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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抱,也不是搂,而是处于亲密与疏离之间那种暧昧的轻拢。“还生气么?”他的气息扑在我耳际,带起一阵战栗。鼻端有清淡的烟味弥漫而来,说不出的感觉。我愣了愣,之后才意识到他问的是那天深夜在度假别墅的事。“没有。”我听见我低低一笑,胸腔的震动带动了我,“是真的不生气才好。小初,你要记住,你是我最重要的学生。我要把你推上那个位置,在那之前你谁都不可以喜欢。”他的话语停顿下来,我亦怔住。我感觉到他的手指再度滑入我的发,沿长长发丝缓缓滑下,然后重复着。“轩流沉,是个天才。他很年轻,很漂亮,总有一天会站在台上闪闪发光。会有很多人被他吸引,为他着迷,无论是他的音乐还是他本身,可是——”他加重了语气,“你记住,你不可以变成那些人中的一员。”仿佛是要强调,他再次道,“小初,你不可以喜欢轩流沉。”作者有话要说:为嘛要停下。。为嘛要自己解决?咳咳。。如果这里小初被流沉xx了。。。那以小初的性格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刹车了~不过也差不多到二垒了~~==~~~ps:我答应过会把h提前~~所以不会很久~=3=撒花吧~我需要你们的花花~~再ps:如果有看到口口君请提醒我。。。戳。。。。送分要求~1、留言满25字(晋江规定的。。)2、登录状态下(不然没法送。。)3、打2分(小南规定滴。。。)2323、【我爱着另一个人】第二十二曲——我爱着另一个人雷鸣般的掌声里,全国器乐大赛总决赛落下帷幕。流沉不负众望,拿下了个人冠军,我无缘挤入个人三强,组合演奏也发挥一般,与奖项擦肩而过。流沉果然是强悍的,顶着近三十九度的烧,居然还能以强大的气场和音乐魅力夺得全场掌声。经过早上的雷人插曲,他再度出现在我面前已是下午。脸色……不是很好。我估计他这辈子都没遭遇过这样不着调的事……面对受害者的凛冽冷意,我一五一十说了整件事。当知道那杯咖啡原本的“受益人”是单泽修时,金棕色眸底的寒意似乎淡了不少。我不知道是否是我的看错,总觉得他好像有些庆幸。庆幸什么,趴在浴缸里狂冲冷水最后还不得不自己解决的人不是单泽修?我们准备在赛前进行最后一次合奏,他刚刚架起小提琴就晃了晃身形。我忙问,“那个……还好吧?”眼神却不由自主瞟向他□。“你看哪里!”象牙色的漂亮脸孔浮起可疑红晕,“我只是有些发热。”我忍不住想笑,可最后却说出令自己也意外的两个字,“谢谢。”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及时刹车的人,是好男人。比赛前,我们在后台走廊处和何柠遇上。当时周围没旁人,她大约也知道单泽修与伯爵千金安好无恙,愤愤盯着我,说这事不会就这样结束,我也不会每次都这样走运。走运?我伸手挡住欲上前的流沉,缓缓来到她面前,淡笑,“你认为,是我夺走你的一切?”“他本来已经答应重新和我在一起,要不是你,他也不会改变决定!”执着的人往往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真理都在她这边,“你有哪点比我好,悔婚在先,又和自己老师暧昧不清,像你这种女人根本什么都不配得到!”“我不配,那么你觉得你配?”我扬眉,仍是笑。“我爱他,比其他任何女人都更爱他!”“可惜,他似乎不怎么爱你。”“上官初!”这句正中她死穴,何柠的怒意顷刻间高涨数倍,“我告诉你,我不会罢手的,所有你在乎的喜欢的,我会统统夺走!”“这话你刚才就说过了,重复会很乏味。”我眯起眼,笑容忽而淡了,“既然你坚持,那我也告诉你——如果你继续这样,我就只能勉为其难,回头接受轩慕。我会牢牢控制住他的心,让他连一眼都不看你,甚至厌恶你鄙视你。你做多少,我也做多少。何柠,你这么聪明你应该懂。他现在不过不接受你,而我也不会接受他,这个局面最终的结局,你自己决定!”她仿佛被雷击中,站在那里死死看着我。与流沉离开前,我突然记起什么,伸手给了她一巴掌,“不要怨恨,这是你应得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付出代价。你今天,过分了。”转过那条走廊后,我听见流沉低低一笑。见我瞥他,他靠过来握住我的手,“刚才的上官初,是我从来没见过的,我很喜欢。”¤¤¤¤¤¤¤¤¤¤¤¤¤¤¤¤¤¤他拉我手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发热有些严重,本担心会发挥失常,但最后失常的却是我。