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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找地方坐吧。”狼牙上下打量着刚进来的两个年轻人和他们身边的猫猫狗狗,很随意指了指自己的房间。这是一间不到二十平的卧室,房间中央支着小炉子,除了单人床和几样简单的家具之外没有任何装饰。家具也都是十多年前的旧东西,看起来这位老人的客栈经营的并不好。
狼牙的视线在扫过一圈之后落在了凌冬至的身上,略显浑浊的眼神中闪过一抹异样的亮光,“能让我看看你的东西吗?”
庄洲微微蹙眉,凌冬至却已经从领口拽出了那块石头,递到了老人手里。
狼牙近乎贪婪地接过,就着灯光翻来覆去地摩挲,良久之后才恋恋不舍地递还给了凌冬至。凌冬至伸手接过,指尖轻轻抚过石头光滑的表面,淡淡问道:“你也有一个?可以给我看看吗?”
狼牙犹豫了一下,起身走到床边,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个掌心大小的相框,很珍爱地看了看转身递给了凌冬至。
“东西现在不在我手里。”狼牙的语气有些踌躇,“或许以后有机会能让你看看。”
凌冬至没说什么,伸手接过了照片。照片上的狼牙怀里抱着一个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小孩儿,背景似乎是一个游乐场。他身上那件浅色的衬衫衣领敞开,露出一块鹌鹑蛋大小的墨绿色石头。照片已经很有年头了,边边角角甚至有些褪色,但凌冬至还是一眼就看出那块石头跟自己手里这块几乎完全一样。凌冬至握着相框的手指紧了紧,声音微微发颤,“我能问问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吗?”
狼牙沉默了一霎,反问他,“那个山里,真有什么山神吗?”
“山里有没有山神我不知道,”凌冬至直视着他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但是有一群被叫做山神族的山民。他们住在深山里,不愿意与外人接近,安然自得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凌冬至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如果不是发生意外,他们如今应该还在那里安然自得地过日子。
狼牙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垂着眼睑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凌冬至却对他这样沉默的近乎逃避的态度感到不耐烦,“我想知道你那块石头是怎么来的,方便说吗?”
狼牙像是被他的声音惊动,抬起头愣了愣才又问道:“你这块又是哪里来的?”
“从生下来就带着了。”这句话也不算骗人,至少把自己丢在姨姥家门口的那两个族人就是这个意思,只不过阴差阳错,让米团帮自己保管了二十来年。凌冬至敏感地察觉到狼牙听了这话之后,眼神里有什么东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似乎要比之前多了一种类似于热切的东西。
“怎么?”
狼牙掩饰地摇摇头,“没什么。”
凌冬至坐直了身体,严肃地看着他,“那现在能说说你的东西是怎么得到的吗?”
狼牙反问他,“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凌冬至微怔。
“石榴村后山有一条产量非常少的矿脉,知道的人不多。”狼牙掀开旁边小炉子上的水壶盖,看了看壶里的水,又略带遗憾地盖了回去,“山神族的人应该很喜欢这种矿石,他们把它打磨成精致的盘子、杯子、孩子们玩耍用的玩具、女人们佩戴的首饰。”说到这里,狼牙起身,从柜子里捧出一个纸盒子,推到凌冬至的面前,“这些是我陆陆续续收集来的……那个村子里的东西。”
凌冬至看着他拿出来的东西,心头涌起莫名的激荡。其实盒子里的东西并不多,两件掌心大小的玉牌,上面分别刻着鹿和狼的造型,线条简单却栩栩如生。还有几个盘子、碗、茶杯,都是用墨绿色的石材手工打制的。做工虽然粗糙,却有种古朴沉厚的意蕴在里面,只是看着就足够令人心动。
凌冬至骤然间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骄傲。这一族的人已经掌握了很好的手工制作技术,如果这种技术,这种独特的工艺制品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凌冬至翻来覆去地看着这几样东西,心里的热切慢慢冷却了下来。他知道自己想左了,如果想让更多人了解这种技术,那这个族就免不了要跟外界的人频繁地打交道,想要保有他们自己的秘密只怕很难了。
凌冬至叹了口气,心中油然生出一丝苍凉苦涩的感觉,“这些东西能不能转让给我?价钱你开。”
狼牙摇摇头,“这东西不是我一个人的,需要商量。你可以给我留个电话。”
凌冬至摩挲着手里的玉牌,恋恋不舍地放回了盒子里,“现在,你是不是可以给我讲一讲你知道的事情了?”
炉子上的水煮沸了,狼牙站起身,从柜子里拿出茶叶桶泡了一壶茶。茶叶的香气混在袅袅升起的水汽中,给这个破旧的房间增添了一抹暖意。
狼牙抿了一口茶水,淡淡说道:“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小镇子的时候大概是十岁。十岁之前在什么地方生活、跟什么人在一起生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在这里沿街乞讨、小偷小摸、后来加入一个盗窃团伙。严打的时候,团伙的头头都被抓了,我只是小喽啰,被送去劳教。三年后出来,在饭店里给人家打小工。”
凌冬至张口正要说话,被庄洲在后面拽了一下衣角,于是识趣的没有出声。
狼牙没有留意到这个细节,自顾自地说:“饭店么,各种各样的客人来来往往,有时候会遇到一些奇怪的客人,谈一些我听不懂的买卖。有时候也会当场交易。毛皮、标本、动物的角、骨头、甚至牙齿。”
老人沉默了一霎,脸上浮现出嘲讽的神色,“我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有偷猎这个说法。他们说是打猎,我就羡慕得不得了。男人么,哪个不爱摸枪?”
“后来饭店开不下去了,老板就关了店回河北老家去了。我又没了营生,就在市集上摆了个摊子卖些小玩意儿。过了大半年的光景吧,我又遇见了来过饭店的一个男人。他跟市集上的几个人也有联系,开着车,买卖做得很大。看见我,他就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干。他们有枪,有六七个人。”
“后来我就跟着他们上了山。那个向导认识路,带着我们在山里走了三四天,到了一个很小的山谷。据他说就属那一带狐狸最多。我们在山谷外面设好埋伏。狐狸这东西鬼灵精的,一不小心就能让它们看出来。”
“我刚入伙,重要的活儿他们不放心给我做,就派我去收拾过夜的地方。那是我第一次进山,在山谷里绕来绕去就迷路了,不巧的是又摔伤了腿,躺在雪地里动不了。然后……我遇到了一个人。”狼牙停顿了一下,脸上流露出沉思的表情,“一个很奇怪的男人,长得非常漂亮。”说到这里,他仍不住看了凌冬至一眼。
庄洲皱眉,觉得这老头看上去怎么这么不正经。凌冬至却觉得他看的并不是自己,而是某个与自己相似的人。
“他帮我包扎伤口,还送了我一瓶烧酒。”狼牙咂咂嘴,好像直到今天他还在回味那个烧酒的滋味,“不过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冲我笑了笑就走了。他走了之后我才发现他身边还跟着两头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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