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脆哨(脆臊)是一道地方小吃,将油熬尽后,加入各种酒、酱油、陈醋,以及调料品做成。成功的脆哨色泽油亮、咸香爽口、脆梆梆。
五花肉和瘦肉都可以做,但口感不一样,也有另一种叫法,叫软哨和精哨。
林晓禾最喜欢吃的还是脆哨。
李氏在一旁生火,不放心地看林晓禾。
林晓禾正举着大菜刀,把五斤肥肉切成拇指盖的大小。
这大菜刀对于林晓禾来说,有点沉,切得她手腕痛。
“娘来切。”李氏看林晓禾切得费劲,赶紧起身来帮忙。
林晓禾犹豫片刻“娘,得切得这般大小啊,不能切大了。”
脆哨的大小用不着严格要求,但拇指大小的最好,太大了里面油没熬尽,就吃着腻。
“听你的。”李氏宠溺地道。
李氏很高兴,想不到她的女儿也能下厨了,这可是以前不敢想的事情,还怕没有他们在,林晓禾会饿肚子。
六斤肥肉,林晓禾用了五斤,剩下一斤稍微好一点的,给徐氏安排。
油盐酱醋茶是生活的标配,基本家家户户都有,家境的好坏只是让这些东西在品质有所区别。
肉切好,下锅不停翻炒,出油六成半左右,改成小火继续熬,肉丁缩小至四分之一,油就熬尽了,就得将锅里的油全部倒出。加入酒、酱、醋、盐后,再不停翻炒五六分钟,就能起锅了。
加入调料的时候一定得均匀着洒,不能一股脑倒下去。
本来中途要加酒糟水,脆哨才能做得脆。
现在没时间做,林晓禾将肉丁多熬了一会儿,等油熬尽后,才捞出,等油倒到别的容器后,再将肉丁回锅,加了一点清水,这就能做得到位了。
李氏在一旁看着林晓禾一步一步做得得心应手。
“晓禾,你这也是书上看到的?”
老二家的给晓禾平时带的什么书啊。
“这是别的地方的一种小吃,裹在糯米饭中,放在面条中,都很好吃的,平时当菜吃也行。”林晓禾没承认也没否认,不是她自创的,是她学的。
五斤肥肉熬出来的脆哨还不到两斤。
因为没有放葱姜蒜这类调味,这脆哨可以保存很久都不会坏。
光吃会觉得味道不够,加到其他食物中,就是点睛一笔,增亮不少。
如果想光吃脆哨,那也可以先炒葱姜蒜,再加脆哨翻炒几分钟,又是一道味美的下饭菜。
熬油的锅,锅底全是油,正好派上用场。
林晓禾让李氏切了点葱姜蒜,家里人多,再放上多多的大白菜,等炒熟后,再加了一小勺脆哨,立刻肉香扑鼻。
“这比加肉沫香多了。”李氏忍不住闻了又闻。
徐氏被味道吸引过来,林晓禾进了厨房,她就走远些,任由林晓禾糟践,一直强忍着不过来看,怕把自己给气坏,现在闻到味忍不住了。
“这小兔崽子不会买肥肉回来,不熬油做别的好吃的吧。”徐氏坐不住了,花了那么多钱,可不能一次就糟蹋完。
“娘。”李氏看到徐氏进来,“晓禾会下厨了,做的可好了。”
徐氏绷着脸“熬油了吗?”
“熬了,你看,我都装在陶罐里了。”李氏指着墙边,里面的油有一升多。
看上倒是全熬出来了。
用碗装着的一大盘脆哨就放在旁边,徐氏看了半天,也不觉得像她熬出来的油渣。
师父死后,叶澜一直秉承着师父的意愿,在幕后默默地守护着七位师姐。但这一切,都在凌家真正的儿子回归后,改变了。原来,从始至终,他都只是一个工具人而已。叶澜,你就是凌家的寄生虫而已!滚出凌家!大姐凌嫣然叉腰冷漠道。既然如此,我叶澜从此和凌家再无关系!只是今日之后,师姐们才现,没有了叶澜,她们是多么的无助,多么的孱弱。叶澜,对不起!原谅我们吧!我们继续一起生活!凌家倾覆之际,七个师姐跪在了叶澜的门前。只是这一次,叶澜要为自己而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得知真相,七个师姐跪求我原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面对这些老是想搞事情的漏洞们,安然也是很无奈,乖乖的窝着不好吗非要搞事情。对此天道们也很无奈`本来没想管你们,结果,你们非要出来刷存在感,搞得世界都崩塌了,所以只能给你们一份人道毁灭的套餐了。...
简介关于奉天承运,斩妖除魔大周王朝,兽可化妖,人可入魔,鬼魅横生,仙却了无痕。那么,穿越到这样一个王朝,有没有比他乡遇故知,而这个故知还是自家亲爹更美妙的事呢?有。那就是亲爹的身份乃当朝亲王!ps本书非迪化文,非作诗文,非无脑爽,偏剧情向。...
没有系统没有空间的现代种田言情文。她在职场上备受欺凌,欲于山中避世。他为了亲情固守于偏僻山村中。他俩就这样产生了交集。他嫌弃她是城里来的矫情文艺女青年。她厌恶他是满眼都是钱的贪财房东。慈祥善良的明奶奶和三只萌宠是他俩的媒人。贪婪成性的蓝家人是他俩之间最大的阻力。她说6川,假若有天意,即使我躲着你,兜兜转转也总会桃花深处有人家...
作品简介百年清贵的苏家倒了,苏月明这个嫡女也从天之娇女跌落泥潭。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傻白甜的大小姐多半只能饿死街头了。可她不仅带着苏家女眷学医术,做火器,开商铺,还一步步成了富可敌国的永盛皇商。只是,谁来告诉她,这个明明说过一辈子都不会娶自己的男人为什么会成为她的夫君?王爷,你不是说你这辈子都不会娶妻的吗?跟了他多年的护卫问。你听错了,本王说的是这辈子非她不娶!某王厚颜无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