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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刚马不停蹄的赶往自己的山洞据点。
等他进入山洞果然现了一些生活物资。
食物有几十个棒子面饼子、酱菜、十几个鸡蛋,一包桃酥。
食物旁边的角落里还有一大桶水。
再里面是铺了一地的草垫和一件军大衣。
看数量能够一个人吃上个十天半月的。李志刚也不嫌弃通通收进空间,虽然自己不吃,但是可以送给别人啊。
除此之外,李志刚还真现了些真家伙。
“毛瑟手枪两支,手雷四个,子弹三十六。”
财了,财了。自己正缺少真家伙呢,没想到有人给送上门了。此刻他心里的郁闷不翼而飞。
李志刚玩耍一阵,也不敢放枪。怕附近的小煤村的人听到。
折腾这大半天,李志刚是又累又饿。又到了该吃饭的时间。
考虑到从今以后自己就舍弃了这个据点,李志刚决定做顿大餐好好犒劳犒劳自己。
猪肉、牛肉、羊肉、兔子肉、鸡鸭鹅肉、马肉、驴肉。这些肉他统统吃过,所以今天就不吃了。
他要吃点没吃过的肉——火鸡肉。
火鸡原产于北美洲,是米国圣诞节餐桌上的常客。
其体型比普通的家鸡大3-4倍,重量上一般在5斤至2o斤重。成年火鸡可高达一米。
火鸡肉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胆固醇含量低,并含有丰富的铁,锌,磷,钾及维生素B。
李志刚一直想吃一次火鸡但是都被其高昂的价格劝退。
某宝上一根一斤重的火鸡腿都需要三四十块钱。
吃不起啊,吃不起。
不过李志刚在米国薅了羊毛之后,买了两万多只火鸡。
现在取出来一只从市买的整鸡开造。火鸡是从,不用李志刚自己再收拾了。
有人说火鸡肉很柴?李志刚不信,再怎么柴也比玉米面饼子好咽吧。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李志刚还是决定炖着吃。
取出案板将火鸡肉剁成半个拳头大的肉块,满满一盆。李志刚觉得肉块大吃起来才过瘾。
取出炖猪肉的用的十印大锅。将剁好的火鸡块先焯水。
然后炒糖色,下入火鸡肉块翻炒。加入足量的水,老抽、五香粉、干辣椒、葱姜蒜,再加上两把盐就齐活了。
起火后直接上煤炭和吹风机,煤炭是李志刚从轧钢厂的后厨薅的羊毛。一次也就薅个几十斤,到现在已经薅了两百多斤。
然后李志刚就一边守着火一边看着小说。尤其是四合院类的,是他最喜欢看到类型。
等到半个小时候,锅已经开了。李志刚果断的扯掉了吹风机。煤炭的余火足够将火鸡肉焖熟。
途中李志刚饿的不行了,就取出了一袋王中王纯肉肠吃了起来。再配上一大瓶可乐,滋味别说多美了。
等不及吃火鸡肉,李志刚就吃饱了。吃饱后他容易犯困了。所以他打好床铺之后就开始睡觉。
“不行,万一锅里的肉糊了怎么办。”李志刚又加了一些水。这才安心的去睡觉。
等他睡醒,天已经黑了。不过没关系,他有大号的充电宝和节能灯。
来到锅旁边,从锅底下还能感到不低的温度。
打开锅盖,一股香气扑鼻而来。
锅里水剩下的不多了,但也没糊。只能说炖的恰到好处。
李志刚用手捏起一块肉,温度正好。热呼呼的但是不烫手。
将肉块放进嘴里,那个口感。怎么说呢,和鸡肉几乎一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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