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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这个世界,向来是颠倒的,她此刻不再是千金小姐,不再是孟家的少奶奶,她只是住在简陋出租屋里的宋知知,一个有着干净的灵魂肮脏的身躯的卑微的女人。
好在,她心气向来不高,富贵也罢,贫穷也罢,她都可以很快的适应,并不会自怨自艾,以前的优越生活,已然是逝去的镜花水月,何必还要苦苦的流连呢?
她去抱怨,或者是哭诉,追忆过去的光鲜,有用吗?天上不会掉支票给她,妈妈的病也不会一夜好转,她照旧不工作就要饿肚子。
知知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也同时是一个致命的缺点,她很认命,所以在老天安排了这些苦难之后,她一句抱怨都没有,默默的听从了命运的安排。
知知下车的时候,正是初秋的黄昏,如血的残阳密布了天空,勾画出瑰丽动人的画面和绚丽光芒,知知默然的站在路边站台那里,今天下班比较早,她可以有一点充裕的时间留给自己。
一个人沿着离家相反的路走,步子是轻快的,低垂着头走的很慢,偶尔的汽车喇叭声会把她吓一大跳,呆立在路边许久,直到车子走的看不到了,她才平息了心跳继续向前。
她是那样的胆怯,害怕人群,害怕车流,害怕一切突兀的响动。
记得刚刚搬到那最便宜的出租屋里时,每晚知知都害怕的睡不着,窗外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吓的一身冷汗,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开,那些混混或者是地痞见了她都想过去骚。扰一下,甚至晚上还有人会去敲她的窗子。
每当这时妈妈都会疯子一样拿了菜刀跑出去骂人,骂的那么粗俗,那么难听,那些男人吹着口哨逃跑了,知知就坐在床上捂着被子无声的哭,她不敢出声音,哭的几乎都要虚脱了,哭的真想就那样死了去找爸爸算了。
可是她没法死,她死了也不敢去找爸爸,死了也进不了天堂,她只能当一个孤魂野鬼,受尽欺凌。
爸爸临死的时候嘱咐她一辈子对妈妈好,她若是连爸爸的遗愿都无法完成,她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所以,这些年来,她几乎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跑到爸爸的墓地上坐一会儿,只是说一说话,看看爸爸的照片,就会重的注满勇气。
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路,那么复杂的城市街道,那么大的世界,她却是走到了那里。
曾经和他欢爱的酒店,早已经变成了一栋极大的写字楼,而酒店斜对面的那家咖啡厅,已经成了一个充斥着声色犬马的夜店。
她和他所有的纪念,一点点的消逝,被这个飞展的城市给淹没,抛弃。
知知就安静的站在那里,自始至终浅浅的笑着,她笑的很小心,笑的很美丽,拔地而起的高楼掩盖了摧毁了她记忆中最后的幸福,她竟然没有心痛的感觉,一颗眼泪也没有掉。
在爸爸面前,在傅家面前,在静园面前,她的一点点卑贱的强求的幸福,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如忘掉,不如忘掉。
到了下班的时间了,街道上开始嘈杂热闹起来,知知背道而驰,繁华的街景是她落寞的背景,她低着头,那么瘦小的身躯,却是打不垮的,就那样缓慢而又坚定的走着。
头剪的短短的,却更衬的脸小而精致,因为瘦,一双眸子越的大起来,黑亮黑亮的,她穿的衣服很普通甚至很旧,可是她就那样怯弱的走着,这世界却好像就她一个人一般,在人群里,一眼就可以看到她的存在。
知知走的毫无留恋,她再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就算是必须要路过,她再也不会看一眼那写字楼和夜店了。
**
这是洛杉矶早晨的七点钟。
庭院中的花园里,各色娇艳的花卉间种着一簇一簇的栀子花,白白的,小小的,在暖风里微微的摇曳着,羞涩可人的模样。
沈曼君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喷壶,身上只披着白色镂空的蕾丝晨褛,她有一头很漂亮乌黑的长,收拢在一侧垂在胸前,没有化妆,脸上是有些慵懒而又迷人的神情,专注的望着那些花,唇边绽出美丽的笑靥。
孟绍霆洗漱完毕,裹了浴袍出来,透过巨大的玻璃墙,就看到曼君的身影,他眸色稍稍的顿了一下,就转身去衣柜里面取衣服。
黑色的衬衫都被曼君换成了她喜欢的白色,孟绍霆还是微微的皱了眉取了一件出来套上,他站在镜子前打领带的时候,曼君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
脊背微微的一僵,孟绍霆眼底流泻出温柔的一抹笑靥,照旧娴熟的打领带,缓缓说道:“起这么早,休息好了?”