我发誓,我从未听过如此勾人的《d大调卡农》。合奏的旋律,还有整个过程中始终落在我身上的炽热视线,都让我感受到了……情欲。流沉,你是药性未退么?-_-|||把纯洁的《卡农》拉出这种味道,我怎么可能不分心!他领奖的时候我在幕后颇有些羡慕的看。这个当初偶然间出现在我店里应聘,用居高临下的静淡眼神喊我嫂子的年轻人,因为这场比赛,已成为国内人人瞩目的乐界新星!就像单泽修所言,他的未来,注定繁花似锦。决赛后,记者们十分关注他的未来动向,是留在国内发展,还是去国外深造?甚至有记者表示想为他做个专访。但他一一谢绝了,甚至连晚上的庆功宴都没参加,就匆匆回了s城。我在b城留了几天,回家陪爸妈吃饭逛街喝早茶。决赛没得到奖项,我总觉得有些对不起单泽修,所以当他让我参加他接下来在国内举办的系列公演时,我几乎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很多事我都不清楚,他的态度他的话,那些暧昧不清的措辞,那些撩人心弦的举动……可是,如果他希望我站上那个高度——那我就站上去!¤¤¤¤¤¤¤¤¤¤¤¤¤¤¤¤¤¤公演第一站是在s城。结束二十多天的b城之行,最高兴的人是小媛,因为她终于不必一个人看店了。见我独自回来,她不由奇怪,直问混血帅哥沉沉去哪了?“他先回来的,没回琴行?”这几天他一个电话都没,我也有些奇怪。小媛摇摇头,帮着我把行李提到楼上,突然啊了一声,“难道因为他的才华和外貌,被来参加决赛的某外国贵族嘉宾看中,偷偷绑架去国外xxoo了?”我正踏上最后一节台阶,闻言差点没滚下去,“那是耽美小说!”“哦。”她点点头,又道,“那就是他终于受不了你这个店长,跑路了!”我的眼角抽了两下,“小媛,如果你不想干,我可以请个新人。”她低咳一声,小碎步消失……数天后的某晚,我拎垃圾到楼下,见到了失踪一阵的流沉。深紫色的夜幕下,他穿了件英伦风的浅灰色修身薄衫,精良的剪裁却掩不住他满身的萧瑟气息。他站在不远处,静静凝视我,一语不发。“回来了?”我轻轻开口。仿佛一个触动,他突然大步上前,把我紧紧抱在怀里。我想挣扎,他却收紧了手臂,“就这样别动,让我抱一会。”耳旁,是他轻淡到几乎要消逝去的声音,“我妈要结婚了……”我拧起了眉。轩瑞鑫要结婚?怎么会!如果她真的要嫁人,多年前就嫁了,怎么会到了现在才……隔了片刻,他松开我,慢慢告诉我这几天发生的事。其实这件事早已筹谋许久,轩家上下都知道,只除了他。待到他得到消息——也就是决赛后的那天,一切都尘埃落定,变成他不得不接受的事实。对方是个美国华侨,正是之前我在轩家元旦宴会上看到的那位中年男子。他是西雅图的金融大亨,也是轩家欲拉拢的对象。他数年前丧偶,有两个孩子,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到合心意的女子。直到遇见轩瑞鑫,她的气质和容貌以及谈吐都让他心折,花了许久功夫终于求婚成功。如今已定下婚期,不日就要跟随对方返回西雅图定居。听完他的叙述,我明白过来。对自小不知道亲生父亲是谁的流沉而言,母亲是她唯一的亲人。轩家那些人徒有血缘关系,却连个朋友都不如。唯一的亲人即将离自己远去,而且还是被家人作为生意的工具,这种感觉的确不好受。“不一定是为了生意,也许她真的喜欢他。你妈妈个性虽不张扬,但也不会傻到为了轩家去嫁人。那个男人我在宴会也见过,衣冠楚楚,气宇轩昂,很不错。”投向远方的视线慢慢聚拢在我身上,近距离的身高差距行程了俯视。他修长浓密的漂亮睫毛在晕黄路灯下形成阴影,几乎覆盖了整个眼窝。暖春的空气里,除了花朵的清甜还弥漫着淡淡松香味。纤长的指尖落在我脸侧,弦音般动人的嗓音毫无预兆的响起,“上官初,和我在一起吧。”我怔住。“这几天我心情一直不好,可一见到你那些低落的情绪就少了很多。我好像,比我自己想像的更加喜欢你一点……所以,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简介关于乡村妖孽小医仙小小村医赵大宝,获得青鸾圣女传承,修炼无上功法,左手银针,右手种田。隔壁王寡妇半夜拉着他的手暗送秋波道大宝,来嫂子家,嫂子让你看个大宝贝!赵大宝嫂子,你又骗我,每一次去看大宝贝,都把我累个半死,我才不去!...
开局我转职成厨师,不能下副本,不能打怪升级。没想到,跟妹子组队,竟拥有烹饪全图怪物的能力。我建立妹宫,跟更多妹子组队,下副本,打秘境,战野区。我只是个厨师,为什么妹子们总想吃了我?全民我是厨师,把全图怪物烹饪...
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