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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母来了,一边说着抱歉,一边将他抱走了。
周夏回到自己的电脑前,坐下来两三秒之后,忽然反应过来一个男人说要“欺负死”一个女人是什么意思!
“What!”
她不爽地用脚踹了一下对面的乔安。
戴着耳机看电影看到入迷的乔安冷不丁受到攻击,捂着自己的小腿,“周夏,你干嘛啊!”
“我被人欺负了,你还在看电影呢!”
洛衍之快步离开了图书馆。
她没有认出他来。
这也难怪,因为现在的洛衍之看到过去自己的照片也认不出来。
他可以很从容地与任何人交谈,也可以很自信地抒发自己的观点并且说服对方,哪怕戴着不合适的眼镜他也不再会神经质地不断去托镜框。
莫里斯教授曾经说过,“把自己假装成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人将会满身都是破绽”。
但现在只要他想,他可以没有缝隙地变成任何人。
可为什么周夏,还是那个样子。
当他完全离开那片空间,凝固的空气骤然流动起来,洛衍之低下头垂着眼,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迈开长腿,内心却像逃难一般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拖出了自己的箱子,急不可待地打开翻找,在最底下找到了那本英汉字典。
他好多年没有将它翻开了,因为在他看来在字典里留下痕迹的那个人他不会再见到了,他只是单纯把它当成自己的幸运物,因为他用这本字典砸出了他意想不到的人生。
当他即将翻开它的时候,他的喉咙缺水般干哑,手指轻颤就像是回到了当初一无所有时候一般忐忑。
“周夏”两个字跃入他的眼中,碳素墨水的中文除了纸面泛黄竟然没有丝毫褪色的迹象。
还有那首英文诗:
HadInotseenthesun
Icouldhadbornetheshade
Butlightanewerwilderness
Mywildernesshasmade
洛衍之无声地笑了,它好像就是为了总结他和她的重逢而提早被写在了纸页上。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
他低沉着声音对自己说。
没关系,许多年前在M大,他第一次碰见了她。他记得她替他擦干净眼镜,记得她明澈的眼睛,记得她在雨中像个朋友一样和他聊天,也记得她奔跑在雨中离开的背影。
离开这艘游轮,别说那整个广大的东方古国,就连上海都那么大,他不会再见到她了,所有的冲动都会放下。
他的冲动,仅仅是因为她留下来的字典带给了他好运而已。
晚上,洛衍之在酒吧里和贺逍碰面。
这是个静吧,萨克斯吹出来的音乐缓慢而醇厚,让人神经放松。
贺逍穿着一件简单的商务西装,他的眉眼温和,完全承继了老师克利文的风度。酒吧里不时有女人朝他投来试探的带有暗示的目光,但他却没有丝毫回应。
直到同样身形修长的洛衍之随性地在他的身边坐下,向后一靠。
作品简介食人鱼?我吃过。沙漠狼?我打过。在雨林与毒蛇搏斗,在草原和豹子赛跑,在世界最高的山上滑雪,在世界最大的沙漠玩沙子,在世界第一长河捞鱼吃。作为一个荒野探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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