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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2页)

他惊怒:“你在干嘛?!你不是说了你不会按娲皇说的做吗?!”

庄勾起唇:“我是不会,但你怎么就知道我不想独吞呢?”

他迎上饕餮的攻击:“巴掌大都没有,我还跟你分…你当我是杌那种棒槌么?”

……

饕餮和他可以说是实力相当,但当时大概真的是运气好,他们打斗了三天三夜,饕餮都生生吃了他半边翅膀、一只眼睛,他也将饕餮的两个爪子和头都打得稀巴烂。

然后

饕餮突然迎来了自己的劫期。

庄就在最后关键时刻,拖着重伤生生和饕餮硬拼了一把。

像他们这样的存在,要杀掉,就得吃掉,融合他们的本源。

所以庄吃掉了饕餮。

他倒在岛上时,浑身的皮毛都是血,已经是半死不活的模样瘫着了。

而被他藏在皮毛里的光团就在海浪归于平静时慢慢滚了出来。

庄合着眼,感觉到有人来了,就半掀开了眼皮看了眼。

就见是一个人修捡起了光团。

是一云。

于是他又闭上了眼睛。

他有感觉到一云在犹豫要不要杀他,但最终还是没有选择背上这笔因果债,转身离去。

8。

为什么没有吃掉天地之灵呢?

有“人”问过庄。

那时候庄说:“太累了不想动一下了。”

可现在,他低头对上邬温别平静却暗含期待的眼眸,本来想说“不知道,可能暂时合眼缘吧”,他不喜欢说实话,感觉很不舒服。

但……

9。

庄垂着眼,轻声说:“因为你很可爱。”

邬温别还在娲皇肚子里的时候,他就觉得他好可爱。

所以他总是去找娲皇,想知道她到底什么时候能把他孕育出来。

孕育出来,然后让他尝一口。

他那个时候就在想,他绝对不吃多的,就尝一口,一个胳膊,或者一条腿,就够了。

当时的庄,完全没有少一个胳膊或一条腿对于人类来说是很严重的概念。

娲皇要补天时,他还特别愤怒。

他觉得娲皇应该要先把肚子里的小可爱留下来再投身大义。

他还没吃到呢。

后来他以另一种方式出现了,庄又觉得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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