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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3页)

说到小狗,这是他们恋爱两个月的时候养的。

杨浩思哭着喊着要实践的“情侣一起做的二十件事”中的第三条:养一只共同的宠物。

那是很小的一条狗,尖耳朵黑鼻头,毛色雪白,浓密的颈毛像圈围脖儿,尾巴高高翘起像朵花儿似的散开。

杨浩思一见钟情,纯白的小博美,精致的跟玩具一样。

很显然,孟夏迩不喜欢,这种小狗怕生爱叫,简直是杨浩思的翻版,养个大的就够了,还要再养个小的?

而且大老爷们儿养什么博美,太娘了,小姑娘跟同性恋才养,真男人就该养德牧,养杜宾。

架不住杨浩思在耳朵边天天念,不买他就不消停,花了三四千接回了一只据说血统不错的博美幼犬。

“叫什么啊?Q酱?莉莉酱?”杨浩思对这个一只手大的小毛团怜爱有加,想了两天发了一百条朋友圈都没选出合适的,恨不得找个算命大师看下。

正在准备涮羊肉的孟夏迩不假思索:“叫麻酱。”

杨浩思肯定不同意:“它是白色的!”

租房他让了,选狗他让了,这回不行,孟夏迩磕了下麻酱罐:“今天的就是天王老子来了它也得叫麻酱!不然我现在就给它下锅里。”

杨浩思养狗很宠溺,抱着小狗上床,每天早晚都给麻酱梳毛。

孟夏迩有时候会想,辛亏他不能生,不然得多溺爱孩子,打不得骂不得的。

麻酱很聪明,在孟夏迩孜孜不倦的训练下学会了很多个口令,长到一团卫生纸那么大时就会转圈卧倒了。

再长大些,就可以被使唤着拿抽纸,叼拖鞋,孟夏迩有时也会在微博炫耀自己训狗有方。

但麻酱再聪明也不是人,它不懂什么是分手,只知道每天陪自己玩的人少了一个,再也没有人会每天都坚持给它梳毛了。

第6章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杨浩思管这管那,又不爱闻烟味儿,又不喜欢他喝多伤身体。

分手后孟夏迩本来想放肆一把,可又觉得没啥意思了,健康着就健康吧,争取死在杨浩思后头,省得他又在外边说自己死了。

分手后喝得多的反而是杨浩思,他其实酒量没多好,但朋友们不敢和他喝酒,他一喝起来就有种拼命的架势,只要没喝死就往死里喝。

有一段时间不喝了,又有一晚上疯狂喝,夜里一地瓶子,酒精中毒进医院。

给魏慎漠吓一跳,半夜哭着握住他的手说:“姐,不要想不开啊,男人算什么,不值得!”

杨浩思眼眶湿润表情痛苦,说:“小魏,你换只手握,摁到我点滴了。”

两个人给他又是一通心里疏导。

陶飞雨说,没必要吧,为个傻逼直男。

他说有必要,这个傻逼住我心里,我要淹死他。

话虽这么讲,实际上他心里还是给那个傻逼套了个救生圈,指望他能多游会儿。

他们是一对相爱的仇人,总要互相捅刀子,偏偏谁也不肯放过谁,分手复合,再分手再复合……

最后一次分手谁都以为对方会先低头,结果谁也没有,只剩当初怕寂寞养的那条狗,看他们你死我活,不知道跟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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