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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还有其他选择的话,你最好别用这个方法找他!”他拧了拧眉。“我只有这个方法!”连他老娘都不知道他在哪,我还能找谁?“不管怎么样,我知道你不会平白无故帮我,要什么交换条件你说——当然,不包括你之前想做的变态猥琐一类的事!”“谁变态猥琐!”今井澈眼角抽动,看表情想拒绝,然而他眼神一闪,似乎有了其他想法,“任何条件?”“……”突然有不好的预感。“那好,我要你做我世界巡演的固定合作者!”他像是突然寻到了一件有趣的玩具,看着我笑得眼角生风。作者有话要说:有写的很简略么?我不觉得啊。。这个故事很欢快,所以不太想写揪心纠结那种情节,所以在悲的方面轻轻带过了。。莫非乃们想被虐╮(╯▽╰)╭~~~~明天公公生日,后天假期也要忙,俺已连更四天,申请休息两日,23号再来~~~(ㄒoㄒ)~~ps:原本想弄音乐,可惜那首歌不是很红,找不到地址,有兴趣可以试着找找,bii的《转身之后》~~很适合这文~~5050、单泽修番外【上】单泽修番外——如果可以重来所有一切,从他十九岁那年远赴维也纳开始。认识玛菲的过程有点像故事,旅行中钱包不慎被偷,遇上同一所学校的女生,也不知道对方用了什么方法,居然完好无缺的将钱包找了回来。后来他才知道,在西西里岛,所有的盗贼混混,都得尊称她一声小姐。她父亲是巴勒莫的首富,介于所处的行业,素来隐形低调。她小他几岁,却已出落的十分漂亮,大抵外国女孩都很热情,在西西里岛的这个假期,他过的很愉快。他发现,人生似乎并非只有器乐与古典音乐。那时,他还太年轻,不懂得爱之一字,女人这种生物他十九年的岁月里始终都扮演着害羞娇怯的角色。初中高中那青涩的暗恋与告白,与玛菲这种主动奔放,又带着神秘背景的诱惑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发展迅速,成为男女朋友似乎理所应当。她从不提自己家里的事,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多问,只是觉得这种相处方式不错,轻松自在也不必有任何负担。真正知道她的身份,是在一次绑架事件里。他从不是胆小懦弱的少年,该有的正义感一丝都不缺,他没有想到,只是这样一次坚持救助和受伤,会令对方父亲完全改变对他的态度。事实上,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身边那年轻的小女朋友,一直都计划着他们的未来。他也更加不知道,对方的父亲与家族已认可了他。恋爱轻松愉悦,日子也飞快的过去,三年后,他在一场古典管弦乐演奏中担任指挥,以他独特的音乐魅力震撼了整个乐界,获得“魔魅之手”的尊称。那年,他功成名就。那年,他站在事业的顶端,金光闪闪。那年,他身边有个始终都爱着他的女生。那年,他二十二岁,他的世界还尚未出现一个叫上官初的女孩。他的人生,完美的就像一幅铭刻在水晶石上的画作,璀璨夺目。¤¤¤¤¤¤¤¤¤¤¤¤¤¤¤¤¤¤他和玛菲分开的原因其实连他自己都不太明白。严格来说,其实在这点上,他从未过多在意。不知是因为得到的太顺利,还是他身边从来不乏示爱的女孩。起初一阵,是她先刻意疏离他。那阵子他忙于新的演奏会,无暇他顾。等到觉察,却是那么一个尴尬的时刻——他撞见了玛菲和另一个男生在她租住屋里的缠绵画面。再没有什么比亲眼所见更能令人信服的了,只是那一刻他心中竟没有半分痛苦感觉。只是在想,原来是这样,那么,两个人还是别继续在一起好了。很多年后,当他的心真正为某个女孩悸动时,他才知道原来自己这几年竟从未真正爱过玛菲。人生就是这样,总是要比较才能看懂自己的心。其实对方漂亮与否,聪明与否都和爱情无关,在一起只是适合,分开或许会不习惯。但那只是因时间而对某物或某人产生的情感,或许有喜欢,但完全称不上爱。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自己不可能会爱上一个人。不是么?他见过那么多不同类型的女生,如果真会爱,早就爱了。