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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散了,还剩下很多菜,艾荷大方地让大家打包带走。
这个时代没有冰箱,如今的天气又热,这些菜今天不赶紧吃完都会馊的。
叶大会几家人提着剩下的菜回家,被村民看见了,有的人眼睛都红了。
张大婶找到村长:“村长,现在大家都吃集体饭,凭什么詹鹏他们家可以单独开火,还请客吃饭?”
村长回味着今天的菜香味,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叶舒好歹是我们磨西村的姑娘,结婚办个酒席你们也有意见?那以后谁家嫁女娶媳妇,都别办酒席了。”
“村长,我不是这个意思。”张大婶赶紧摆手,她家再过两个月就要娶儿媳妇,明年开春女儿也要结婚了,不许在家里办酒席了,怎么能行?
村长看着张大婶落荒而逃的背影,冷笑:小样,还治不了你!
当叶舒穿着红裙子小皮鞋走到田埂上,可把那些城里来的知青给嫉妒坏了。
“哼,一看就是个狐狸精!”
“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手段,把詹鹏的魂儿勾走了。”
“梅琳也是,王明和关桥他们的家庭成分,可比詹鹏强多了,也不知道她看上了詹鹏什么?”
“有一说一,詹鹏长得高,人又帅,是比王明和关桥强一点。”
“哼,帅有什么用?当饭吃吗?”
知青们越说越没有顾忌,叶舒走到他们跟前了都不知道声音小点。
叶舒看着他们因为嫉妒而扭曲的脸,笑嘻嘻地说道:“帅可以当饭吃啊!你们难道没有听说过秀色可餐这个成语吗?”
知青们:
他们竟然集体被一个村姑嘲笑了!
“你得意什么?”洪梅不服气地怒视着叶舒:“詹鹏根本不喜欢你,他喜欢的是梅琳。”
“他喜欢的是梅琳吗?”叶舒一脸疑惑,低头看看身上的裙子,又抬起右脚在知青们面前晃了晃:“那为什么他会给我准备这么漂亮的红裙子还有皮鞋呢?”
洪梅语塞,杨兰却冲叶舒讥笑道:“这裙子和鞋子,一定是詹鹏给梅琳买的。是你不要脸抢了梅琳的东西。”
叶舒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杨兰:“你说这裙子是詹鹏给梅琳买的?梅琳那矮冬瓜穿得了这条裙子吗?还有这鞋子,是37码的,梅琳的脚有这么长吗?”
杨兰张了张嘴,反驳的话说不出口。
叶舒接近一米七,梅琳最多一米五五。
叶舒穿着这条红裙子,长度已经快到她的脚踝了,梅琳要是穿上身怕是要拖在地上。
还有梅琳的脚很小,35码的鞋子都穿不了。
也就是说,叶舒身上的裙子和鞋子,真的是詹鹏专门给叶舒买的。
洪梅反应过来,冲叶舒怒吼道:“哼,一定是你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逼着詹鹏给你买的!”
叶舒也不想跟洪梅争吵,抖了抖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无所谓地说:“你觉得是就是吧。要不,等梅琳回来,你们让她也逼着詹鹏给她买一身一模一样的。”
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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