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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他眼底有暗芒闪动,绷紧的眸子深不可测。“当然。不知者无罪。”胡狼深深看了我一眼,嘴唇蠕动着,终是什么话也没说。“说,到底看了多少?”胡狼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拎着商文柏的衣襟开始逼供。“已经看得差不多了。”他挣开我的爪子,理了理被我抓皱的衣角。“差不多到底是多少?”被人看光光终究很不爽。“就是胳膊后背,当日情况紧急,只好出此下策,还望姑娘见谅。不过我一定会负责的。”“你少来,如果卓嘎不提让我进宫,你不也什么反应也没有吗?少装正人君子,骗骗卓玛这样的小姑娘还行,我就免了。”负什么责,不就是相当我穿了一件露背式晚礼服吗?我都不介意,他介意个什么劲。“嘉洛,我是认真的,我想你就是我想照顾一生的女孩,即使没有这件事,我也愿意娶你为妻,以前不说是怕吓到你。”商文柏一改平日漫不经心的神色,郑重的缓缓开口。“你已经吓到我了。”现在我很想知道你到底是吃坏肚子还是药物中毒了。“嘉洛,考虑一下我如何?”“没兴趣。”“嘉洛,让我照顾你好不好?”“不好!”我突然神经质的大叫,尘封的往事如洪水般汹涌澎湃,我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帐篷。什么叫照顾,许诺一生,执子之手。让独立的木棉变成缠人的菟丝花,然后一句“我觉得很累”转身离开,不理会我的痛苦挣扎。我走在夕阳下的草原上,晚风混合着草木的清香。暗香袭人,悄无声息的,一如曾经的过往。我以为只要刻意不去想可以选择遗忘,那么时间就会匆忙一些,匆忙到让我可以忽略放下的过程。然而这只是自欺欺人,回想起的瞬间,从来都是从心底的最深处开始纠结。我不否认轩曾经很爱我,诚如他所说,“以后我再也不可能象爱你一样去爱上其他任何人”。即使这样又如何,曾经深爱过的我们到头来还是各自转身离开。横隔在我们中间的出身的悬殊、他家人的阻拦,这一切的一切貌似无关紧要,却足以让无数的情比金坚脆弱不堪。鲁迅说,爱情之外还有生活,爱情只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许这才是最中肯的。美好的时光就像这落日的余辉,看上去那么温暖,那么触手可及;把掌心向上摊开,它明明已经落入手中,握成拳,想抓住它,却什么都没了。“天色已经不早,外面蚊虫太多,还是早点回去。”长长的影子将我盖在阴暗里,胡狼的声音从后面响起。“这些虫子狡猾着哩,怎么都抓不住。”胡狼伸手挥赶小小的飞虫,旁边倒没有侍卫跟着。我讪讪的缩回手,飞虫尚且抓不住,何况是转瞬即逝的美好。“你不用太担心,进宫以后,像这样的伤痕——”他突兀的拉起我的手,这些天削瘦得厉害,手腕上的佛珠已经滑到了前臂的中间。他轻声道,“以后不会再有了。”看来误会的不止一家,他怕是以为这属神庙之行的纪念。我没有纠正他的错误认识,男人觉得有愧于你的时候才方便讨价还价。“有了就是有了。”我平静的抽回手,淡淡回应。“听说上好的玉石可以除疤。我倒有几块美玉,待我命人打琢成镯子,你戴上去,应该很快便会消失。”“不用。”我摇头,“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还是让它待着,提醒我的好。”“司姑娘,你这又是何必。——明天镯子就会送过去。”“随便你。”我把佛珠拢好,静静道,“如果王爷不介意,我会把它转送给卓玛。”“为什么要这样?”“因为我念旧,喜欢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我瞥了瞥佛珠,夕阳下,烟光紫越发神秘迷离。忽然把手伸到他眼前,我调皮的微笑,道:“你难道不认为它很漂亮吗?”他看着我,没有说话。“你不说话,我可当是默认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我欲告辞。“好一句不知者无罪,我问你如果我跟文柏兄同为中土人,那么你会嫁谁?”胡狼突然开口。我愣了一下,想了想,摇摇头:“我从来不对不会发生的事做出选择。”“我是说如果。”“没有什么如果。”他默默地看着我,落日的余晖在他的发梢印上了奇异的金色,但并不让人觉得温暖,反而有一种薄薄的寂静与凄凉。我忽而笑了,点点头,转身离开。“即使你是,我也不会选择你,因为我不喜欢跟很多女人去争一个丈夫。”