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什么事?”
“我们去那边说,可以吗?”林华笑眯眯的杨志强,很无害的模样。
“可以。”
两人一边走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嗯?嫂子怎么和林华在一起?”林沟远远的就看到两人走一起,也没有多想。
毕竟两个女孩子,能出什么事呢?
林沟想了想还是去和6哥说一下,毕竟朝知青很少出门的,万一出什么事怎么办?
林沟跑去找6承旭,6承旭听完之后,放下手中的活,跑了。
“唉,6哥,你去哪?等等我,我也去,”林沟也跟了上去,疑惑,就算喜欢朝知青,也不用把人看得这么紧吧?
“朝知青,你的鞋子有些脏了,去河边洗一洗吧?”林华看了看朝知青的小皮鞋,有些妒忌,这朝知青这么有钱吗?
穿着小皮鞋,小裙子,哪里像个下乡的知青,跟旧社会的资本主义大小姐一样。
而且这些天她可没有看过朝知青过来上工。
朝知青点点头,确实是有些脏了。
朝颜蹲下去擦鞋子,林华从背后看着她,目光看在她美丽容貌上,咽了咽口水,有些紧张。
毕竟她第一次害人呢。
心里还是很害怕的。
“朝知青,别怪我,要怪就怪你挡了我的路,”林华伸手想推朝颜。
朝颜站了起来,把她一起拉到了水中。
“啊!救命啊,救命,”林华不停的在水中挣扎,她是真的很害怕,为什么又是她落水了?
她不要嫁给6承旭那个丑八怪,凶得要死。
如果再次嫁给他,那她还重生干什么?
“快,快,有人落水了!”
“朝朝,”6承旭眼的红了,看到他的朝朝在水中,飞快的跑过去跳入水中。
林华在水中挣扎,看到是6承旭,她宁愿死,也不要再嫁给6承旭。
结果人家6承旭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就把朝颜给救了,“朝朝。”
“阿旭,我没事,我会……”水这个字她还没有说,主要就是想看看女主搞什么把戏。
原来女主是想杀她啊,太恶毒了。
6承旭把朝颜带到了岸上,紧紧的抱着人,他差点就失去朝朝了。
“救命啊,”林华喝了好几口水,觉得自己真的要死了,没想到6承旭这个王八蛋居然真的不救她?
“你们赶快下手救人啊,那可是大队长的女儿,”林沟喊道,反正他是不可能下水的,别以为他不知道那个林华老看不起他们了。
觉得他们跟着6哥混,是一群二流子。
听到林沟的话,好几个青年哗啦啦的全跳下水,去把林华救了上来。
事情闹得比较大,来的人很多,当然,主要看戏的特别多。
“哎呦,朝知青也掉了水?”大婶们第一个先注意到的就是被6承旭抱着虚弱无比的朝颜。
看小脸白的,怪吓人的?
“好端端的怎么还掉水了?朝知青,没事吧?”
“华儿,我的华儿,”林华母亲看到自己女儿昏迷不醒,大声哭喊。
“她溺水了,”不知是谁说了这句。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简介关于乡村妖孽小医仙小小村医赵大宝,获得青鸾圣女传承,修炼无上功法,左手银针,右手种田。隔壁王寡妇半夜拉着他的手暗送秋波道大宝,来嫂子家,嫂子让你看个大宝贝!赵大宝嫂子,你又骗我,每一次去看大宝贝,都把我累个半死,我才不去!...
开局我转职成厨师,不能下副本,不能打怪升级。没想到,跟妹子组队,竟拥有烹饪全图怪物的能力。我建立妹宫,跟更多妹子组队,下副本,打秘境,战野区。我只是个厨师,为什么妹子们总想吃了我?全民我是厨师,把全图怪物烹饪...
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