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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之前已有另外两件事令他与王安石矛盾激化了。
熙宁元年三月二十一日,大理寺把一件刑部与登州争论难决的"谋杀已伤案"上呈皇帝裁定。于是神宗诏令翰林学士司马光、王安石等人共议。
山东登州有一美丽的少女在母丧期间被迫与一自己不喜欢的丑男结婚。少女悲戚而愤怒,遂于夜间收割黍谷时,乘丈夫酣睡之时,挥起镰刀砍在那男人身上。后虽连砍了十余刀,但丑男却并未咽气,被闻声而来的人所救。州府得知,急捕少女归案,并严刑审讯,少女对有意杀夫一事供认不讳。故此登州知州许遵以"伤人自"为由,判"罪减二等,不当绞"上报朝廷。刑部、大理寺复审此案,认为应判女犯以绞刑。翰林院众人听后各抒已见,一派觉得此女杀夫意识影响坏,伤风化,应从严落,一派则认为情有可原,应该从宽处置,而两派的代表则分别是司马光和王安石。
司马光虽然也觉得美女嫁丑男可悲可叹,如若生活下去必定痛苦一生,此女动机可以理解,但法不容情,若予以宽宥,恐今后贼杀横行,良民遭殃。所以极力主张处女犯以绞刑。
王安石则坚持认为此案生之本源,乃男女婚姻不配所致,弱女苦楚难忍而伤人,是对天命婚姻之抗争,不失为烈性刚强之女,令人钦服。而且招供也是自,理当减刑,活女子一命。
两派争持不下,请皇帝定夺。
那神宗原来也是个怜香惜玉之人,当即微笑道:"介甫先生高论,甚合朕意。"
这案子以王安石的胜利告终,其实里面蕴涵的意义更是出了一般刑罚范畴,这代表着皇帝的一种倾向,表示着他对王安石的全然信任和施政治国态度原则的认可,觉得王安石敢于反对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传统夫子重臣意见而坚持己见与之对抗,正是说明他是自己需要的将变法进行到底的关键人物与力量。
还有一次事关"理财"之争。
熙宁元年八月十四日,朝廷重臣议事于延和殿。皇帝诏令商议河北灾情救济之策,以解国用不足之虑。翰林学士承旨王珪提出:今年郊祭赏赐东西二府大臣都不领取,节省的银两可用于救灾。司马光一向觉得皇帝对宗室及朝臣赏赐不节,立即附王珪之议,并倡议:两府大臣节省的赏银只有二万两,不足以救灾。节省赏赐应当从皇帝身边的官吏作起,文臣两府、武臣、宗室刺吏以上官吏,都应当减半赏赐。其节省赏银,全部用于救灾。
王安石再次反对,说赏赐之数很少,若不赏赐必有伤国体,而且国用不足并非朝廷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找一个"能够做到不加赋税而国用足"的理财大臣。
司马光驳道:"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官府。o39;不加赋税而国用足o39;,不过是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此乃桑弘羊欺骗汉武帝之言,太史公司马迁以此讥笑汉武帝之不明。此论岂可以为实啊!"
王安石嗤之以鼻,认为司马光的话是"迂腐之论"。
皇帝仍认为王安石是对的。而司马光也从中看到了自己失势的前景。
王安石曾在青苗法遭韩琦上书主张废除时以退为进,请病假不来上朝,此期间神宗曾打算使司马光充任副枢密使。司马光谢绝不就,并九次上奏,说自己官位为何无所谓,重要的是皇帝是否要废止政。皇帝回答说:"朕曾命卿任枢密使,主管军事。卿为何多次拒不受命,而不断谈论与军事无关之事?"
司马光回奏称:"但臣迄未接此军职。臣在门下省一日,即当提醒陛下留意此等事。"
王安石闻之对其忌惮更深,终于在熙宁三年九月,通过皇帝将司马光罢至陕西去做外任官。
在他离去后,皇帝却又经常会想起他的好处,每当王安石的激烈政策引起什么非议,而他也略有不满时,他便会忍不住向旧党官员们表示,如果司马光还在朝中,他应该不致于犯什么大错。旧党官员们中他的话中听到了欲重起用司马光的意思,于是开始聚集旧党力量,想一起进谏皇帝,请他召司马光回朝。此时韩琦、富弼均遭外放,欧阳修也不再过问政事,要辞官回乡,朝中几乎无一可主大事与王安石对抗之人,所以旧党期盼着司马光的复职,认为当前只有他才可以扭转旧党劣势,抑制党气焰。
他们把目光投到了庞公身上,希望他能挺身而出建议皇帝召回司马光。
庞公知道自己已陷入了这场斗争的漩涡中心。
旧党官员们当然很清楚他与王安石是儿女亲家,但正因为如此,如果连他也站出来请皇帝起用司马光,才更显得这是众望所归、顺乎民心的举措,而若一个与王安石有姻亲关系的人都不顾王的立场而要求起用亲家翁的对头,也说明王安石的为人行事确有问题,导致众叛亲离。
王安石也在关注着他,想知道他会不会不顾女儿情面而公然与他这亲家作对。
庞公黯然嗟叹,数十年宦海沉浮,避过多少惊涛骇浪,而今终于走到了花散月落的尽头。
他辞掉了自己的官职,但在递交辞呈前向皇帝上了道奏折,恳请皇帝召回司马光。
他很清楚王安石的个性,王不会允许任何人反对变法提出异议,凡是对变法持异议者,他均称之为"流俗"派,而称自己的党为"通变"派。对"通变"派他极力提拔,对"流俗"派则大力压制,甚至不惜行"征诛"术,导致反对派攻击他欲"钳天下人之口"。
