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玛门:“是,大人。我明白了。”
青云:“好好看着吧,我们现在只需要做一件事-等,等璃月这一方将奥塞尔快封印的时候,我们就动手夺取奥塞尔的部分权柄!”
玛门:“是!”
……
奥塞尔看着那柄岩枪,感受着那熟悉的力量,大感不妙。他能够感受到岩枪那熟悉的岩元素,就是这杆岩枪将自己封印在海底,他绝不会让他们重新封印自己!
奥塞尔吐出数道元素力弹,意图阻止空和魈接近。可是空和魈更快,魈负责转移奥塞尔的注意,而空则是趁机给奥塞尔扎几下
虽然空的枪技很是薄弱,而且空的力量比不上自己的妹妹爷…咳咳…是荧。但是不管怎么说,靠着岩枪自带的石化加成。奥塞尔的身上出现了石化的反应
虽然奥塞尔可以借助漩涡之权柄去抵消掉石化反应,但是这损耗的力量很大,纵使他奥塞尔很强,但是他自身的元素力下降很快
空看向魈:“魈,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魈:“奥塞尔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但是他的警觉性也提高了。接下来,我会与奥塞尔进行正面的较量,而你则悄悄到奥塞尔的背后,那里的防御很低,可以限制奥塞尔一段时间,不过,度要快!”
魈说完便显现出自己的真身·金翅鹏王。此时的魈,体形方面仅仅只是比奥塞尔略逊一筹,身体青色与金色相间。只可惜,他的翅膀因梦之魔神的缘故…被硬生生折断了羽翼(作者:“作者我啊,一天不刀,那是混身难受”)
奥塞尔看着显现本体的魈,他自然还认得出来魈。当初,梦之魔神座下的第一大魔。当初梦之魔神不怕死地去进攻摩拉克斯的地盘,这只小鸟自然也去了,不过一下就被摩拉克斯擒住了
后来不知为何,摩拉克斯并没有杀死梦之魔神座下大魔,而仅仅是诛杀了梦之魔神与其作恶多端的手下。而且还收他做了璃月护法夜叉。这件事情传开后,让璃月魔神界震动,毕竟收战败魔神的眷属前所未有
对于魔神来说,一个强大的眷属还是比较重要的,但是他们不会收被他们杀死的魔神的眷属,因为这些眷属已经被扭曲了原本的样子,已经不能用了
倘若是一个善良的魔神的眷属,那或许可以收下,但是一个善良的魔神的实力一般都很软弱无力,眷属更是不堪入目
邪恶的魔神的眷属,由于邪恶的魔神酷爱调教眷属,因此这些眷属的精神状态极不稳定,稍不注意就会暴走,就跟一颗定时炸弹一样
倘若是将这样的定时炸弹留下,恐怕自己的人类部落也会受到影响,十分不可取的行为,有害无益
对于摩拉克斯这丝毫不符合魔神理念的行为,令奥塞尔都嗤之以鼻,毕竟璃月港的实力已经是最强的了,而摩拉克斯为了成为胜利者,不惜冒险留下一尊大魔,令人不耻。
…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作者在章评有话说,可以进行探讨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简介关于乡村妖孽小医仙小小村医赵大宝,获得青鸾圣女传承,修炼无上功法,左手银针,右手种田。隔壁王寡妇半夜拉着他的手暗送秋波道大宝,来嫂子家,嫂子让你看个大宝贝!赵大宝嫂子,你又骗我,每一次去看大宝贝,都把我累个半死,我才不去!...
开局我转职成厨师,不能下副本,不能打怪升级。没想到,跟妹子组队,竟拥有烹饪全图怪物的能力。我建立妹宫,跟更多妹子组队,下副本,打秘境,战野区。我只是个厨师,为什么妹子们总想吃了我?全民我是厨师,把全图怪物烹饪...
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