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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梓辰一矮身让过了那个混混,同时喊了一嗓子——“警察来了!”
那混混脸色一变,和其他的混混们一哄而散。
昏暗脏污的小巷里,只剩下满地横七竖八躺着的少年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伤,哼哼唧唧的爬不起来。
林梓辰下意识地朝离他最近的那个少年走去,那少年,也是刚刚垃圾桶边用身体保护他、还喊他小心的那个。林梓辰走到对方面前蹲下来,问“你没事吧,还撑得住吗?”一眼扫过去,现那少年的一条胳膊软塌塌地垂着,显然是断了。
那少年龇牙咧嘴的,倒在血泊中,脸色煞白。
可他显然并不关心自己的伤势,用还算完好的那只手一个劲地推林梓辰“你走,你快走!小谦你别管我们了,LIVehouse那边决赛马上开始了,廖凡那帮畜生害怕我们抢了他们的冠军,雇了混混来对付我们,我们可不能让他们称心如意!小谦,我们龙吟乐队今晚就全靠你了,现在就你一个能唱的了,你快去参加比赛,别管我们!快去啊!”
少年的话连珠炮似的冲进林梓辰的心,他的头痛得就像是要炸开,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也冲进脑海——
原来,这具身体的原主,名叫林谦。
林谦今年十八岁,一个月前刚刚参加完高考,即将和高中时代共同组乐队的几个朋友去不同的城市读大学、分道扬镳。在分道扬镳之前,他们决定一起参加本城一家有名的LIVehouse举办的夏日摇滚音乐比赛,为三年的高中岁月做一个完美的收束。
他们的“龙吟乐队”一路杀进决赛,是夺冠呼声最高的队伍之一。
谁料,却遭到了另一支队伍——“疯王乐队”的嫉妒,疯王乐队的队长廖凡买通街头混混,在他们即将进场参加决赛前,把他们堵在LIVehouse附近的小巷里狠狠打了一顿,如今这满地的人断肋骨的断肋骨,断手脚的断手脚,都没办法上台了。
其实,这具身体的原主恐怕也是被混混们打死了。
要不是林梓辰恰好重生到了这具身体里,此时也不能好端端没事人一样地站着。
如今,只有他一个能上台了。
倒在他面前血泊中那少年叫余飒川,一张原本还算帅气的脸此时肿得像鬼,往旁边的垃圾桶爬了几步,吃力地抓过一把染血的吉他,塞到林谦手里“小谦快去,快去参加决赛呀!”
他催促着林梓辰,其他倒在地上的小伙伴们也眼巴巴地看着林梓辰“快去小谦,我们龙吟乐队就靠你了!”
“别让廖凡那帮人得逞!”
“小谦一定要拿到冠军啊!”
“气死那帮猪头三!”
一声声的催促、加油和打气,夹杂着少年们虚弱的呼痛声。
望着那一张张明明都痛得扭曲变形了还斗志昂扬的脸,林梓辰——不,现在应该叫林谦了——
他先用手机替他们拨打了12o,随即抓起吉他,沿着小巷往记忆中的LIVehouse狂奔而去。
救场如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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