曼君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两只小手在他腰际狠狠的掐了一下,嗔道:“绍霆……”
孟绍霆低低笑起来,那笑声像是从他的胸腔里流泻出来的一般,他打好了领带,转过身来,曼君看到一张如斯俊逸的脸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样的清晰。
她心中涌上强烈的幸福感,却又伴随着微微的惶恐,这个男人,终于,是她的了吗?
孟绍霆看到她脸上幸福的红晕,眸子里依旧是那种懒散的笑意,他伸手捏住曼君的下颌,低了头去吻她,曼君欣喜的一颤,小手柔软的缠上他的身躯,温柔的回应……
孟绍霆吻着,却是微微的恍惚了一下,曼君的身上,带着栀子花的浅浅香味,这香味,他记得很清楚,是某个人最喜欢的味道。
他略一迟疑,曼君就羞赧的颤动着睫毛睁大了眼睛望他:“绍霆?”
孟绍霆回过神来,温柔笑了一下,复又低下头吻她,曼君的唇长的很好看,色泽亦是娇艳动人,她柔若无骨的倚在他的怀中,原该是让他心动怜惜的,可是再吻下去,却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感觉了。
将她轻轻放开,就看到曼君眼底潋滟的光芒,她的唇被他吻的有些肿,却是可爱的,孟绍霆伸出手指轻轻抚了抚她的唇,爱怜开口:“我去上班了,你若是无聊,就去找琳尼一起逛街。”
他疼宠的动作,还有这般关切的话语,让曼君心花怒放,窝在他的怀里连声的撒娇不肯放开:“今天太阳好大,我可不想出去逛街,晒的慌,再说了人家喜欢的纪梵希还没有出款,不想逛街嘛。”
孟绍霆依旧是浅浅笑着,握了她的长在手里把玩:“你前几天不是在看菜谱要学做菜吗?”
曼君嘟了小嘴,把自己葱白一样保养的白皙柔软的手指递到他的面前去:“你看嘛,人家洗菜做饭,手指都变粗了,再说啦,有厨师烧饭呢,不用我!”
曼君笑的像是一个孩子,孟绍霆却是愣愣的站在了那里。
他望着面前曼君伸出来的手,纤长而又动人横陈在他的面前,他忽然想起几年前那一次宴会上,她喝醉了,领着他去爬墙,夜色是那样的柔软迷人,她坐在高高的墙上,裙子旁边盛开着一丛一丛的蔷薇花,她笑着对他伸出手,眼睛明亮的像是天上的星星。
他还记得,她很爱做饭,而且做的都是他喜欢吃的菜色,他说他不喜欢吃番茄和红萝卜,当真的,以后的餐桌上再也看不到这两样。
时到今日,孟绍霆才恍惚的记起,他从未问过她喜欢吃什么,或许,她最爱吃的菜,就是那两样他讨厌的。
曾经她洗手作羹汤,日日不嫌烦,可是他从未放在眼底。
而如今,再去回想那些自己视作是束缚的生活,再去回想,那些自己厌恶到极点的光阴,竟是止不住的一阵心酸。
她笑语妍妍的样子,她娇俏的歪着头冲他撒娇的样子,她惨白了脸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样子,她坐在那里,慢悠悠的告诉他,孩子已经堕掉了的样子。
四年了,为什么还是会时不时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提醒着这世上还存在着一个叫傅静知的女人。
他向来知道他从不曾爱过她,包括现在,可是他更不知道,为什么来洛杉矶已经四年了,还是偶尔会梦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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