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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被迫成为代掌门加更(第2页)

梅花十三的悟性有多差火凤这几日全都看在眼里,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梅花十三修炼起来真的很是刻苦。

重伤初愈的她这三日加起来的睡眠时间都没超过十个小时,一直不停歇的在使用烂命华所教授的方法进行召唤魔剑诛仙。

她的嗓子几乎已经喊哑,作剑决的左手与保持握剑状的右手早已经酸痛到麻木。

但自始至终她都没有想要放弃,也没有停下来休息。

她始终坚信,自己一定可以在勤学苦练下,将烂命华注入丹田之内的无形之剑召唤而出。

她心中的信念十分坚定,因为她不想成为伍六七的负担,她要成为和他一样强大的刺客,成为一个可以帮助他,与他站在一起,并肩作战的人。

一只信鸽从远处飞了过来,在火凤的掌中停留。

火凤取下绑在信鸽脚上的信函,递交给烂命华。

“掌门,探子传来的密信。”

“懒得看啦。”烂命华摆了摆手,懒洋洋的道。

“属下读

给您听。”火凤越发无语,从未见过这么懒的一帮之主。

火凤打开信函,念道,“落魄镇镇长、官兵、恶霸共计三十八人,尽数死于伍六七手。背后大人物已对其下达追杀令。”

烂命华依旧微闭着眼,享受着睡眠带来的舒适,似乎根本不将这信函上所言当做一回事。

火凤低声道,“掌门,这才短短三日,那位首席暗影刺客又杀了三十余人,他已然入魔至深,您真的要坐视不管吗?”

烂命华懒洋洋的道,“我年轻的时候,曾一日连灭三座山寨,屠杀匪徒五千余人,火凤呀,你觉得掌门我算不算是杀人魔头呢?”

火凤道,“掌门所杀之人皆为匪徒,此乃为民除害之举,他杀的是官府中人呢,岂可同论。”

烂命华道,“身处乱世,有时候呀,那些官府中人与山贼匪徒,其实并无什么差别,都是些该死之人。”

火凤感到些许诧异,今日首领的戾气为何格外的重?

就在二人谈论之余,突然一道红光凭空出现,光束直冲天际。

而就在那红光出现的前一刻,梅花十三略带沙哑的声音响彻整个山谷。

“诛仙!”

红光散去,那把三尺长剑以气化形,由虚化实,出现在了她的右掌之中。

那是一把血红色的剑,十分鲜艳,十分俏丽。

剑身纤细,两侧剑刃微微泛起红芒,将其握在掌中显得锋利,轻盈。

剑柄十分顺手,握在掌中隐隐抖动,仿佛有

无数的剑气想要从这柄诛仙剑中四散奔涌而出,需持剑人运用部分真气,方能将其完全握紧。

剑身之上有用小篆刻出“诛仙”二字,字体稍窄,带着几分寒意。

见梅花十三当真将魔剑诛仙从体内召唤出来,火凤睁大了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原来,只有在担心伍六七的时刻,她才能将魔剑诛仙成功的召唤出来。

烂命华激动地从地上跳起,然后一个飞掠,消失在了原地,只留下一句话,“魔剑既以练成,乖徒儿,天龙帮就交给你啦,为师玩去咯~”

火凤气的直跺脚,最终也只得无奈的将目光放在梅花十三的身上,朝她拱手抱拳道,“代掌门,请跟我回天龙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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