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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我问为什么,唇就被他覆上了,疑窦湮没在唇齿的纠缠间。“傻丫头,男朋友有时候是可以用来当车夫的。”他轻轻地呢喃,不等我回答,唇又再次覆上。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吻,在我们相识一年半,交往十个月的时候。他的唇很柔软,很光洁,仿佛飘落的樱花瓣,芬芳而甜蜜,他的身上有木犀草的淡淡清香,那是我为他挑选的沐浴露特有的味道。仿佛有露珠在我的嘴唇上缓缓滚动,沁凉而舒适。记忆是那么真切,仿佛我就置身在梦境里。猛然睁开眼睛,我骇然发现眼前的脑袋,他的唇贴着我的,辗转吮吸。狠狠推开他,我冷静地掏出手帕,仔细地擦拭自己的嘴唇。“早知道这招最管用,我也不在你眼前晃半天手了。”我不理他,抬腿就要走,他伸手拉我,我生气地想要甩开,不想他的力气大的惊人,我甩手不成,反被他扣进怀里。“清儿,清儿。”他轻轻地在我耳边呢喃,“别躲着我好吗。我不喜欢你叫我王爷,也不喜欢你叫我三皇子,叫我阿奇好吗。乳娘就是这么叫的,可惜她死了以后,就再也没人这样叫过我了。……”我朝黑色天鹅绒般的夜空翻白眼,我有老到可以当你乳娘的份上了吗。挣扎片刻,无果,他的唇又向讨糖吃的小孩一般凑了上来。我急了,冲着他的膝关节就是狠狠一脚,他吃痛松开。我趁机落荒而逃。进屋之前,我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笑容满面地推开门,“我回来了。”全斋的人都端坐在暖阁里等我。见我无虞,大家都舒了口气,关切之情逸于言表,让我心里暖暖的。我简单陈述了在凤鸣宫的经过,省略了太后意图毒死我的事情,毕竟这只是我的揣测,我又没拿那些糕点去化验。而且要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太后就是有意放过我了都会被逼着不得不杀我灭口。我取出太后赏赐的《法华经》,转述了一下她的意思。月妃竟然兴奋得手直颤抖。难道我猜错了?实际上太后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吝啬?大家听说太后赏赐了糕点,全都兴奋的脸通红。我尝了块枣泥馅的,太甜太腻。就梳洗睡下了。保命最要紧,糕不糕点的,谁稀罕。皇帝与皇子我以为自己会夜不能寐,可实际上还没来得及数羊,我就酣然入梦。唉,某人说的没错,我就是没事穷紧张,真正有事时反倒忘了应有的情绪反应。抄《法华经》的重任落到了我的肩头,月妃娘娘大小是个主子,自然是不会自己动手的;温文娴雅的佳颜却是个文盲,其余一干小的更是不用说,我花了整整一个礼拜才勉强教会他们写自己的名字,其中喜鹊得我每次提醒她三个笔画才能接着写下去。她们知道我识文断字时惊讶的眼神仿佛是看到了et,我直觉把水柔清的真实背景搬出来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骗她们说我父亲是读书人,不希望自己唯一的女儿不会读书写字,所以我粗浅识几个字;现在撒谎似乎比说真话更加顺其自然。至于《论语》《春秋》之流,我是不敢搬出来在她们面前炫耀了。用一支狼毫恭恭敬敬地写小楷,这抄经文可是个费力又耗神的活,容不得半点马虎,万一一个字抄错了,就得重头再来。好在不赶时间,我抄抄歇歇,姑且把它当成日常生活外的消遣。因为抄书目前是我们百无聊赖的听风斋的头等大事,所以两个小宫女都归我使唤,喜鹊端茶倒水,樱桃磨墨递笔,把我伺候的倒像是个主子了。窗外春光明媚,温暖的阳光如同物理课本上的示例图片,标准的漫反射。书房里窗明几净,砚台旁一小小的白瓷瓶,原先是月妃吃剩的药瓶,被我清洗干净搁在桌上的,里头蘸水开着饱满的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想起《诗经》上的诗句,竟不由地怔了。手有些微略的酸涩,我看今天也已经抄了七八张了,索性放下笔,背靠在椅子上任凭自己的思绪肆意驰骋。“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出自《诗经?风》,具体是哪一首,我已经记不清了,全诗我也背不下来。我想说的是这两句诗描写的主人公,著名的桃花夫人——息妫(gui)。