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哥谭,韦恩庄园,明亮的清晨八点整。
结束了一夜辛苦巡逻的提师傅,正四仰八叉躺在床上。
提姆·德雷克脑袋枕着床尾,一双大长腿挂在床头,手里还捏着一张韦恩集团的代签文件。
而那补觉都消不下去的黑眼圈,正不偏不倚的挂在一张苍白的大男孩俊脸上,就好像不用下辈子他都能投胎成种花国卧龙保护区内的国宝。
缺觉,多么可怕的东西——提姆双眼紧闭,困到生死未卜。
甚至连伟大的文学作家卡夫卡先生都如此说道:早起,使人愚钝,人要睡觉!
补觉那东西是能等的吗?
所以同时身为韦恩集团的执行总裁和哥谭夜晚的哥谭罗宾,提姆从来都在早晨睡的格外香甜,身处于咖啡浓郁的房间内,他在梦中都拒绝着清晨的太阳。
呼,玛德补觉……
可惜下一秒——咣当咣当。
——啪嗒夸嚓。
……什么B动静?!
梦中的提姆皱起眉头,眼皮下的眼珠子无意识地在阳光中转了一圈。
他这才勉强听到了屋外有人走动和推搡的噪音。
来不及辨别究竟是哪几个怨种兄弟在制造噪音,提姆就将枕头盖在脸上,以一边做梦,一边梦中骂人的方式再次逃离了整个时空。
但很明显,提姆也不用细想,他轻易就能得出门外吵嚷之人的尊姓大名。
因为今天是达米安被亲妈打包送到哥谭的第100天纪念日,而阿弗认为生活需要仪式感——所以远在布鲁德海文的迪基鸟,一心一意为哥谭的蝙蝠侠,黑白颠倒的三代罗宾提姆,除了依旧离家出走的杰森外,家庭成员们都被阿弗喊回了庄园。
老管家希望就在今日——大家可以好好和达米安培养一下父子、兄弟之间的有爱亲情。
而对于富豪家庭来说,亲情还是要培养的。虽然人们都默认豪门的亲情没有什么用,但总归不占地方。
只不过面对亲情,达米安差点将抗拒写到脸上。
那小鬼从昨天就开始拒绝迪克·鸟妈妈的熊抱,并附注一句话来总结兄弟之间的主要矛盾来源——达米安说他三岁都不这样干了,幼稚!
“格雷森,放我下来,我还没有承认我们能做兄弟,放手,你、你一看就没我格斗技术好!”
门外达米安一大早就开始如此叫嚷,他双脚有力地开始踹墙,并通过踹墙造成的惯性和大哥以物理方式交流感情。
同时一声年轻的男音在门外面炸响:“算了吧达米,抓住你了,想溜到哪里去?”
“阿弗嘱咐我们要替小托马斯伯伯收拾房间……”
迪克鸟妈妈的重要发言还未结束。
“得了吧,我难道是家政吗,那什么托马伯伯,他难道不会自己去处理他遗落在愚蠢儿童房里面的幼稚东西?”
门外达米安浑身反骨,疯狂抗议。
“是小托马斯伯伯,他名字其实叫做摩罗斯,但是无所谓,我们都习惯按照小托马斯称呼他。”作为韦恩家最大的孩子,初代罗宾迪克好脾气解释道。
只见门外迪克长臂一伸,堪堪压住了恶魔崽子,顺道扶住在达米安挣扎下差点打碎的花瓶。
擦了把汗水后,迪克无奈瞥了眼三弟提姆封死的门——那门就像焊在墙上一样,从密不透光的门缝中暗示了房间主人坚决睡死的决心。
年轻真好,倒头就睡。
迪克立刻开始敲门,一手拉住拒不配合的达米安,另一只手捶在门上喊人起床。
他二话不说就高声喊起来:“提姆,早上了,阿弗让我们去帮忙收拾房间,这么年轻你怎么睡得着?”
“对啊,德雷克!”门外的达米安也开始踢门制造噪音,“起来,把你麻烦的大哥带走,我还有每天的武士练习要完成!”
“达米,我也是你的大哥……”迪克有点无奈。
但让迪克尽管无奈吧,恶魔崽子发出了一声早熟的嗤笑。
达米安翻了个白眼,张牙舞爪的扑腾了几下,边抗议边和迪克做力量拉锯战,掰开大哥的手腕后终于逃走成功。
紧接着达米安跳到楼梯上,双手抱胸以小奶音抗议道:“迪克·格雷森,不要搞错了,我达米安·艾尔古尔·韦恩,伟大的刺客联盟首领拉尔斯·艾尔·古尔的孙子,刺客联盟首领顺位继承人塔利亚·艾尔·古尔的儿子,未来的蝙蝠侠,是不会和你们玩什么无聊的过家家,什么收拾房间小游戏的!”
