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辞熠其实长得不太像国师,说难听点更像那风尘之地的小官。
他眉眼清秀,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的,若不是着了一身白袍,还以为是哪个姑娘家。
他左眼下有一点泪痣,左耳有耳洞,吊着个深蓝色的流苏,倒是极为好看。
鄞温帝闻声抬眸看向明辞熠,放下了手里的书卷,伸手示意自己旁侧的位置:“坐。”
这位置无疑等于和鄞温帝平起平坐,就是当朝宰相也万不敢落座此处的。
可偏生明辞熠敢,他不仅敢,他还坐的利落大方,甚至问了鄞温帝一句:“陛下在看什么?”
鄞温帝笑笑,温声道:“一本游记。措辞风,便不由得多看了几页,你可要看看?”
明辞熠摆摆手:“没你那么书呆子,找我有事?”
鄞温帝微微颔:“长书今日启程,想要你测算一下是否安全。”
明辞熠默然片刻:“出城便有危险。”
听得他此话,鄞温帝轻叹一声:“是命啊。”
的确是命。
明辞熠在心里跟着叹了口气。
鄞温帝这个惊才绝艳的弟弟名叫季长书,他是这本书最大的炮灰。
开局头三章就频频出事,最后在清明节病死在了京城。
而鄞温帝和太后一脉的争斗也正是因为此人的逝去所展开。
季长书是鄞温帝最信任的存在,也是鄞温帝仅存不多的兄弟,还是站在他这一方的王爷。
他的死无疑是给了鄞温帝巨大的打击,也让鄞温帝坚定了铲除太后一脉的决心。
这也是这本《夺杀》的主要内容。
明辞熠便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这本书里。
他凭借着自己知道书中内容,当上了鄞朝的国师。
《夺杀》是一本男频政斗权谋小说,男主就是明辞熠面前的鄞温帝,而这本书有一点最让明辞熠不解,那便是英年早逝的元王季长书。
书中说季长书是麒麟之才,说他是天之骄子,是人中龙凤,说他一只手便能搅弄这满城的风云。
然而就是这样的人,被炮灰了。
其实仔细想想,明辞熠也能够理解。
因为季长书完全就是书中的bug,要是他还活着,那压根就没有太后他们动手的余地了,靠季长书一个人都足够化解所有的危机。
明辞熠只是不能理解《夺杀》的作者为什么还要刻意设置一个这样的人物出来。
难不成就只是为了引出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这也太小题大做了吧?
明辞熠想到头秃。jpg
鄞温帝:“希望他能化解危机。”
明辞熠心知肚明这不可能,但此时还是要为了让鄞温帝放心而附和一句:“元王吉人自有天相,会的。”
才不会呢。
明辞熠在心中道,不然接下来的剧情就没法玩了。
。
明辞熠坐在回廊里看着这天上的月亮悠悠的叹了口气。
他身后的绛紫道:“主子可是怎的了?自宫里回来后就一直闷闷不乐的。莫不是太后又?”
绛紫是明辞熠在黑市救回来的婢女,也是明辞熠在这偌大的明宅中最信任的人之一。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简介关于乡村妖孽小医仙小小村医赵大宝,获得青鸾圣女传承,修炼无上功法,左手银针,右手种田。隔壁王寡妇半夜拉着他的手暗送秋波道大宝,来嫂子家,嫂子让你看个大宝贝!赵大宝嫂子,你又骗我,每一次去看大宝贝,都把我累个半死,我才不去!...
开局我转职成厨师,不能下副本,不能打怪升级。没想到,跟妹子组队,竟拥有烹饪全图怪物的能力。我建立妹宫,跟更多妹子组队,下副本,打秘境,战野区。我只是个厨师,为什么妹子们总想吃了我?全民我是厨师,把全图怪物烹饪...
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