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中一个听说是艺校的学生,是真的肤白貌美大长腿,那大长腿玩一年都不腻,在学校多少是个小校花。
结果玩完狼人杀以后,每天早上六点坐地铁来家里给周煜文送早餐。
周煜文一个感动就被她得逞了,被她睡了。
两人在一起差不多三个月。
结果那次正和她在家玩鸳鸯戏水呢。
结果苏晴突然毫无征兆的进来。
倒是没有闹的太大。
但是后面听那女的说,苏晴单独找过她一次。
其实周煜文真没想说谈一个换一个。
但是每次谈恋爱,都要被苏晴这个女的搅黄。
周煜文都无语了,他问苏晴到底要干嘛?
苏晴就两个字:复婚!
神经病吧,自己好不容易离婚,还他妈复婚,这怎么可能啊?
然后这一次同学结婚,周煜文是问清楚的。
对方表示压根没请苏晴,周煜文才过来的。
谁能想到。
尼玛的!苏晴自己跟过来了!
本来,周煜文想着,这重大场合。
苏晴好歹也要注意一下形象不是。
可是谁能想到。
她喝醉了!
然后大闹婚礼现场!
其实也不怪她。
她只是红着眼睛问周煜文,为什么这么作践自己?
伱以前根本不是这样的!
苏晴想说的是,周煜文以前很老实,现在怎么三天两头换女朋友?
周煜文都不知道怎么回答苏晴这个问题。
却听旁边的小女友扑眨着大眼睛问:“欧巴桑,你是谁呀!你和大叔很熟嘛!”
好家伙,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叫苏晴欧巴桑。
这等于是触及到了苏晴的逆鳞。
苏晴心态直接崩了。
后面的场面是真乱啊!
苏晴和周煜文的小女友扯头发,撕衣服,大闹结婚礼堂。
喝醉了的苏晴,后面更是抱着周煜文的大腿哭的梨花带雨,求着周煜文和她复婚,必须复婚!
();() 你能有今天都是因为我!
你怎么可能现在发展好了,就不要我?
周煜文我错了!我们复婚好不好!
毕业已经有五六年了。
苏晴一直说,周煜文一点都没变。
其实真正没变的,应该是苏晴,自始至终争强好胜,小孩子脾气,占有欲极强,就是得到了不知道珍惜,结果失去了,却哭闹着要找回来。
世界怎么可能只围着她一个人转?
这在她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就像是在朋友的婚礼上大闹。
她始终没有觉得是自己的错。
说实话,可能从最开始,和她在一起就是个错误吧。
真希望,人生可以重新来过。
火车哐哧哐哧的,从来没有结束过晃动。
闭着眼睛的周煜文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睡着。
一直到列车上的声音响起: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简介关于乡村妖孽小医仙小小村医赵大宝,获得青鸾圣女传承,修炼无上功法,左手银针,右手种田。隔壁王寡妇半夜拉着他的手暗送秋波道大宝,来嫂子家,嫂子让你看个大宝贝!赵大宝嫂子,你又骗我,每一次去看大宝贝,都把我累个半死,我才不去!...
开局我转职成厨师,不能下副本,不能打怪升级。没想到,跟妹子组队,竟拥有烹饪全图怪物的能力。我建立妹宫,跟更多妹子组队,下副本,打秘境,战野区。我只是个厨师,为什么妹子们总想吃了我?全民我是厨师,把全图怪物烹饪...
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