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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第2页)

思及种种,沈爹此时反而劝着自家婆娘道:

“这读书的事儿,咱们懂些个什么,再说咱儿子什么人,你这还不清楚吗?”

“他既是要出去,怎么会不关心自个儿安全,再说这一路上都有个高手跟着,错不了的!”

听到这里,李氏哭声一顿,又马上拉着沈爹细细的把情况说上一通。

夫妻俩晚上几乎叨咕了一宿,临睡前沈爹还叮嘱道:

“这事儿可千万别让咱爹知道。”

“晓得了,老婆子我是那般没分寸的人儿吗?”公爹近几年身子愈发不好了,她哪里敢去乱说什么。

唉,也不知道儿子如今走到哪了?路上能找到睡的地儿吗?不行,明儿个她得去庙里娘娘那里烧柱香,可得保证儿子平平安安的回来才是。

而被众人念叨的沈煊如今已经踏上了南行之路。

他们这地方隶属于中原地带,放到现代差不多就是河南那方地界儿。

在唐朝,那可!可是都城所在,据说前朝宣布定都于北地之时,他们这儿的官员可是闹的最凶了。

无非是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只是真实想法如何,怕也只有那些人自个儿清楚了。

沈煊二人在几日后行至“河南府”(也就是现代的洛阳),这个曾被武皇帝以“神都”命名的府城。

城门口,沈煊照常拿出自个儿的举人文书,几乎不用任何检查便被顺利放行。这比现代的身份证可好用多了。

当年盛唐何等煊煊赫赫,万国来朝,作为都城的洛阳更为繁盛,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都处于世界顶尖水平。

唐代大诗人杜甫曾在《忆昔》中写到: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即便是有些许夸大,但也说明了当时民众的经济水平如何。

可如今,即便是府城,怕连当时的三分都有所不及。路上的行人衣着打扮上与他当日在郡城所见到的也并无太大差别。

当然,毕竟是中原地带,交通比之其他地方也算的上是便利。虽不能跟如今的都城,或是江南相比,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至少也是中上水平。只是比之往昔盛景,怎么不叫人惋惜不已呢。

值得一提的是,再过几日便是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甚至还有花中之王的评选。见此,沈煊便预备着都留几日。

在府城,虽喜爱花草者甚众,但精于此道的却也几乎没有。但这里就不一样了,唐时牡丹盛行,广为上流社会所喜。

有句话说的好,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唐朝时期,牡丹的品种和式样可以说是急剧增加。其中涉及的技术哪怕仅有十之一二流传至今,便已足够自己受用无穷了。

花会前这段时间,沈煊也没有闲着,依次去拜会了城中的几位举子。还被带着参加了几场诗会。

这里诗文颇为盛行,甚至沈煊还遇上了一位有些“小李白”之称的李举人。

!李举人如今年不过四十,据说早早放弃了科考的打算,一心痴迷于诗词。

看着对方,沈煊不由心生疑问。

难道诗人们都喜欢这种放荡不羁的范儿?面前这位衣襟微敞,头发也随意扣在脑后,喝起酒来也颇为豪迈。

甚至还学着李白酒后作诗。

“煊弟年纪轻轻,便有这般文采,倘若能专心于此,日后何愁不能青史留名。”李举人颇为语重心长道。

不不不,你那是不晓得我当初都经历了什么。专注于此,沈煊使劲儿的打了个机灵。那怕不是要疯。

“李兄实在过誉了,小弟比之兄台还差之甚远。

再则小弟不过一俗人耳,自是想要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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