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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我和小易去房间做作业好不好?我有不会做的要问小易。”吴晨极为乖巧的一句话把我妈哄得心花怒放,以为她的小儿子聪慧至已经可以为人师表的地步。所以说,我妈自古早以前就是被这小子玩弄于股掌之间。顺利进入我和我哥的房间,吴晨极为关切地问:“你妈不给你钱买珠珠了吧?”明知不可以上当,明知这里会有陷阱,明知这小子不好对付,诸多的明知还是战胜不了他手中可爱弹珠的召唤,老老实实的说:“是。”吴晨作无谓的沉思状,一会之后说:“这样吧,以后我们连手玩,怎么样?你用我的珠珠玩,赢的就归你,输了就算我的。”哪有这等好事?我不敢做声。“这样不用偷钱也可以有珠珠哦。”“那我什么时候还你?”“等你赢很多以后吧。到时候,你还我两倍就可以了。”什么叫就可以了,还有,赢很多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是,我借一次要两个弹珠做租金?尽管已经参透其中机关,我还是老实的上当了。我也盘算过,如果我能赢,那只要事情是这样的。小学时代,男孩子和女孩子之间呢,一直是处于敌对关系,是两大阵营。女孩子玩皮筋,翻花绳,跳大钟,呼啦圈;男孩子玩玻璃珠,赢贴纸,游戏机,偷东西……偶尔家里有兄弟的女生会玩男生的游戏,但是这是不能被学校里的人知道的,后果很严重,即被同类孤立。小学三年级下学期,班上转来一个女生。非常可爱,叫饶小清。厉害的是,男生欺负她的时候她一不哭,二不告状,三不反抗,泰然自若。是大人没错。我的诊断如上。饶小清的刚好坐在我的旁边也是事情的开端之一。一开始,当众人欺负她的时候,作为明哲保身的坚决信奉者,我是当作没有看见的,就连她这个人,也是被我假装没有看见的。某天,这一天天气如何是记不得了。饶小清在放学之后从书包拿出一本封面对小孩子很有吸引力的书开始看起来。我虽然很想装做没有看见,但就如同苍蝇一定会被苍蝇纸的甜味诱惑,老鼠一定会想吃捕鼠夹上的肉一样,我一定会瞄那本书。“想不想看?”饶小清开始和我的无聊,阴沉的小学时光转眼过去了。我的哥哥陆易之,那个别人说的小流氓,据说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哥哥竟然混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他的朋友吴弘,则实在是因为比我哥还要头脑简单,就被送进军队改造了。哥哥们的可以说永久性消失并没有给生活带来多大的变化。我和卢毅考上同一所学校,分在同一个班。吴晨竟然考上了省重点,要去中心城市上学。吴晨的永久性消失倒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简介关于乡村妖孽小医仙小小村医赵大宝,获得青鸾圣女传承,修炼无上功法,左手银针,右手种田。隔壁王寡妇半夜拉着他的手暗送秋波道大宝,来嫂子家,嫂子让你看个大宝贝!赵大宝嫂子,你又骗我,每一次去看大宝贝,都把我累个半死,我才不去!...
开局我转职成厨师,不能下副本,不能打怪升级。没想到,跟妹子组队,竟拥有烹饪全图怪物的能力。我建立妹宫,跟更多妹子组队,下副本,打秘境,战野区。我只是个厨师,为什么妹子们总想吃了我?全民我是厨师,把全图怪物烹饪...
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