王安石的为人清正廉洁,庞公也相当佩服,但王禁止言论的做法是他所不耻的。他是个保守的旧党中人,不相信不顾众人反对而强制推行的法令会长期保存下去,也不相信用高压手段堵住反对之声的政府会存活多久,但是他不会把这种看法明确地表达出来,他知道皇帝求治迫切的心理,看清了皇帝对王安石因近乎崇拜而言听计从的态度,所以他之前选择了一种大智若愚、以柔化刚的方式来应对咄咄逼人的党,在其中找到了一个即不违本心又不致引火烧身的平衡点。但是,从决定把女儿嫁给王雱那刻起,他就意识到了自己必将失去这个平衡的支点。
与王安石结为姻亲,必将使自己从一个不受重视的旧党官员变为一个被两党争夺的势力,但凡两党出现纷争,大家肯定会以强于以往十倍的注意力来观察自己态度。当然,他不会因这层姻亲关系转而支持王安石,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是一个有节操的人应坚持的原则。但是,他不能不顾女儿在王家的处境,他不想因为自己在政治上与王安石的对立影响到王安石父子对女儿的态度,不希望女儿夹在两家之间左右为难,所以,他选择离去,远离了这朋党死拼的朝野,女儿才不会被其中的暗战伤及,而自己兴许也可以在阔别已久的故乡找到渴望多年的安宁。
请皇帝召回司马光,是他对党的激烈作风表示的最后一点抗争,也是最后一次向所有注目于他身上的人表明他一贯的立场。
启程返江南故居那天,庞荻与夫婿王雱前来送行。庞荻拉着父母的衣袖依依不舍,泪落不止。庞公自然也难过之极。庞荻是他最小的女儿,是他继室夫人所出,从小就聪颖明慧,远胜原配妻子生的子女,所以他尤为钟爱。庞荻的哥哥平庸无才,此时随父母返乡,而别的姐姐也都已出嫁,嫁的虽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家境良好,也无复杂的政治背景,庞公并不怎么担心她们日后的生活,但惟其幼女荻却是他心上那永远牵挂着的明珠,让他忧思反复、放心不下。
荻,意为生长在水边,形状似芦苇的糙,纤细而柔韧,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所以他给女儿取名叫荻,不希望她生活在多么优越高贵的环境,却希望她能坚韧顽强如荻糙,一生过着平淡却闲适的生活。如果当初还有别的选择,他更愿意把她嫁给一个身家清白的士人,只要他对荻儿以诚相待即可,并不要求他有多多的家财,多高的官爵。
但命运却把女儿与王雱联在了一起。
王雱。想到这里庞公把目光转到了女婿身上。
多么意气风的年轻人。满腔报复,满腹壮志,他觉得只要他愿意,只要他坚持,所有的理想都可以实现,运用他的经纶与才华就可改变整个混沌的世界,起到强国救世的作用。
庞公觉得,自己是理解他的,因为多年前他也曾如他这般意气风过。本朝仁宗庆历年间,他也曾经与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一起倡导过法治国之事。那次变法因仁宗皇帝最后的放弃而告终,也由此磨灭了庞公当时所有的锐气。
而王雱与其父倡导的变法更危险,一开始在变法核心问题上就选择了一个在旁人看来属于"异端"的点--理财。这就注定了他们将与所有受"重农轻商"、"重仕轻商"、"重义轻利"、"耻于言利"等思想影响的旧派党人斗争到底。而且,他们采取了那么激烈的"征诛"术,树敌渐多,倘若有失,很易被人诟病而万劫不复。年轻的王雱更是倡导变法的势力中最锐利的那把剑,他言别人不敢言之事,行别人不敢行之法,定下目标便力争到底。这个年轻人才是他父亲王安石变法最大的动力和力量源泉,王安石的魄力与决心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儿子的影响,是他说服父亲决然变法,而说服父亲更决然地压制反对者的也是他。他每日亲自为父亲书写奏折、整理上书,其间会把自己的意志加进去,以比父亲本意更为坚决的态度影响着皇帝的决策。其实,有时候庞公会隐隐感到他仍有些欣赏王雱,欣赏他的意志与才气,如果抛开政治的因素,他是可以与荻儿成一对完美眷属的,这其实也是庞公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的原因之一。
但是也正是因为他过分的意志与才气,会使他自己与父亲成变法反对者的众矢之的,日后会被人视作变法之弊的始作俑者,如果他失势倒下,葬送的也必然是女儿一生的幸福。
然而,事已至此,再想也是无益。庞公再次深深叹息,问王雱道:"贤婿可否愿听老夫一言?"
王雱鞠身道:"请岳父大人赐教。"
庞公正色嘱之:"贤婿致力之变法目的在于富民强国,所以你要时刻记得这一初衷。若听到民怨,须谴有德行、值得信赖之人前去核查,如果真是法有损人民生计,定要劝令尊酌情改之。须知欲变法度必须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方可,若人大多不觉法有益,变法便失去了意义。听到夸赞法之人要严加甄别,谨防有jian佞之人借奉承阿谀而借机谋取私利。另外,有一句话应该记牢:广开言路才是有道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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