“我们西秦男子并非要娶很多妻子。”“哦。”我随口应道,脚步不停的往我的帐篷走去,关我什么事,你的老婆又不要我养。那天以后,胡狼矢口不提我是商文柏的未婚妻这件事,后者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长长的叹了口气。我进宫已成板上钉钉的既定事实,唯一尚未确定就是具体日期,不过以胡狼雷厉风行的作风,估计也拖不了多少时间。他找来了两位宫廷画师帮我画像,说是让几位小王子早日熟悉我的相貌,以便更快地接纳我这位宫廷教师,不过我相信会真正仔细“欣赏”这幅画的人是城关的守卫。负责我安全工作的侍卫突然多起来了,每次出去都声势浩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哪位王公贵族家的小姐;我没有像胡狼要解释,他也避而不谈,大家心知肚明,我已经被变相的软禁了,所以谁也没必要去捅破那层窗户纸,起码得维持表面的和气。胡狼经常抽空来向我讲授宫廷礼仪,由于语言问题,很多事他必须亲力亲为。商文柏的态度令人匪夷,他照常给人看病抓药,虎狼倒没有派人监视他,也许是顾及结义兄弟的情面吧,当然我更倾向于认为胡狼之所以没派人是因为没有必要,如果我不走,商大夫是否离开就没什么实在意义。闲暇时,他也经常到我帐中喝茶下棋,偶尔会向我讲诉他行医生涯所遇见的一些奇闻轶事,我也饶有趣味的听着,野史永远比正史有噱头。天气好时,卓玛会教我骑马,以前只是一项打发光阴的消遣,现在已经成了仅次于礼仪课的科目;后来又增加了骑射,因为草原女儿“不爱红装爱武装”,胡狼倒是深谙民族同化的重要性。成为老师之前,他让我接受了一回像模像样的职业教育。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巴顿节,巴顿节以后,我也该正式为人师表了。巴顿节是西秦最盛大的节日,为期十天。这段时间里,人们为了迎接春天的到来,整个部落的人会聚集在一起,大家载歌载舞,把酒言欢。巴顿节也是西秦的“情人节”,这个时候,相互心仪的青年男女会以对歌的形式互诉衷肠。西秦人还真是有意思,把所有节日都融合在一起过了。漫长的假期,微醺的空气,似乎一直在提醒我不应当这么平静的度过这个节日。巴顿节是个统治者与民同乐的节日,国师、桑格还有我上次在胡狼帐中见到的几个皇族都来了。贵客们大多都乘坐华丽的马车而来,马车四周围着丝缎的布幔,十分精美奢华。国师的独子跟国师乘坐同一辆马车,当他从车上盛气凌人的傲视众人时,我的脸突然变得惨白,浑身不自主地开始颤抖。是他,那个青衣僧,那个害我差点被侮辱的淫贼。他的目光似乎也搜索到了我,朝我的方向阴沉的扫射。众人皆叩首行礼,我呆若木鸡的站在那里,突兀而刺眼。卓玛小声提示我赶紧跪下,我的腿仿佛僵住了,动也不能动。愤怒的血液在我血管中沸腾,双手不自觉地握成拳,指间微微泛白。“司姑娘,赶紧向国师行礼。”胡狼微笑着提示我,眼底却是不容违逆的命令。在西秦,国师与国主的地位几乎平起平坐,是人民的精神领袖。我冷冷的扫了两位“贵客”一眼,倔强的抿紧嘴,转身离开。晚上,卓嘎王爷亲自到我的帐中道歉,看来他已经明白青衣僧在我心中的形象有多么不堪了。我双手抱膝,淡漠的望着眼前跳动的火光,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静静的一言不发。我们总以为我们懂得,其实除了切身体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了解别人的伤痛。他不是我,永远不会明白我所受到的伤害,我下意识的蜷紧身子,希望这样可以保存住一点点的温暖。逃之夭夭漫长的官道,阒无人影。夕阳西下,落到山腰的斜阳的余晖将马车的阴影拉的极长。漫长的官道,华丽的马车。早春的夜晚来的快,黑暗已经吞噬了官道上所有的事物。马车深入到了卓嘎的属地与另一个王爷的属地之间荒原的中心地带。马车后面的幔帘簌簌的抖动,似乎有风吹过。低低的响声好像并不似风吹布帘的声音,倒像是木料的摩擦声。幔帘突然一闪而动,两道人影同时滚落出来。月升中天,清辉却被乌云遮住了,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那两个人影也嗖的消失不见,马车继续向前驰去。官道很快恢复安静,隐隐的只有不知名的小虫的低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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