那之后的几年他开始国内国外几处跑,生活事业都顺利,却总觉得缺点什么。也隐约感觉,人生不该是这样的,还是——人生本来就是如此?¤¤¤¤¤¤¤¤¤¤¤¤¤¤¤¤¤¤他第一次听到上官初这个名字,是从轩劭东的口中。那时他已答应去s城音大任职客座教授,轩劭东并没有说原因,只希望他能把这个名字加在他的听课学生名单内。大约日子实在无聊,他在正式授课前顺手查了查这个名字的资料。对方是钢琴系二年级的学生,当年录取入学时,文科成绩一般,唯独钢琴分数高。资料上的照片,女孩的脸孔小小的,黑白分明的眼,不算很漂亮,但长相十分乖巧甜美。依照他以往被表白的经验,这类女生应该属于害羞娇怯型,就算是告白也只会偷偷在背后塞情书。资料看过,就被他丢去脑后,并未在他心里过多停留——直到授课开始进行,直到某堂课时,教室后方传来清晰而细小的打呼声……-_-|||他虽然优秀,但并不恃此而骄,来大学授课也自问态度亲切,授课并不马虎。放眼望去,堂堂课都是满座,从来无人恶意缺席或早退,当然——也从来没人会当着他的面睡觉!而那个人,睡觉也罢了,居然还打呼!那天,他第一次对这里的学生有了不满,大约是觉察到他眉宇间的薄怒,旁边某学生好心去拍那打呼的人。对方慢慢醒来,看身旁人一眼,揉揉惺忪睡眼,结果转了个方向又继续睡了。他感觉自己额头青筋直爆,好在定力足够,仍表情轻淡的继续上课。他在下课时特别留意那人扬起摆正的脸——长长的黑直发,巴掌大的小脸,黑白分明的眼,这张乖巧甜美的熟悉脸孔,原来竟是她。自那次后,他一直有意无意观察这个叫上官初的女生。她从不迟到,也不早退更加不缺课,可她也从没一堂课是不睡的!==莫非他的课真这么无聊?这个比睡觉更加无聊的问题,在那之后挺长一段时间总困扰着他。¤¤¤¤¤¤¤¤¤¤¤¤¤¤¤¤¤¤她第一次主动和他说话时在某次测验,那时他授课也有一段时间,便在某堂课临时布置任务,当大家在一个小时内谱一首大气平和的曲子。要求四二或四四拍皆可,无升降调要求,只需要主旋律,不需要伴奏。这个任务并不难,几乎所有人都埋头思考写谱,他随意走看,来到教室后方时,却听见身旁传来一个细小而柔软声音叫他老师。“老师,我忘记带笔和五线谱了……”她安静的望着他,那五官可爱甜美到了极点,黑瞳带着无辜,像某只找不到主人的可怜小狗,惨兮兮的看他。事实上,他知道她并非忘记带,而是从来没带过。因为那些东西对一个次次都睡觉的女生来说根本无用。他淡淡瞥她一眼,她继续无声看着他。他没说话,旋身慢慢走开。回到讲台上,他看到她似乎想问一旁的同学借纸笔,只是对方并没有怎么搭理。他看着她可怜兮兮的无措模样,忽而就勾起了唇角,片刻后,他走回她旁边,将笔和一本新的五线谱搁在她桌上。她赫然睁大了眼,接着朝他无声笑开。小小的红润润的唇,绽开的笑容却意外明媚。他转身,再度笑了。那次后,偶尔他也会在校园里遇见她,有时她坐在路旁长椅啃面包,有时趴在琴房钢琴上大睡特睡,有时与几个女生一起喝茶休息。大多数时候她并没有注意到他。因为每次他不是坐在车里,就是在学生茶座的包厢内。学校里的茶座,隔音效果并不是很好,某次他正在工作,却听得外面有女生的对话传来,其中一个声音软软甜甜,他听力素来好,听过一次的声音从不忘记,他知道是她。几个女生在聊他,都是早听过无数遍的赞美之词,聊着聊着说到了男生,有人问她上午为什么要拒绝某个学长的追求。笔记本键盘上的手指下意识的停下来,他的注意力竟被转了过去。他听到她懒懒的声音慢慢响起,“他太高了。”女生叽叽喳喳,说学长很帅,高才好啊,大家都喜欢高的,难道要长得矮才好?大约她和这几个女生关系很好,所以答的非常爽快而直接,“高是不错,可是我不高啊。”“你怕别人说你配不上他?”“不是。”她顿了顿,“我们身高不合,以后在床上会很‘辛苦’,你总不能让我在那种时候净对着他的胸口什么什么吧……”他一口咖啡喷了出来。若不是亲耳听见,打死他也不信,那个长相单纯乖巧的女孩,居然会说出这些话。而且还是用这种平常到平淡的口吻……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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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