“……别这样小鬼,我们好好合作。”
迪克嘴角抽搐了下,看着满天花板跳来跳去的恶魔崽子,叹了口气,“我保证你会喜欢小托马斯伯伯的,再说了阿弗答应做好了就给我们一人5美刀的零花钱,要知道以前我们洗一个星期碗,也才有5美刀呢!”①
“5美刀?!你们是东南亚黑心工厂的被拐童工吗?”达米安瞪大了眼珠子。
迪克笑了:“所以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喜欢小托马斯伯伯了吧,以前我们去帮他打扫疗养院,一人能拿10美刀。”
“哈,10美刀就把你收买了?”达米安跳下来露出一张臭脸,转头蹭蹭蹭就往楼上跑:“格雷森,你是个笨蛋!”
小男孩跑上扶梯,又像是骂人不过瘾一样,冒出头再次冲着三哥提姆紧闭的房间喊道:“德雷克,你好歹也是一个总裁,如果你也曾为了5美元而洗碗的话——丢脸,我们别联系了,因为你就是笨蛋里面的笨蛋!”
说完达米安就跑走了。
——这拥有布鲁斯血统的恶魔崽子真难搞。
楼下迪克摊了摊手,但他不得不承认当年帮小托马斯伯伯打扫疗养院时,他的三弟提姆大侦探受到好奇心驱动,打扫的最为积极。
当然在这个家中,提姆和小托马斯伯伯曾经相处的不错。而最喜欢跟着小托马斯伯伯混的人,是已经离家出走的杰森。
简介关于步步通天家族败落的万子玄本以为再无翻身希望,一头撞死,不曾想重生为世家子弟,美女投怀送抱,仕途一路飙升,成为人生大赢家!...
苏俊卿俗套的救人之后,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从此穿越古代,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此时接生婆看到他不哭泣,正用手拍打他的小脚丫!偷听大人谈话之后,得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朝!此时已是永昌6年,很不可思议!此时的大顺朝,均田地,剿土匪,轻徭役,薄赋税,使整个中原得到休养生息,家家虽然过得不是特别富裕,但人人基本都能填饱肚子!苏俊卿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时空,大顺朝真的打败了腐朽的满清,接手了整个中原!恰巧苏俊卿从父母的悄悄话中,得知自己出生竟然自带异象,天降金光,满园书香!他赶紧集中精神感受了一下自身,没有想到还真被他感受到了!自己的脑海里正躺着一本奶白色的书籍!本书爽点不多,不热血,不狗血,带脑慎入,编剧情辛苦,不喜勿喷,出门左拐,五星好评,谢谢...
这一世,本宫只想躺平。...
...
产科圣手姜穗一朝穿成年代文女配,开局就在脱男主的裤子,还绑住了他的手!按照剧情,等男主回城恢复身份以后,第一个收拾的就是她,结局惨烈!幸好还没把他得罪死,姜穗决定抢救一下。回城之前,我会跟你离婚。宋司忱冷笑,她最好说到做到!在这个医疗落后的小山村,姜穗见到了妇女们太多无奈。她撸起袖子,很快成为了村里第一个女卫生员。成天缠着宋司忱的姜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十里八乡妇女们最爱戴的姜医生。等宋司忱终于察觉到姜穗不爱他,她是真想离婚,心有不甘的变成了他!宋司忱脸色难看。不爱?她当初为什么成天馋他身子?下乡白富美林晚榆做了个梦。她梦见自己跟姜穗是抱错的,姜穗才是林家大小姐。幸好这村姑命不好,被养父家暴,被养母坑害。还把未来的大佬得罪了,最终惨死!林晚榆就等着宋司忱跟姜穗离婚,然后爱上她,娶她当高门夫人。然而养父母刚要谋害姜穗,被她反手按住痛打一顿我把你们都杀了!就连宋司忱也加入帮她,疯批夫妇联手打脸!纠缠不清的人变成了宋司忱,天天跟在姜穗身后,就差摇尾巴了?宋司忱穗穗,我错了,我们不离婚!林晚榆崩溃,到底哪里出错了?...
简介关于我成了野猪人当我穿越到异世界成为野猪人,我会先生存,然后在展,然后探索世界,至于探索多远,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现在已经走入了星空,还现现实和游戏混到了一起,当然我展的越好,似乎知道的也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