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到客栈,在交代李掌柜的准备好食物后,王有财便直接回了房间。
刚刚关上房门,王有财便忍不住轻呼一声,随后一个箭步冲到了床上,抱着被子不停的翻滚了起来。
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大吉!
王有财怎么也没有想到,心血来潮的一卦,竟然给了他这样一份意料之外的答案。
这意味,他能从这件事情之中,收获多多!
“最好是强者传承,如此一来,功法灵技不要太多,说不定也能弄来一些丹药尝尝,而且,灵器、灵阵也有可能出现。
最重要的是,万一这个强者喜欢金银珠宝,那么……”
想着想着,王有财脸上的笑容,逐渐的变态了起来了!
虽然这不是什么好的形容词,但此时的王有财,确实给人这样一种感觉。
但是,王有财脸上的笑容,并没有持续多久,便逐渐消失,而他本人也是仰躺在床上,看着上方垂下来的纱幔,最终叹了口气。
以上那些东西,想想就可以了,要是真的以为这些都有,那才是真正的傻蛋!
别的不说,就算真的是强者的传承,这个所谓的“强者”,水分也绝对不小。八壹中文網
因为,埋骨在深山老林之中,等待着有缘人继承衣钵的强者,基本上都是散修,而散修,除了个别天赋才情卓绝的,大部分都是修行界的基层。
换句话说,就是灵皇之下!
而灵皇之下的散修,更是贫穷的代名词,灵器可能会有,但品质绝对不高。
灵丹也可能会有,但不外乎治疗解毒一类的,因为提升实力的丹药,散修一般都是刚一得到就用掉了。
就算是治疗解毒一类的,也不会太多。
功法灵技肯定有,但品阶也是高不了,否则也不会死在深山老林之中了。
更何况,是不是所谓的“强者传承”都还是两说。
说实话,王有财对于自己的气运,还是挺有信心的,呃……绝对不会有太好的东西!
好在,无论是哪种东西,都能换取不少的钱财。
这可能是唯一能够让王有财宽心的事情了!
“唉!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顺其自然吧!”
叩叩叩!
就在王有财感慨的时候,一阵敲门声响起。
愣了一下后,王有财赶忙起身,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随后拉了拉纱幔,勉强将床上的“狼藉”遮住。
王有财这才朝着房门走去。
片刻之后,王有财看着桌子上的精致菜肴,暗自咂舌的同时,也是不由的咽了咽口水。
万恶的有钱人!
不过我喜欢和有钱人打交道!
一通胡吃海塞之后,王有财泡在了刚刚烧好的热水中。
该说不愧是薛家的产业,就连最简单的一个泡澡用的热水,烧的都是恰到好处!
泡着热水澡,王有财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化在里面了。
从小到大,就没有像今天这么舒服过!
到了最后,王有财甚至直接在浴桶之中睡了过去!
……
再次睁开眼,感受着周身传来的冰凉触感。
王有财老脸不由一红。
赶忙从早已冷掉的洗澡水中跳了出来,几个呼吸后,便穿好了衣服。
灵异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件。亦如霍离,谜一样身份的女子。她身边总跟着一只胖乎乎肉嘟嘟的小橘猫橘嘟嘟,还有一个好奇心极重的闺蜜6暖。没人知道霍离是什么人?只知道她奇术厉害,背景复杂不可言说。她身上总是寒气逼人,让人望而退却。跟她同住在半月湾别墅的是她从小到大的死党兼闺蜜6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络悬疑小说家。霍离性判官之使霍离...
简介关于杀戮游戏,近战莽夫从摸尸开始注意不是无敌流杀戮游戏降临,异世界魔物入侵蓝星。在前世混迹两年半的徐琛,穿越到游戏降临蓝星的一个小时前。觉醒摸尸的育天赋,只要触碰尸体就可以吸收属性点!但,随着属性点的堆叠和他对自身这个神秘天赋的理解徐琛猛然现自己已经成了一名近战莽夫!敌人攻击施法特效炫酷伤害高且自带范围伤害,行动轻盈且迅,各种远程攻击手段层出不穷。徐琛攻击手中长刀挥舞的密不透风,踩爆地面,身形加!冲过去就是一记鞭腿!膝击!扼喉!抽身拔刀,劈!劈!劈!!...
双洁医术空间宠夫男二追妻火葬场穿成家财万贯的小寡妇,苏浅浅每天吃香喝辣之余不忘给她那死鬼丈夫早晚三炷香,保佑他早登极乐,岂料,她那本该在战场上坠崖身亡的死鬼丈夫突然诈尸回来了,并且要跟她和离!?NONONO和离不要紧,跟她抢家产就另说了!于是乎,苏浅浅一招以退为进,成功让渣男净身出户。本以为,自此可以过上左拥右抱美男成群的富婆生活,岂料皇帝老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让她在他众多皇子之间选一个,好藉慰她那为他殚精竭虑为国献躯的老父亲。眼看着逍遥自在日子一去不复返,苏浅浅只好随手一指,挑了一个又丑又残疾的九王爷。据御医断定,九王爷身中剧毒,活不过二十!想想,自己很快又能够当寡妇,还能继承这短命鬼一大笔家产,苏浅浅嘴角差点连AK都快压不下去。只是,这剧情怎么好像有些不一样?前夫哥后悔了求复合?来人!关门!放旺财!最后,九王爷也不丑了,腿好了,并且化身成狼一把将她抵在墙角听说王妃想守寡?那先跟本王生七八个孩子再说。医界天才vs傲娇残王...
恶女郡主她福运绵绵宁若薇萧墨玹宁若薇萧墨玹萧墨玹宁若薇萧墨玹宁若薇宁若薇萧墨玄...
有人说网游无经典,那我的书立在这里就是一个里程碑!本书写作认真,风趣幽默,不给你震撼也给你眼前一亮的感觉。...
又名作为末世时代的大反派,在最后一战她选择自己杀死自己。我非畏惧光明,我只是为信仰而亡。回到末世之初,提前知道结局的大反派,按剧本应提前杀掉主角,或者抱紧主角的大金腿,你在开什么玩笑?无论是站在光明阵营,还是黑暗阵营,她都是最强的存在,根本不屑那种下三滥的手段。我在我的信仰中,我就是主角,我就是神。备注封反派的我抢了主角的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