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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书房灯火通明,林泽端坐书案前仔细的查看每一封来往密信,忽然一只灰色信鸽落在窗沿。
缓步靠近信鸽取下密信,随手放飞。
展开查阅,林泽轻笑出声。
无常已废,可除之!
孟婆出笼!
署名依旧是神秘的王字。
林泽面不改色将密信揉成一团,放在摇曳的烛火上点燃遂即丢到瓷盘里,亲眼看见它烧成灰烬心中才了无牵挂。
眺望远方,渐渐陷入深思。
据王中平近日投诚所透露,血莲教的鬼王就是楚王,而判官就是他的义子李恪非。
不管他们兄弟要找的仇人,跟血莲教是什么关系,身为罪魁祸的楚王是绝对跑不掉了。
至于,那狼心狗肺的混账东西。
林泽有的是时间慢慢找他!
而最令人不解的是,楚王明明有掌上明珠湘江郡主,为何多此一举收了义子义女。
这,令林泽十分费解。
咯吱——
开门声传入耳畔,打断了林泽思绪。
定睛一看。
竟然,是诗诗端着宵夜来了。
“更深露重,夫君看了那么久也该休息休息了,不如尝尝妾身的手艺?”诗诗莞尔笑道。
香味扑鼻,秀色可餐。
饿得林泽肚子咕咕叫,于是满心欢喜端过燕窝银耳粥,细细品尝觉味道极其滋润,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没想到夫人还有这般手艺,当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吃东西还堵不住夫君的嘴吗?”诗诗嘴上责怪,心里却甜得腻。
“如此可口,怎么不给馨儿来一碗?咦,馨儿怎么没来?”林泽吃着碗里的,还想着别人。
一心二用。
“不等馨儿睡着,让小英帮忙看着她,妾身哪能腾出时间给夫君熬粥啊。”
“辛苦夫人了。”林泽狼吞虎咽,夸赞道:“不得不说,这碗粥真的很好喝。”
见林泽津津有味大口大口喝粥,诗诗便去书案整理书信。
林泽并不阻拦,毕竟是自己人。
一碗热粥下肚,林泽倍感身心愉悦。
诗诗拿着请柬聚精会神的端详着,林泽不出声不打搅,默默站在她身后静静抱着。
“夫君要参加清河诗会?”
“他们让我去的,夫人要是不高兴那我就不去了。”
诗诗摇了摇头,坚定不移地说:“那么好的机会,夫君一定要去。”
“为什么?”林泽不理解。
诗诗脸一红,喃喃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此诗可为千古绝句,夫君如此才华横溢,不该只做听雨阁阁主。”
林泽笑道:“夫人这是要为夫彻底出名啊。”
“妾身就是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的夫君文武双全,德才皆备,是他们千千万万人都无法越级的存在。”诗诗引以为豪。
深情的在诗诗头上留下一吻,林泽目不转睛注视水灵灵的大眼睛,笑道:“为夫定不负夫人期盼,只不过今日为夫还有件大喜事要跟你说。”
喜事?
诗诗丈二摸不到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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