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容黛见怪不怪,低头玩着手机,忽然听见拍卖师兴奋报价,她笑着摇了摇头,几秒后惊讶抬起视线。
“九千万”黎初举牌。
“一亿!”
“一亿,还有没有比一亿更高的?”
“一亿一次,一次两次,一亿三次!恭喜!这枚粉钻属于你了。”
还没等人反应,拍卖槌落下,在沉闷的锤声中完成项链拍卖。
黎初与粉钻失之交臂。
容黛看清与黎初频频较劲那人,忍不住啧了声。
黎初转过视线看她,大小姐此刻的不爽比起床气还重,漂亮的眼里满是愠怒。
“你认识?”
她还没缓过神来。
容黛心惊胆震颤的,她接下来的话远比黎初错事拍卖品更令人震惊,但显然黎初很想知道。
“谢清砚的委托人。”容黛说她之前见过一次。
黎初眨了眨眼,哦了一声,一点多余的反应都没给,谢清砚想要的东西从没与失手的。
容黛见她太冷静了,“就这反应?听说他拍给未婚妻的。”
要什么反应啊?
夸谢清砚这人大方?
还是损他卑鄙?
黎初抬了抬红唇,视野里拍卖品从粉钻换成大师真迹,她轻哂,“我又不是他未婚妻。”
冷漠讥讽。
她也听说谢家为谢清砚物色合适的人选。
商业联姻在他们这种豪门家庭里太常见了。
拍卖会仍在继续,黎初没拍到想要的,没什么兴趣再待下去,拿起包起身离开。
刚走到门口,就看见谢清砚的委托人站在门口,似乎在等人。
黎初现在看谁都烦,从包里取出墨镜戴上,抬了抬下巴,露出漂亮纤细的脖颈线条,像只高傲的白天鹅往外走。
“黎小姐。”
那人追过来,叫住她。
黎初感到意外,停下,双眸透过墨镜将眼前人很不礼貌地打量一遍,牵了牵红唇,“有事?”
她庆幸自己戴了墨镜,可以肆无忌惮表达不耐烦。
委托人毕恭毕敬,“谢总请您通个电话。”
黎初轻呵一声,抢了她的项链,说通话就通话,把她当什么啊。
她正烦着呢,谢清砚自己撞上来的。
黎初唇角弯着浅浅弧度,她伸手拨了下鼻梁的眼镜,一双漂亮乌黑的眼睛露出来。
直勾勾的,摄人心魄。
她说:“他谁?”
委托人噎住。
黎初不冷不淡说:“对了,提前祝他新婚快乐。”
*
“你真这么说啊?”容黛端着酒,挤到黎初身边坐下,一副八卦的样子,“你说谢清砚会不会气死?”
酒吧热闹欢腾,空气里漂浮着荷尔蒙和香水混合的味道。
酒精在胃里发酵。
错失心爱之物的低沉情绪一直持续到现在,黎初兴致缺缺,倚着靠背,目光四处游离。
狩猎的兴趣荡然无存。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主角叫齐无惑的小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祖宗保佑山河无恙故人归将门嫡女楚天骄死后,灵魂被禁锢在太庙里,每天跟着一帮皇室老祖宗们,聊天磨牙打屁,享受着所谓的死后哀荣。青梅竹马的男主在灭国之战中,替她复仇,烧掉了太庙,楚天骄的灵魂被释放,得以重生。一帮老祖宗跟着她回到了这个时代,前世都是些皇帝皇后,重生后沦为了贩夫走卒。身份的改变,闹出了各种笑话。但你祖宗还是你祖宗,他们各怀绝技,一股脑的都用在了楚天骄的身上,帮助她一路打脸虐渣,改变前世国破家亡的命运。再遇男主,他尚是一位扮猪吃老虎的软萌病娇男。两人的互动,充满了甜腻的反差萌,让人啼笑皆非...
简介关于乡村妖孽小医仙小小村医赵大宝,获得青鸾圣女传承,修炼无上功法,左手银针,右手种田。隔壁王寡妇半夜拉着他的手暗送秋波道大宝,来嫂子家,嫂子让你看个大宝贝!赵大宝嫂子,你又骗我,每一次去看大宝贝,都把我累个半死,我才不去!...
开局我转职成厨师,不能下副本,不能打怪升级。没想到,跟妹子组队,竟拥有烹饪全图怪物的能力。我建立妹宫,跟更多妹子组队,下副本,打秘境,战野区。我只是个厨师,为什么妹子们总想吃了我?全民我是厨师,把全图怪物烹饪...
作品简介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