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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枫提着一把吉他走上了舞台,朝着周围的乐队示意了一下之后,便开始轻轻地弹了起来。
休息室中,看着庄枫手持吉他的众明星,都是愣了一下。
之前只知道庄枫的创造能力强悍,但是都不知道庄枫居然还擅长弹吉他。
很多人看到这里又会开始逼逼了,都会写歌了还不擅长吉他吗?
要知道你会作曲,只能说明你会使用乐器,并不一定就会擅长。
而且在舞台上的表演,和私下里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在舞台上,你除了自己弹你自己的话,还要兼顾着一旁的乐队,要跟随上他们的节奏。
所以某一些自称才华洋溢的鲜肉歌手们,从来都不敢拿着乐器上舞台和乐队一起演奏的。
一般都是拿着吉他上台独奏,就算偶尔会和乐队配合。
但是你仔细看,就会现,这些人一般都只弹了那一两下,其他时间都只是当个挂件而已。
至于是哪个小鲜肉,我就不点明了,各位自己脑补吧。
前奏的吉他声响起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什么情况,怎么几个简单的音来回在使用?”柯可朋疑惑地说道。
他是一个单纯地歌手,不懂得创作这方面的事情,但是听到前奏声的时候,就不由得将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
张一星在休息室内听着,也是显得很疑惑,内心之中还有着一点点的小惊喜。
当其他人都表演完了之后,他很清楚自己自己的表现并不好,很难取得好成绩。
而现在庄枫上台之后,这前奏地吉他声响起,却是让他燃起了一丝希望。
作为一个创作者,虽然只是三流的创作者。
但是他能听得出来,庄枫要演唱的这歌,旋律太过简单了。
跟他之前的几歌比起来,确实差距有些大。
“可能是太过托大了吧。”张一星心中暗道。
而胡腊唐、杜瑞铭还有侯澄宇三人听完之后,虽然也是愣住了。
但是转瞬之间,三个人的面色都变得十分地凝重起来。
“你们三个这是什么表情啊?”柯可朋看着三人的异样,便出声问道。
胡腊唐和杜瑞铭正专注听着庄枫歌曲的前奏,根本没有搭理他的意思。
侯澄宇和柯可朋的关系还算不错,不忍他被无视,所以便出声解答了一下。
“可朋,你要知道,一歌并不是旋律越复杂越好的。”
“很多时候,想用几个简单地音符写出一好歌来,更加地困难。”
“但是,一旦写出来了,这歌必将成为经典之作。”
“从庄枫之前的歌曲创作来看,这歌肯定非同小可,好好听一下吧。”侯澄宇面色凝重却语快地说道。
这歌的前奏很长,整整有着三十秒的前奏。
当前奏结束之后,庄枫这才向前一步,对着麦架上的麦克风开口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这歌,叫做《晴天》,是地球上的天王歌手奶茶轮作词作曲的一经典歌曲。
这歌收录于奶茶轮的专辑《叶惠美》里,同时也收获了无数大奖。
一名为晴天,却通篇都是下雨的歌曲。
“Resososidos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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