完成的工作,他一个人全负责了。小媛虽然迷恋帅哥,但在工作这方面和我秉承相同原则——能少做就少做,能不做就不做!(o)毕竟琴行为他提供了免费住宿,索取些回报也是正常的。那几天看着他忙忙碌碌的模样,我脑中就莫名其妙跳出“忠犬”两个字来。本以为有钱人家少爷不能吃苦,他却没那种坏习性。后来琴行生意有起色,我凝望流沉的眼里总闪着光芒——他就是传说活生生的生财工具啊!虽然那人从未要求过琴行要有效益,但能赚钱谁不开心?在琴行销售掉一台三角两台立式外加两把小提琴后,我自动自发接手了早餐和晚餐工作,为这个只会做吐司牛排意大利面的混血帅哥,大大展示了一番我的厨艺。我做菜很好吃。这大约是我所能想到的自己唯一一个优点。尚记得那晚他关了店门上楼后看到桌上四菜一汤的神情,不能说是很震惊,但对素来鲜少表情的他来说,已经超出预计了,甚至连总是淡淡的眉梢都似乎带了抹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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