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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群龙的盛宴1(第1页)

宾夕法尼亚路,这是一条隐藏在闹市区中的小路,两侧是摩天大厦高耸的灰墙。这些大厦建于芝加哥最奢华的大都会时代,2o世纪5o年代。天长日久,石灰岩表面已经剥落,透着破落贵族的萧索。阳光完全被高楼大厦遮挡,细长的街道上透着一丝凉意。道路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风扇在缓缓转动。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这里曾是名流攒聚的地方,6o年前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豪车和摩登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挽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念诵贵客的名字。

但它已经没落了,如今的年轻人约会是去电影院或者下城区的购物中心。歌剧院是属于上一个时代的辉煌。

今天它又重新醒来,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一次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一次闪烁。厚重的车门打开,身穿黑色燕尾服或小夜礼服的男人下车,一水儿白色的刺绣衬衫,大都会范儿的分头上抹着厚厚的头由,光可鉴人,尔随后从车里探出的手带着白色丝绒长手套,银色的腕表待在手套外,男人握住那只手,轻盈地拉出裹着貂皮蒙着面纱的摩登女郎,细长的鞋跟踩着地面上,小腿绷出优美的弧线。下水道口溢出白色的蒸汽,男男女女挽手走向歌剧院的身影组成了。。。195o年代鎏金时代的芝加哥。

时光好像倒回到6o年前。

林小红坐在一辆黑色林肯车上,开车的是一位打扮华丽的金年轻人,看着比路明非倒是更像一位贵族。停下车的时候,那位司机伸手将两张暗红色的请柬交给打扮同样华贵的侍者。

“Richardom。Lu先生与snet女士!”侍者念着他们的名字,林小红皱了一下眉。

因为她的姓氏变成了“陈”,而路明非则使用的是他在美国用的英文名,他在所有外语的文件上都是这个名字!也就是说她用了假名,而路明非却用了真名!

她觉得有点奇怪,可是却一时半会儿没有琢磨出到底哪里不对劲。

中间还闹了一个乌龙,就是侍者把那个司机当做了Lu先生(你看,我就说那位英俊潇洒的司机有点过于喧宾夺主了),然后他走下车,拉开车门,邀请路明非和林小红下来。

路明非先下车,他一身昂贵的阿玛尼西装,刚才被踩脏的gucci皮鞋临时换成了Ferragamo皮鞋,再披一身巴宝莉风衣,整个人气度非凡,在深吸一口雪茄的时候却翻了车。

“咳咳,咳咳。。。”小伙子从来没有抽过烟,这么一下差点把肺叶都咳出来,一旁的司机连忙上前拍打他的后背,过了好久才顺过气来。

路明非抬起头,被刺激得眼泪汪汪的。

提着裙子的林小红“噗嗤”一声笑出声来,此时路明非面色通红,却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硬着脖子搂着身边的红裙美女。

“怎么样,scar1ett,我刚才小马哥的派头是不是不错?”他顺手撸了一把自己一头乱,为了撑起自己的脸面强装淡定。

“嘻嘻,你这个人还挺幽默的!有点傻,但确实吸引到我了,我的公子哥儿!”林小红装作被逗乐的样子,将手指点在路明非鼻头上,笑容刻意很轻佻。

其实他们的关系远没有这么密切,和一个男生如此亲近让她也感觉不太舒服。但是现在她得给路明非撑场子,让人们觉得,他刚才的窘态不过是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美人一笑。

而事实上确实管点用,至少路明非不那么尴尬了。

她来没有进过歌剧院,这对她而言是过于高雅的艺术,她以前只不过是一只位于社会底层,想要努力往上爬的蝼蚁。当她进去的时候,空气中浓郁的香水味扑面而来,让她不由得一阵晕眩。

“大夏天的,穿貂皮?”林小红忍不住有些诧异地问,“就为了炫富吗,不怕捂一身痱子?”这在她的认知中,简直是无法理解的。

事实上这里的一切都令人炫目——环绕的通天立柱就像是雅典卫城的巴特农神庙废墟,但被漆成华丽的暗金色,穹庐状的天顶上,一盏她只在《歌剧魅影》电影中见过的巨型水晶吊灯吧所有阴影都驱散,被灯光映成金色的穹顶和四壁上绘制着诸神黄昏的战争,绿色曼陀罗花纹的羊毛地毯,红色绒面座椅上以黄铜铭牌标记着座位号,舞台上悬挂猩红色大幕,似乎拉开幕布就会上演古希腊着名的悲剧。

“他们都是混血种,因为血统而衰老缓慢,因此审美也滞后,他们之间流行的风格,还是上世纪的浮华的老芝加哥风格。”昂热校长隔着耳机解释道。

他们的座位在歌剧院一层的前方,位置还不错,路明非手中的号码牌为17号。

“昂热校长呢?”在这样的大场面下,路明非也有些紧张,试图找到那个带他们来的老绅士,从他那里得到一些鼓励和确定。

林小红同样东张西望,一开始没有找到昂热校长。

最后她抬起头,在楼上的4号包厢里看见了正在和一位贵妇高谈阔论的老男人——没想到才几分钟,他竟然就搭讪上富婆了,不愧是江湖上出名的风流老头啊!

她确定就在刚才,昂热看见她了,但是假装没看见把目光又移开了,继续与一位四十多岁的“年轻”女士调情。

“昂热校长在4号包厢,但是我们不能和他打招呼,我们是新人,不认识他。”林小红提示。

他们不能打招呼,因为按照人设,理论上路明非和她不认识这位卡塞尔学院的老校长,他们只是新人而已。绝对不能因为这点闪失,让别人现他们是托儿——否则会被当众赶出去,非常丢人的!

“当然,好吧,我知道。。。”路明非挠挠头,一头无论如何都无法弄整齐的头更乱了。

于是林小红从手包里掏出小梳子(别误会,这东西是直接走装在小包里的,不是她放进来的,里面还有一支口红),给路明非整理一头凌乱的头,“别乱动,型都乱了。”

两人的互动看起来颇为暧昧,没人会怀疑他们的情侣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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