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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怜雪道:“我那时候身体很不好,因为意外怀孕,又没有好好保养,病得十分沉重,几乎不用我多费心思,就要带着孩子一起走了。当时沈文礼还健在,柳四娘要维持慈母面容,未彻底在家中站稳脚跟,若是我不在,沈雨灵的身份尴尬,唯恐被族老要求过继旁支嗣子,因此不好轻易让我死了。他们便让家中的老大夫过来给我瞧病,怎么也要让我活下去。”

  “老大夫是沈家的旧相识,同我祖父交好,老爷子很聪明,一眼便看出沈家的那些脏事,他当时问我,想要如何活下去。”

  沈怜雪垂下眼眸,轻轻摸了摸马儿坚硬的鬃毛。

  “我当时告诉他,我想自由地活下去。”

  老大夫大抵已经看透人情世故,他没有多问病重的沈怜雪,只是细心照料她的病症,让沈怜雪很快便康复。

  “老大夫姓孟,我都叫他孟叔,孟叔当时便告诉柳四娘和沈文礼,说我身体孱弱,若是强行落胎很可能一尸两命,即便活下来,以后也难有子嗣。”

  这一句话,一下子让沈文礼难受了。

  谁都没有想到,沈怜雪会意外有孕,然而这个意外,却救了沈怜雪。

  “若非团团,我现在恐怕已经是方言之的妾室,被他们一家子拿捏在手心里。”

  那才叫生不如死。

  沈怜雪说:“后来的事情,便更简单。我生下团团,在沈家艰难求生,直到沈雨灵有孕,沈文礼又重病,柳四娘终于能彻底控制沈家后,她们便不需要我了。”

  有没有沈怜雪,柳四娘都已经控制住了那些族老,也已经明里暗里说明了沈雨灵的身份。

  她已经同方言之成婚,还生过一个女儿,如今又有了身孕,因此对于柳四娘来说,令她厌恶万分的沈怜雪已经彻底失去作用。

  养着她们母女,还要柳四娘自掏腰包,她自然忍不下去。

  所以,两年之前,她终于找了个由头,以沈怜雪克母克父,以至沈母早逝,沈文礼重病为由,终于把沈怜雪逐出家门。

  “只是那时候她忙着沈文礼重病之事,忘了族谱,也没有彻底买通那些族老,并未干脆果断地同我一刀两断。”

  “现在……”沈怜雪道,“大概瞧看沈文礼彻底不成,她才下了决心。”

  既然沈怜雪已经无法被拿捏,干脆一脚踢开,踢得远远的,让她不能坏自己好事。

  柳四娘做事,一贯果断狠辣。

  她从一个流民成为汴京城里的茶娘子,又从茶娘子,摇身一变成了沈家赘婿的外室。

  最终,她鸠占鹊巢,成功入主沈家,并在沈文礼重病之后,成为了沈家的实际掌控者。

  “真厉害啊。”沈怜雪感叹,“我若早有她这番气魄,又哪里会落得如此下场。”

  “休要胡说,”孙九娘拍了一下她的胳膊,“作恶多端,报应不爽,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罢了。”

  “她早晚要遭报应的。”孙九娘坚定道。

  沈怜雪不置可否,她轻轻叹了一声:“若不是他们重提及,我早就忘记这些旧事,如今说与大姐听,只是想告诉你,我并非他们所说的那种人,团团……团团也不是野种。”

  “没有父亲,可她有母亲,她是个好孩子。”

  孙九娘倏然一笑:“团团自然是好孩子,甜水巷里,哪个孩子都喜欢同她玩,媳妇汉子也都喜欢她,她可是你家摊位最厉害的团团小老板。”

  沈怜雪听着她夸沈如意,苍白的脸上重浮现笑容。

  她仰起头,看着落日沉入天际,皎洁银盘升入天空,又是一夜星夜辉辉。

  昨日已是旧日,明日才是未来。

  这一日过去,她便只是沈怜雪,同什么沈家,什么沈文礼柳四娘,再无半分关系。

  真好啊。

  沈怜雪迎风微笑,眉目间有着从未有过的舒朗与畅快。

  “早些家去吧,耽搁好长时间,晚上我露一手,请大姐和年哥儿赏脸。”

  孙九娘咧嘴一笑:“好嘞,就盼着这一口呢。”

  ——

  此时,州桥投南大街左近状元巷中,正值一日中最灯火辉煌时。

  这一条巷子,住的大约都是达官显贵,且多为经年世家,因此门庭深深,典则俊雅,皆不为凡俗窥探也。

  裴府早年便坐落于此。

  后裴将军尚公主,明懿公主不喜御街宅院逼仄,便同驸马一起搬至近郊桃花坞,随后驸马驻守边关,裴氏族人多迁居于石岭关,此处裴府便空落下来。

  一直到裴明昉高中状元,入朝为官,因要上朝议政,才重搬回裴府,空悬多年的裴府这才重有了人气。

  不过裴明昉为人低调冷淡,不喜热闹,不喜人声,甚至不喜家中人口繁杂,因此他即便搬回裴府,裴府中也总是冷冷清清,似人间仙宫那般幽静。

  此时是一日之中状元巷最热闹时,当差一日的大人们刚归了家,晚食呈上,自是一家团聚,和和美美。

  而裴府中,一如往昔冷清。

  裴明昉一人坐在餐桌上,慢条斯理吃着清蒸鲈鱼。

  他也不用亲随伺候,自己挑刺吃鱼,吃得缓慢又优雅。

  裴安立在他身边,只做端茶倒水的简单活计。

  突然,裴明昉冷声问:“之前有一日晚回京,碰见有人闹事,如何?”

  他其实是吃着鱼,看着那白白嫩嫩的鱼肉,和鲈鱼那鼓鼓的圆眼睛,想起了那日的那个小囡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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