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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节 青梅竹马 最爱的那个人是他(第3页)

「我……我喜欢你啊!」我说完咬着唇,感觉像跑了八百米似的,有点头晕耳鸣喘不过气的感觉。

他看了我半晌,目光透着审视,许久才说:「我知道。」

「啊,你知道啊?」

「嗯。」

「那你……不打算回应一下吗?」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我一眼才说:「早恋不好。」

「那什么时候才不算早啊?」反正都捅破窗户纸了,我索性问个干脆。

他头也不回:「大学毕业。」

我去,这才高一啊大哥。

3

吃完火锅,我和顾矜一起去逛商场,一口气买了好多的衣服,全是我喜欢但是言景润不喜欢的款式。

顾矜竖起大拇指,表示:「够性感,够叛逆。」

「是吧!我也觉得。」我瞅着镜子里一双白嫩的大长腿,心里突然有了一种报复的快感。

他不是不喜欢我穿短裙短裤么,我就偏要穿。

还要穿出去到处晃来晃去,勾引别的男人瞧。

我一边走来走去适应着高跟鞋的高度,一边感慨:「穿上这个走路,感觉都高人一等了。」

言景润不喜欢我穿高跟鞋。

他说,这样的鞋子完全不符合人体力学,并且影响身体健康。

所以,他明令禁止我穿高跟鞋。

我觉得我身高也还可以,不穿就不穿呗!

顾矜忍不住笑我:「土包子。」

店员小姐姐也忍不住想笑,但出于职业素养愣是憋住了。

「哼,笑吧笑吧,我就是个没穿过高跟鞋的土包子。」我兴奋地走来走去,感觉自己像极了一只骄傲的孔雀。

要是能在言景润面前走几圈就更好了,气死他。

但我估计,他也不一定会生气,可能会轻飘飘地来一句:「呵,华而不实。」

我记得,第一次跟顾矜去做了美甲,兴奋得把手伸出来让他欣赏的时候。

他只扫了一眼,淡淡一句:「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我……

从小到大,只要不是学习的事情,他都觉得是在浪费时间。

哎。

我真想敲开他这个小夫子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言景润明明是个翩翩少年,却总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

他处世不惊,淡漠如水,甚少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动情动性。

小时候,我被一条大黄狗追得连着摔了三跤,那狗在我后背呼哧呼哧嗅着的时候,我三魂七魄都被吓跑了。

然而,言景润只是从后面走过来,皱眉:「你跑什么?」

我……我看见狗,我不跑,等着他咬我。

我呜呜地哭,他赶走了狗,将我拉起来,笑道:「看见狗,不要跑。」

我不服气:「它扑我,我还不跑。」

「你越跑它越追,你能跑过它吗?」

我摇头。

他从口袋里拿出纸巾给我擦眼泪鼻涕,少有的耐心:「被恶犬狂追的时候,一定不要因为紧张而转身撒腿就跑,因为狗的天性是一个捕食者,如果你转身就跑,不仅不会让它停止追击,反而会激起它捕猎的冲动,加它奔跑的度,让它以为你被它吓到了,从而陷入更加危险的状况之中,转身撒腿就跑是一个非常错误的举动,毕竟人类的奔跑度跟狗比起来还是略差一筹的。」

我弱弱地问了一句:「那就等着被它咬吗?」

他看向我,似有话说却欲言又止,半晌才说:「那你以后别一个人乱跑,跟着我。」

「哦。」

从那以后,我就成了他的小跟班儿。

从幼儿园、小学、初中,再到高中、大学,我跟着他一路过关斩将考上了研究生。

不仅我佩服自己,就连我身边的人也都佩服我的毅力。

他就算一块儿冰山也该融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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