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剑气席卷,成一道风暴。
朝着前方青僵呼啸而去。
那群青僵满脸无畏,朝着他攻击而来。
却再触碰到那股剑气的时候
忽然,顿住脚步。
只见,那些实体化的深蓝剑气中,夹带着一股可怕的强大的毁灭气息。
那股气息
如同,摧枯拉朽一般。
剑气所过之处,所经过的所有青僵,都瞬间停住。
然后,一寸寸的风化。
破碎。
化为一地的尘沙。
自这上古时候存在至今的青僵,终于化为了一捧尘土。
尘归尘,土归土。
唉
寄宿在琴内的伏羲,看着前方这一幕,深深叹了一口气。
这结局,也是他万万没料到的。
没想到,事情最后,居然会是这个走向。
不按剧本来
亏的伏羲当时还心下暗喜,道是他的机会来了。
结果,还不等他力出手,叶雾沉自个就搞定了。
不仅如此
叶雾沉他居然还临阵突破
领悟了毁灭剑意。
那一手摧枯拉朽的剑意剑气,直让人叹为观止。
堪称是最强拆迁办主任。
等出了仙府秘境,叶雾沉要是还觉得不知道以后该做什么,完全可以考虑去成为房地产商,为修真界的建筑拆迁,做出伟大贡献。嗯,只管拆不敢建的那种
这孩子,还真是
伏羲心下郁闷极了,也纠结极了。
心情复杂。
一面觉得,叶雾沉不放弃不言败,意志力惊人。在最后关头,临阵突破,领悟毁灭剑意,实在厉害。剑道天赋惊人,可见平日里对于剑道修炼亦是勤勉刻苦,从不懈怠。
以上省略一万字夸赞溢词。
心下那是欣慰极了,既欣慰又欣喜。
但同时,又郁闷极了。
心道,这孩子可见是真心喜爱剑道,视剑如命。下了狠功夫去修炼的,要他轻易舍弃修习多年的剑道可见不容易。更让人揪心的是,明明是打算出一把风头,救他一命,让他意识到琴道的厉害。顺其自然的,转修剑道,结果
这小子居然临阵突破了
别说是安利琴道了,只怕对方要对剑道更加沉迷了。
伏羲心下简直了
恨自己不早出手
怪自己太矜持。
早知如此,矜持个什么啊,早点毛遂自荐,直接一琴把那群青僵给干掉,不就没他的剑什么事了吗
伏羲心下郁闷极了。
偏偏这时候
叶雾沉一脸满意的看着前方空荡荡的,只留下一地尘沙的通道,觉得自己棒棒哒
感觉自己对于剑道的领悟更加深了,进了一步。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简介关于乡村妖孽小医仙小小村医赵大宝,获得青鸾圣女传承,修炼无上功法,左手银针,右手种田。隔壁王寡妇半夜拉着他的手暗送秋波道大宝,来嫂子家,嫂子让你看个大宝贝!赵大宝嫂子,你又骗我,每一次去看大宝贝,都把我累个半死,我才不去!...
开局我转职成厨师,不能下副本,不能打怪升级。没想到,跟妹子组队,竟拥有烹饪全图怪物的能力。我建立妹宫,跟更多妹子组队,下副本,打秘境,战野区。我只是个厨师,为什么妹子们总想吃了我?全民我是厨师,把全图怪物烹饪...
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