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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3页)

周诚志看了他一眼,又瞅瞅那边的周明光。对于这兄弟俩,周诚志现在评价还算不错,周明光小时候耍滑头偷点懒,大了以后改好很多,干活也算扎实。而周明愈从前虽然干活算是个好手,可架不住二愣子犯蠢。现在倒是好了,肯扎扎实实在二队干活,给自己家挣工分。

不过还得有老人盯着才行,他就对周老汉儿道:“你也去吧,正好给这些偷懒耍滑的东西打打脸。”

周老汉儿自然更乐意,就拎着镰刀带着儿子媳妇去另外一片地。

刚走到地头上,周老汉儿还跟周明光说话,莫茹一眼看到麦地里有个土黄色的东西,毛茸茸。

定睛一瞧,竟然是只野兔子,正趴在那里啃地里掉的麦穗!它那棕黄色的皮毛和麦秆很接近,如果不是她眼神好都看不到。

好肥硕的野兔!

她心头一阵狂喜,扯着周明愈喊道:“野兔子!”

被她冷不丁这么一喊,那野兔惊得傻了一样慌不择路乱冲,却被密密麻麻的麦秆撞了个跟头。周明愈嗖的一下子合身扑上就把那只坡兔子给摁住!

周明光愣了一下也跳过去帮忙,拎着耳朵将它给提溜起来,惊喜道:“好家伙,怕不是得有十来斤沉!”

☆、第17章过把瘾

一般秋天的野兔子最肥美,没想到麦收的时候也能抓到这么大只野兔子,看来去年冬天没饿着它。

那兔子蹬歪蹬歪的用后腿使劲蹬他,若不是他力气大好险让它逃脱。

张够喊道:“快藏起来!”要是被别人看到就算不交公也得见面吃块肉,地里这么多收麦子的呢,给谁不给谁啊,当然是拿回去自己家吃!

这么大个兔子,活着没有办法拿回去。

周明光:“要不咱们用镰刀放血杀掉?”

丁兰英小声道:“我记得杀兔子不用放血。”

周明愈:“可以拿棍子敲头。”

莫茹:我还没吃过野兔子肉,香不香?

周老汉儿默默地把兔子拎过去摸了摸是公兔子也没有留着的价值,他干瘦有力的大手握住兔子的前后腿儿,双手用力一挣,那兔子蹬歪两下就软了。

死了?!!

莫茹:……好厉害……

周老汉儿把兔子放在莫茹的筐里,让她送回去。

莫茹挎着小筐子来的,还带了一把断了头的破镰刀,预备不能帮忙收麦子就去收割野菜用的。

周明愈去沟里割了一些青草装在筐子里给她做遮盖,莫茹则让他单独割麦子留在地里等她回来收。

她跟周明愈告辞,然后挎着野兔往回走,一转身她就把野兔放进空间保鲜免得臭掉,为了不让家里人怀疑,她还是离开一段时间。

路上她看到云青菜就去采摘嫩叶,还在河边草割了一些苘麻。苘麻的皮用来搓麻绳最好不过,农家绑笤帚、绑笆子、打苫子必备品。

她顺便抓了几支大个的绿色尖头蚂蚱,当地人叫“稍木甲”笨笨的很好抓,另外一种“蹬倒山”就最难抓,鬼精得很。

收了很多野菜和苘麻以后,她看时间差不多就回麦地去帮忙。

路上她看着那些干活儿的队员,真是各种风格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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