但凡著名的美女都能歇起历史的波澜,比如特洛伊的导火索——古希腊最美的女人海伦,再比如说我们的这位息妫美眉,彼时楚王兵临城下,给出某个弹丸小国“tobeornottobe”的选择,江山还是美人,你自己看着办。一般有血性的男人,典型代表人物,羽扇纶巾的周渝,会酷酷的说一个都不能少;当然人家有那实力,不能两全的诸如温莎公爵就作出了令世人瞠目结舌的选择,日不落帝国的王位不坐了,雄赳赳、气昂昂地跟他的美国寡妇情人“只羡鸳鸯不羡仙”去了。只是能做到上述选择的男人都是极品,被称为极品的男人毕竟是少之又少,我们的息妫美眉就没小乔那么好的运气了,他的丈夫一无实力二无勇气去保全她。与其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垂死挣扎,不如毅然决然地舍身取义,于是身为王后的她咬碎一口银牙也要挺身而出,远嫁楚国。息妫的自我牺牲并没能保全她的国家,也许是她牺牲的还不够。她为楚王生下了一个儿子,却数十载不曾开口同自己的第二任丈夫说一句话。楚王恼,她以刀木作答(别误会,只是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纸笔),大意是我嫁给你已经是背叛了我的丈夫,所以我不能跟你讲话也算是对我丈夫的忏悔。楚王不发一语,没两天,息妫就收到了楚王送给她的礼物——装着她前夫头颅的匣。我在看到这个故事时的第一感觉是这个息妫是故意的,你不仁我不义,你不要我,我就让你连江山也得不到。而后年岁渐长,是成心还是无意,就不再是我思考的重点,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可以不遵守游戏规则。他楚王确实是让那个倒霉鬼二选一,但他可没保证被选中的他就放手。即便他现在放手了,也不代表他以后也不会想要。只要他想,就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强权才是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真理。世界还真是现实的让人连做梦的勇气都没有。樱桃和喜鹊趁我休息的空隙打梅花络子,我手拙,刺绣也只会十字绣。想到这个我突然想起上次收拾屋子时看到的旧橱纱,那种布料倒有点像十字绣的材料。我猛的一激灵,从椅子上跳起。“樱桃,上次咱拾掇出来的旧橱纱呢?”“找那干吗?脏兮兮的。”小丫头正认真地分彩色丝线,头也不抬。“嗳,快告诉我在哪儿,我有用。”我都想好了绣像,一只张牙舞爪的流氓兔。“问春杏,东西是她放的,保不准已经仍了。”喜鹊不凉不淡地撩了一句。“谁丢了我跟谁急!”我暴走,冲出去找春杏。里面的人见怪不怪地继续自己的工作。好在东西还没丢,因为春杏懒得出门。懒惰真的是一个非常良好的生活习惯。我笑眯眯地鼓励她以后也不要太勤快,结果小姑娘以为我是在说反话,吓的小脸煞白,直说“以后再也不敢”。唉,诚心实意的夸奖却没有人相信。橱纱被丢在杂物间的角落里,上面落了层厚厚的灰。小宫女自觉心中有愧,主动请缨揽下了清洗的活。我受不得灰尘,又嫌手浸在水里冷,就没有跟她假客气,先回书房描绘图样了。漫画看了八百本,提起笔来多少也能涂上几张。自知程度有限,我也不敢画什么高难度的图形,线条简单的流氓兔是不二的选择。我把图案描到橱纱上就开工了。流氓兔色调简单,就白和蓝两种,这样子换线也不会嫌复杂。本来以我懒散的人生态度,这种飞针走线的活计我是绝对退避三舍,结果十几岁的青春尾巴时,某人说他想要的生日礼物是十字修;然后某个傻傻的只会订扣子织围巾的女人就开始了和针线的长达数月、鲜血淋漓的角逐。现在,我是寝室的刺绣高手。男人是女人的最好课堂。有些人善妒,有些人愤怒,有些人老是觉得世界处处难为他,就连最普爱的太阳也都照不到他的头上,天天生活在怨世的情结中。我想我的心态至少是积极的,能够从过往的苦涩里淘出有用的部分,让今后的生活过的更好。十字绣是现代生活快节奏的产物,所以受到假装贤良淑德自诩有古典气息的年轻女孩子的青睐。虽名为绣,哪还有多少精细的成分在里头,就好象好莱坞的商业大片,有情节,没细节。然而,图的就是个新鲜。除了正在念经的月妃,全斋的人都围过来看稀罕,连斋里的刺绣高手明珏也啧啧赞叹,她原先叫明月,后来为避月妃的讳,月妃赐了她一个“珏”字。我赧然,感觉有点像陆羽惊叹我做的八宝茶是极品。“好热闹,我说,全宫里头,就你们听风斋最有人气。”窗口探来一张盈盈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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